2009/06/05 18:19
本篇收錄了與一位真耶穌教會的路人甲網友的對話, 內容討論到在受洗之後犯 "至於死的罪" 的人教會需要做處置嗎? 什麼是 "至於死的罪"? 不小心犯這些罪的人怎麼辦? 這個部落格的文章有更深入的看法: http://tw.myblog.yahoo.com/mylife-replay/article?mid=40&prev=-1&next=38 有興趣的可以過去看看.
路人甲 回應
若是我的話,我會去瞭解為什麼真耶穌教會可以得救,並且加入真耶穌教會.
至於真耶穌教會是不是唯一得救的教會,有時間的話再去瞭解為什麼.
人生只有一次,在審判台前的時候才知道結果, 這樣完全沒有翻案的機會,已經太慢了.
所以我會去做最有把握的事情,沒有必要去冒這個險.
版主 回覆
我想你就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 你說的我都已經Survey過, 可以這麼說, 經過層層的檢視和體驗, 最後我決定不去真耶穌教會, 不要再對我說我是用人意判斷, 說"外教會"沒有聖靈同在.
說真耶穌教會得救, 是因為你們也信耶穌而不是因為五大教義十大教條使你們得救, 拿掉五大教義十大教條剩下的不就是大家都信耶穌嗎? 信耶穌使我們能站在耶穌的高度看世界, 信教條永遠關在教派的藩籬內, 你們常說:信仰靠體驗, 體驗什麼呢? 神蹟奇事, 方言禱告的感覺嗎? 信仰的體驗不只這些, 真的不只這些...
而且這些都不是得救的主因, 別忘了主耶穌才是我們信仰中心.
路人甲 回應
從你的文章看起來你應該是一位熱心又虔誠的基督徒,對聖經道理應該也有研究.想請教一下:
什麼才是得救的主因呢?
版主 回覆
非常好的問題, 回答問題以前, 請你先去看路加福音15:11~32 浪子的比喻, 這個故事是主耶穌親口說的, 當中的轉折在於17~19節, 浪子醒悟過來, 定意要回頭向他的父親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請注意, 這位父親接下來有沒有要求浪子先做幾件符合父親意思的事情才要原諒他呢? 而父親的原諒只是收納浪子讓他成為可溫飽的雇工, 還是恢復他的兒子名份呢?
所以, 得救的主因是不是在於父親的恩典? 需不需要添加別的條件? 而得救的關鍵點是不是在於兒子的悔改且對父親的認罪?
接下來的問題是, 浪子恢復他的兒子名份後如果又再犯了, 父親會再原諒他嗎? 其實將心比心, 身為人父的我, 若我的孩子犯了錯, 且不只一次, 但每次都說下次不敢了, 那我的心將會如何面對孩子? 我想, 或許我會每犯一次罰他一次, 但終究我會再度原諒他不是嗎? 那麼你認為願意為我們釘死十字架的主耶穌, 我們的 天父祂的心會不如地上為人父的心柔軟嗎? 支持經節在馬太18:15~20, 耶穌要彼得原諒弟兄七十個七次 -- 弟兄都能原諒兒子不能原諒嗎?
很多人分不清得救和犯罪帶來的後果, 兒子犯錯父親罰他, 或他在外闖禍被別人K這是犯罪帶來的後果, 但事後父親又原諒他這是得救.
以上
願主耶穌的恩與你們常在
路人甲 回應
同意你部分的說法,但是部分的說法我有不同的觀點.
1.為什麼神沒有原諒這些要從新懊悔的人七十個七次呢?
<來 6: 4>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來 6: 5>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來 6: 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
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2.耶穌為什麼沒有原諒後來後悔的猶大七十個七次呢?
<太 27: 4>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
<約 17: 12>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
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3.神為什麼沒有原諒天使七十個七次呢?
<彼後 2: 4>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
,等候審判。
版主 回覆
你的問題集中在後半悔改再犯部分, 希望是你同意了前半 ”因信稱義”, “本乎恩因著信” 的部分.
關於悔改再犯部分, 我比較傾向不用花太多時間討論, 因為犯罪帶來的後果最嚴重是有可能真的失去救恩, 一切決定在於神, 因為神知道所我們所犯的還有沒有挽回的餘地, 失去救恩是因為神已經對罪人不再抱希望了而不是因為犯了教條戒律.
