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

因信稱義 Justified by Faith (轉貼)

2011/10/26 21:51
本文轉貼自 " 基督教信仰與生命" 網站
 http://christ.org.tw/bible_and_theology/Theology/Justified_by_Faith.htm
轉貼此文是因為「因信稱義」是基督信仰的核心。願所有追隨主耶穌的弟兄姊妹看清楚 神所賜下的救贖方式,以及神對『義人』、『罪人』的分別絕不是以有沒有守住律法、規範來分辨;希望不要再落入自以為是的「行為稱義」迷惑當中。救贖全然是神的恩典,人無法在救贖上自居一丁點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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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魏連嶽
羅馬書 3:23-27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羅馬書 5:1-2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

一、前言       

在這兩段經文中保羅討論到「因信稱義」的信念。「因信稱義」可以說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保羅在羅馬書中花了很多篇幅來詳細說明這個信念;此外從保羅許多其他書信中也都會發現他將「因信稱義」視為是基督信仰中的基礎福音信息。這個信念後來也被奧古斯丁所強調。 到馬丁路德時,這個信念再度被重視,甚至被馬丁路德之後的改革宗(新教)當作是基督信仰中最重要的信念。
既然「因信稱義」是我們信仰的核心,那麼我們不但應該對它要了解透測,並且也應該要知道如何能用比較清楚的方式向非基督徒介紹這個信念。因此, 下面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希望幫助一些還未清楚了解「因信稱義」的基督徒能更清楚的了解它,此外對於已經清楚了解「因信稱義」的弟兄姊妹,希望這篇文章能提供你們一種向非基督徒介紹這個信念的方式。

二、什麼是「因信稱義」?

什麼是「因信稱義」呢?羅馬書3:23-26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簡單的說,「因信稱義」就是:人原本在上帝面前是罪人,與上帝的恩典與祝福遠離;但是當我們信靠耶穌時,我們的罪就能被上帝赦免,在上帝面前成為一位無罪的「義人」。由於這個原本在上帝面前是一位罪人的情況,後來之所以能轉變為被上帝認定為是一位義人的關鍵因素,乃是透過「相信(或信靠) 耶穌」而達成的。所以就把因此這種「因為信靠耶穌而被上帝稱為是義人」簡稱為「因信稱義」。以上這是簡單的將「因信稱義」做字面上的解釋;然而這其中有許多觀念必須詳細的解說。
首先,我們為什麼需要成為「義人」呢?若我們不是「義人」,那麼我們又是什麼樣的人呢?若我們不成為「義人」又會如何呢?

 三、人的分類 

剛才說到「義人」是指:被上帝認定是無罪的人;由此可知,當我們不是義人時,我們在上帝面前就是有罪的人。  從這裡我們可以知道,上帝對人的分類方式:不是用「性別」、「性格」、「種族」、「膚色」、「高矮」、「成就」、「收入」、「美醜」、「好壞」、「智愚」做分類。上帝只將人分作兩類:「義人」與「罪人」。一個人在人面前可能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國王、一位擁有大權的總理、一位熱心的警察、或是一位大慈善家,但他在上帝的面前,卻跟其他所有平民百姓一樣。他在上帝面前:他不是義人,就是罪人。

 四、「罪人」的定義

可能有人會說:我從小到大都非常守規矩,從沒有犯過什麼罪啊! 你怎麼說我是罪人呢? 你之所以認為你不是罪人,這是因為你對「罪人」的定義乃是:「觸犯法律的人」。但是,在全知且聖潔的上帝面前,只要你曾經有虛假、說謊、自私、貪心、忌妒、驕傲、自誇、淫念、玷污身體、毀謗他人、怨恨苦毒、不正直、不孝順、沒有愛心及憐憫、虧缺了上帝榮耀、或不將上帝視為唯一的真神來遵崇祂等等;只要你曾經有任何一個以上這樣的想法或行為,那麼你就是罪人了。 (《創世紀》1:26-6:12、《出埃及記》20:1-26、《以賽亞書》59:2、《羅馬書》1:21-32; 5:12-21; 6:23)。
因此,判斷我們是否是一位罪人的依據不但只是依據我們外在的行為,還依據我們的內在的良心及道德方面。 所以「做了不該做的事」、「想了不該想的事」是罪,「不做該做的事」也是罪。在這樣的標準之下,我們每一個人在無所不知及聖潔的上帝面前,都是不聖潔的「罪人」。就如《詩篇》14:2-3所説:「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 上帝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上帝的榮耀。」

五、「罪人」的光景

那麼若我們在上帝面前是一位「罪人」,我們會有什麼下場呢?

  1.「罪」使我們順從肉體的慾望,成為罪的奴隸

羅馬書5到6章說到:罪會使我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使我們不願順從上帝的旨意。也因此我們的身體成為罪的工具、成為罪的奴隸,我們的生命被最所轄制綑綁。也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們受到在我們裡面罪的控制,使我們想去做許多不該做的事,但許多該做的事我們卻不想去做 (羅7:14-25)。

  2.「罪」使我們失去神的同在與神的祝福

創世記第三章描述:當我們人類的始祖亞當犯罪之後,他便開始無法享有與神同在的權利,;甚至因為人的罪,大地都受到了詛咒,使亞當及他的後代的生活都變得非常艱苦。以賽亞書 59:2也說到:「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 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作為一位人,我們是最需要上帝的隨時的幫助與祝福;然而我們的罪卻使我們與上帝隔絕、失去上帝的祝福。

  3.「罪」使我們生命的結局乃是死

上帝原本乃是要人享受永恆的生命 (創2:9; 3:22)。但是罪使這個永生的生命成為必死的生命。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所以耶穌說:「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 8:24)」保羅說:「叫我死的乃是罪 (羅 7:13)。
人因為有罪,與神的同在與祝福隔絕了。因為人若非聖潔,無法親近神。上帝雖愛世人,但祂恨惡罪,祂無法與有罪的人親近,祂無法視有罪的人為無罪的、這是上帝聖潔的原則 (出34:7; 民14:18; 鴻1:3)。 罪除了使我們遠離上帝,並且人要為罪付出不安、痛苦、及死亡的代價。

六、如何成為一位「義人」? 

  「罪人」既是無法蒙受上帝的祝福,他生命的結局又是死,那麼我們當然不希望是一位「罪人」,而是一位「義人」。此外,上帝雖然恨惡罪,但祂仍愛罪人,因此祂願意主動的來幫助我們脫離罪,而成為一位義人,使我們蒙受祂的祝福!那麼上帝用了什麼方法使我們能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呢?上帝所用的方法乃是:讓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由耶穌來代替我們的罪,為我們的罪付出死亡的代價,並且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的罪因為耶穌的犧牲而被上帝赦免,然後被上帝認定是一位「義人」。

羅馬書3:23-25指出: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羅馬書5:8-10說到:「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以賽