所以我覺得如果斬釘截鐵的說 “受洗後再犯罪會失去得救” 這樣的說法有討論的餘地.
在神的國度裡是全然聖潔的, 因此不管犯大罪, 犯小罪或心想著歪哥事, 在神的國都是不允許的, 都是犯罪. 這樣我們如何要求信徒受洗後不犯罪呢?
當教會高層宣判xxx受洗後犯姦淫或殺人應開除會籍宣布失去救恩時, 有沒有意識到其實我們自己的內心跟他一樣呢? 偶爾想著穿少少的美女或在憤怒時心想著我恨不得把那痞子殺了! 是的, 我們和xxx差不了多少, 他只不過把我們心中所想的實踐出來罷了. 所以如果教會說他不得救, 其實大家一樣不得救, 人憑什麼論斷審判人?
所以受洗後不再犯罪是不可能的, 或是我們就定一條界線吧, 犯這麼大的罪就會觸發警鈴, 但你怎知道神什麼時候按警鈴呢? 你怎知道神救不了這種人呢? 人憑什麼去定那條界線呢?
所以受洗後的功課才開始, 我們要不斷在信仰上追求, 受洗後重生, 其實往後都要日日重生, 天天在神的面前反省求神保守我們別做出違背神旨意的事, 才是一位真基督徒.
路人甲 回應
1. "天天在神的面前反省求神保守我們別做出違背神旨意的事" 說的很棒 !
2. 我所要強調的是神不只是慈愛的,而且也是公義的.
受洗後再犯罪,要看是犯什麼樣的罪.
<約一 5: 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
;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約一 5: 17>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3. 不知你對於這節經節的看法如何?
<約 3: 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
版主 回覆
1. 謝謝
2. 神當然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 顯然我們越來越有交集^_^. 不過我不贊同教會有權柄宣判信徒的得救與否, 那是神的權柄
3. 我想這段經文深層意義的見解你我差異應該不大, 問題在於對 “聖靈” 的看法不同, “聖靈”在兩篇文章內都提過, 不在敖述了.
路人甲 回應
1.在真耶穌教會裡面,不會去宣判信徒死後是不是得救,誠如你所說的,這是神的權柄.在真耶
穌教會裡面, 有人得到聖靈,接受合法的洗禮,也不敢說他已經可以進天國了.必須誠惶誠恐的
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 直到離世的那天.有信徒做異夢,看到已離世的親人在天國,得到很大的
安慰.
2.下面三篇有關天國異象見證(還有很多,先列三篇出來),你就參考看看吧.
http://************/enews/28***
http://************/wooooa/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voice0***
http://************/holyspirit.asp?num=1***
3.你若是覺得真耶穌教會跟其他教會都是一樣的,沒什麼特別,得聖靈說方言也是沒有什麼的
話(or認為只是恩賜的一種),那就只能尊重你囉 ! 該說的話,我or其他人也都說了.
版主 回覆
1.我是指斷定“至於死的罪”而開除會籍的制度
2.謝謝
3.這些事說來說去又繞回頭, 謝謝你的尊重啦. 我也提醒, 信仰不要太過倚賴神蹟奇事, 活在信心當中才是主耶穌希望的.
路人甲 回應
1.姦淫,算不算至於死的罪呢?
<太 16: 19> 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
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3.沒錯,信仰不能太倚賴神蹟奇事,這些神蹟是要證實所傳的道.最重要的是要有遵照聖經的真
理. 真理是沒有辦法妥協的.
<約 14: 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可 16: 20>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
道。阿們!
<可 16: 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版主 回覆
心裡犯姦淫,算不算姦淫罪呢? 算不算至於死的罪呢? 這裡不在於討論那條界線應該放在哪裡適當, 那是你們自己定的法律, 但等同神的看法嗎? 就算是至於死的罪, 教會容不下一個罪人嗎? 留給神審判不好嗎? 若此罪人連神都不容, 神自然讓他無法繼續留下來. 教會當只站在勸勉的角色即可, 你舉的經節我不認為適用於那幾個執行審判的負責人.
路人甲 回應
1.教會的除名制度,用意是在勸誡其他信徒要保守聖潔.假如有人犯姦淫,但是教會卻不知道,
沒被除名,這樣他就可以得救嗎?
神的看法如下:(這不是我們自己定的法律)
<啟 21: 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
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
的死。
若有人犯死罪,然後繼續來教會,教會是不會去阻擋他的.
(希望你以前不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如果是的話,我會很難過!)
2.真理跟得救有關.因為得救是有方法的.沒有辦法妥協!
<約 14: 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太 24: 35>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版主 回覆
教會知不知道跟信徒得不得救是兩碼子事, 貴會把神的審判權抓在手上, 置當事者於何地自容?
啟 21: 8 -- 神的原則是這樣, 但神的標準卻不是你們想的那樣, 人都被審判的體無完膚了, 誰還有臉繼續來?
顯然你沒看文章就跟我抬槓喔, 開宗明義就說我是基督徒但不屬於貴會, 請放心吧
你貼的兩節經文我看不出和真耶穌教會唯一得救有啥關聯? 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把真理往臉上貼. 文章中我寫你們的信仰是在信教會時, 還怕說會不會是論斷了, 現在我很確定了.
另外向你道歉, 下一篇見證我刪除了, 因為是轉貼的, 本部落格不接受負面又充滿奇異之事的見證.
路人甲 回應
1."貴會把神的審判權抓在手上",聽不懂耶.
<太 11: 18> 約翰來了,也不喫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
<太 11: 19> 人子來了,也喫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
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有古卷:但智慧在行為上就顯為是)
。
2.沒關係. 這些見證是要讓信徒引以為戒,好好保守自己.
3.得救是個人跟神之間的事情,願神祝福你囉!
本來想一一就你之前寫的內容一一回覆,後來想想算了.既然你已有堅定不移的看法,就不需要了.
版主 回覆
我是站在當事者角度看事情, 人犯再大的罪自有神審判, 教會何須在神未審就先判? 置當事者於何地自容, 正如你說的得救是個人跟神之間的事情.
真的是不需要了, 我已感受到主耶穌不希望再你來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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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真耶穌教會的弟兄, 其談吐可感覺和該教會一般信徒不同, 在我看來這才是有初結聖靈果子的信徒, 而不論他是否會方言禱告, 受過什麼樣的聖禮.
阿華 回應
版主 :平安 ^0^
小弟剛好路看到 好奇的下來看了 版主的文章 打擾了
其實小弟 也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 看了你的文章 讓小弟有好多的感動 同是神的選民基督徒為何會彼此論斷彼此?動機是來自 愛嗎? 小弟是之後自己來信主的 所以不同於一般全家一起洗禮父母決定的 小弟也很感謝神 因為這樣所以在信仰上比較有体驗也比較知道自己為什麼信
感受好多唷 手心是肉手背不也是肉嗎? 真的有誰可以說它一定進天國? 神是自己的神又何必在意人的論斷聖經的律法又有誰可以都做到 人帶肉體是軟弱的聖徒都會了更何況我們?
只要走在神的路上盡力做是非公與義就交給神 因為人的軟弱總是看到它人的刺卻看不到自己眼中有樑木 不是嗎? 神是愛 我們所做的但願都可以出自愛也可以讓神的名造就人 也願神祝福你們 榮耀都歸神 阿門
Skywalker 回覆
親愛的真耶穌教會弟兄平安
很抱歉這些文章震撼到你, 其實當初要貼這些文時也很猶豫, 但最後還是決定貼出來, 因為這是我們家庭所付出代價才經歷到的, 為偏差教義所造成的苦我必須善意指出來.
您說手心是肉手背不也是肉嗎? 是的, 貴會也有不少人和你一樣認為同信耶穌就同為弟兄姊妹, 我更看到有貴會信徒私下直言不認為貴會是唯一得救的, 但就是沒人敢去修正這條教義. 其實我也很愛你們對你們毫無惡意, 所以我必須指出貴會教義偏差之處, 這偏差不是說說而已, 而是實質上已讓許多人受到擔不起的擔子.
彼此論斷絕對是不對的, 所以我謹守絕不說自己或所屬教會是絕對正確的, 雖然我看到你們眼中有刺, 但至少不要看不到自己的樑木, 求主赦免我的不完全!
但你們的 "唯一的救" 卻是你們論斷別人不的救的原罪, 願你們當中有除原罪的種子生長!
願主保守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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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華 回應
弟兄你好唷^0^
其實我是真耶穌教會信徒 小弟路過看了你的文章有很多感動唷 我是之後因為神的恩典來信主的 所以在信仰上比較有體驗 感謝主
你回覆中說的很不錯唷.沒有任何人可以論斷人是非 更沒有任何人可以說誰一定可以進天國
我們人帶肉體就帶有軟弱 因為連聖徒都如此更何況我們? 神是愛 我們所做只要是來自愛盡力去做其他的是與非 公與義就留給神吧 沒有人可以論斷你是否可以進不進天國唷 只有神
神也是我們自己的神 只要你所做的所行的是按神的話(聖經)盡力做就夠了唷 其他的就靠禱告交給神 其他的擔神一定幫我們擔 最後願神給我們智慧的心讓我們做它所喜悅的事
也願神祝福你們保守我們信仰讓我們走在神的到路上 也願榮耀都歸神祝福歸大家 阿門
Skywalker 回覆
謝謝您, 從你的言談您應該也不完全認為其他教派一定不得救, 既然如此就勇敢的去向真耶穌教會當局說: "唯一的救的教會" 這條是錯的, 請修正!
說 "唯一" 實在很危險, 因為完全無後路可退, 若神讓真耶穌教會以外的基督徒得救呢? 那豈不是貴會當局在說謊? 何苦去背這條原罪呢? 我是真心善意提醒你們.
願我們同心奔向標竿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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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華 回應
感謝主唷 ! 因為我們都在主裡 得救不得救我們就留給神吧 誡命是給我們人的標準 神也知道我們有軟弱 做不完全 所以才有它的大慈愛來憐恤我們
以色列人才是真正的 選民 它們也到現在都還在遵守神的律法 難到我們也要去跟它們說 你們不是唯一得救的嗎? 我想這些問題的是非真的還是只有留給神唷 神給我們每個人的功課都不一樣唷 不管我們所在的是在那邊就會 我想信仰還是自己的 神與我們自己的關係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 看的出來 我們教會在處理你們家庭的事上一定 傷你們很深的心 但是說真的 也許其中有太多個人的主觀意思 不會是我們教會的本意唷 神要我們彼此相愛的唷
主耶穌在世時12門徒都會有意見不同了 更何況我們? 我想我們就相12門徒一樣 不管意見如何不同但還是相信跟隨主就有機會得救的 不是嗎? 守舊約律法的還在等救世主 守新約的相信主耶穌就是救世主 它的死是為人洗原罪 是是非非 只有神可以說誰對誰錯不是嗎?
我真的很祝福你的家庭唷 ^0^ 因為我也受傷過 但神用它溫暖的手把我抱的更緊了唷
讓我看到原來它的恩典更我用唷 求神祝福我們彼此的家庭 就算沒了教會 教派與律法 我們還是一樣不離開神 也願榮耀都歸神 阿門
Skywalker 回覆
同意您說: 得救不得救我們就留給神吧, 但請用相同的法碼衡量自己的教會, 只要 "唯一得救" 這教義沒修正, 我認為貴會沒有立場要別人說: 得救不得救我們就留給神吧!
"看的出來 我們教會在處理你們家庭的事上一定 傷你們很深的心" --> 事實上是貴會根本沒有做任何處理, 只是上上下下的信徒用憐憫的眼神看著我, 心理想著: 你這愚昧的人啊, 為什麼不加入真耶穌教會呢, 不就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 在我尚未受洗之前沒有真正認識主耶穌, 只是一味主觀認定貴會奇怪, 非正統, 走進去讓我頭皮發麻, 但在我真正觸摸到主耶穌之後, 我改變了, 這改變是因為如你說的, 神要我們彼此相愛, 所以我會站在妻子的立場想, 怕她難過所以陪她去聚會, 甚至思考過若她有牽絆那就改變我自己, 我加入你們!! 這是真的, 但是總是有一股阻力使我無法這麼做, 就是我深深感覺無法真正與你們同心, 如何與你們同工? 在最痛苦難過時, 神的作為顯出了, 當初大家都以為最後被改變的人會是我, 結果神卻改變了我太太, 她從神的話語中觸摸到在貴會未曾感受到的神旨意. 當然這不是的神蹟般180度大轉變, 而是緩慢且痛苦的, 原因就在於 "唯一得救" 這教義, 讓她不敢斷然離開而必須不斷驗證神的真正旨意是什麼.
親愛的弟兄, 從您的話語中可知您也是對神有相當感受的, 神要我們彼此相愛是沒錯的, 那就拿出真心彼此相愛, 而不只是告訴大家: 我們的教義怎樣是我家的事, 輪不到你來論斷! 我知道這是極大的工程, 關係著你們的信仰根基, 而不只是在教條上改幾個字而已, 但這一切就交給我們眾教會的頭 -- 主耶穌基督, 我們只要憑愛心彼此勉勵互相提醒過犯, 相信主會保守的
願你們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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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華 回應
感謝神唷~ 很高興可以看到你的分享神給你們的 恩典唷..^0^ 也看的出來神也是好愛你跟你的家人唷 更看到你真的把神的愛 表現的出來唷 更在你言談中看到你與神的好關係唷 "唯一得救" 這真是很沉重的話 我們的教會並沒有這樣一直強調唷.我所說的是真ㄉ唷 . 因為天國的路 不是人說怎樣就怎樣的 不是嗎. ^0^
不瞞你說唷 我在這信主的路上 也看到了不少的同教會的同靈做出不少讓人 暈倒的事唷
尤其是自認為自己超聖潔而論斷人不是的 說真的在15年前我剛信主時 看到的時 超不習慣的 但感謝神 因為在禱告讀經中 神開了我智慧讓我知道 這就是人帶肉體的軟弱 所以神要我們看到它人的軟弱 來警惕自己看到自己在代禱上的責任 並讓我知道信仰是要建立在神身上 不是人身上 (因為人會軟弱的)你說對嗎? 我記得2年前 我要一位很久沒回教會得弟兄跟我到校園做聖工傳福音 你知道嗎?這位弟兄很有心也很想做 但是它最後得到的 不是肯定的話唷 而是傷它心的批判.(很暈倒)因為教會中 有負責人質疑它的信仰虔誠度 來論斷它可不可以做 當時我也跟這位弟兄一樣難過唷 不過我跟它在禱告中 得到神的安慰 有個聲音告訴我 (神看重的是你們的心.凡事你們只要盡力做 其他神會幫你們擔) 之後在開會中小弟把 法利賽人帶犯 淫亂的婦女問主耶穌的經節說出來 (約翰福音8章 1~8節)弟7節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它 當我說完後 大家都不說話了 感謝主唷 之後.神也給了這為弟兄公義唷 因為之後讓我們在校園工作大豐收 也讓那些負責人 學會了要靠神 不是靠人 因為人 老是喜歡以自己的意思來認定就一定是神的意思 你是對吧? 我真的很祝福你的家庭唷 ^0^ 最後我用一章經節來彼此勉勵吧 (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 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倘若這人與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 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理作主 你們也為此蒙召 歸為一體 且要存感謝的心 ) 阿門 這是我很喜歡的經節唷 跟你分享 ^0^ 願榮耀歸神名 祝福歸我們大家 以馬內利 阿門 ^0^
Skywalker 回覆
我知道你們平常不會強調唯一得救, 但這才麻煩, 因為他被隱藏在你們每一條信仰裡面, 幾乎貴會信徒對 "外教會" 的認知就是: 信仰上迷迷糊糊, 沒有堅持沒有原則, 所以不得救. 對吧? 但 "外教會" 真的這樣嗎? 我只能說他們被教會的教育誤導了. 我甚至聽貴會的傳道在講道中說: 現在基督教界流行講 "合一", 那是撒旦在作工! 我只能搖頭嘆息.
很高興與您對談, 和您對談很舒服, 也看出您和神的關係良好, 相信神會用你, 也希望你能做教會中的光和鹽, 因為教會是社會的光和鹽, 他需要走主耶穌的旨意, 而不是走老八股的教義.
謝謝你的經文, 我要說我和你們沒有嫌隙, 我還有親戚 (姻親) 在貴會, 我不會恨惡你們, 我只是把我看到遇到的必須憑良心說出來.
願主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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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位 ID「真耶穌教會信徒 ( 請回我 ) 」的回應, 為節省篇幅不再原文照貼, 其問題大概是強調得聖靈會說方言及聖靈是要用求的而不是信就有, 而由另一網友「阿信」代答:
聖靈從神創世時 , 就在作工 . 在舊約時代 , 神要工作 , 也以聖靈的型式工作 : 神的靈降臨到那個人 ( 如 : 摩西 , 約書亞 , 撒母耳 , 士師們 , 以利亞 , 以利沙 , 大衛 , 所羅門 , 諸先知們 ) , 那個人就得到神的大能 , 可以執行他的任務 . 請問 : 這些人有說方言嗎 ?
耶穌降世受洗時 , 聖靈降臨 , 他有說方言嗎 ?
耶穌升天後 , 真神的工作 , 也以聖靈的方式給信耶穌的人 .
所以 , 神以三個階段工作 : 天父 ( 耶和華 ) 時代 , 耶穌時代 , 聖靈時代 .
聖靈就是神 , 祂的表現方式 , 不限於使徒行傳中的記載 , 否則 , 保羅一直重申 : 聖靈的恩賜是多方面的 ,[ 豈都是說方言的嗎 ? ] .
[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 , 是教人得益處 , 有人得智慧的言語 , 有人得知識的言語 , 有人得信心 , 有人得醫病的恩賜 , 有人得能行異能 , 有人能做先知 , 有人能辨別諸靈 , 有人說方言 , 有人繙方言 , 這一切 , 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 , 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 ( 林前十二章 ) .
所以 , 問題出在真耶穌教會混淆了 " 聖靈本身 " 與 " 聖靈的恩賜 " .
真耶穌教會是二十世紀出現的 " 靈恩運動與五旬節運動 " 的產物 ( 儘管教會不承認 ) , 強調某一種靈恩 , 已不是新鮮事了 . 請去看看 , 中南美洲復興起來的各靈恩教派教會吧 !
只要不模糊 " 基督教信仰 " 真正的重點 , 求 " 說方言 " 的能力 , 也沒有什麼問題 .
最後 , 告訴你 , 聖經從未說 , 受聖靈時 " 身體會震動 " , 這一點我非常確定 : 真耶穌教會的教導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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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耶穌教會信徒 ( 請回我 ) 回應:
你們一在閃避我的問題
對於
聖靈是我們要進天國的憑據
對於這一點
你又有什麼看法 ?
版主 回覆
不是閃避你的問題, 而是不想去論聖靈的形態, 正如不能去揣摩天父上帝的形態一般. 不過既然你問了我就點到為止
聖靈當然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 不過問題是真耶穌教會把方言禱告當成是聖靈的全部, 但是聖靈是神, 祂是主耶穌離開我們後留下來繼續與我們互動的保惠師, 也就是父, 子, 聖靈上帝的第三種形式. 既是上帝就不能也不該將祂狹隘或矮化成任何單一的型態, 例如方言禱告. 所以聖經清楚的告訴我們, 聖靈顯在人身上有各種方式, 像是有人能說起智慧的言語 或知識的言語, 有人則變的有信心, 有人能醫病行異能 , 有人能做先知 , 有人能辨別諸靈 , 有人說方言 , 有人繙方言, 以上這些是聖靈上帝賜給人不同的能力 (恩賜), 並不是聖靈本身, 因為聖靈之偉大浩瀚無人能測度, 但這一切都是叫人得益處
所以你說我一味的否決你們所得的聖靈是錯的, 我並沒有. 只是我不同意把方言禱告當成判斷一個人有沒有聖靈的方法, 因為強調聖靈是被動的等人努力求來的, 是低估了聖靈的能力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 [約 15:16] ).
反思: 若一個能方言禱告的基督徒卻沒有結出聖靈的果子, 而一個用悟性禱告的基督徒卻明顯的看出他結出了聖靈的果子, 請問主耶穌如何看待祂的這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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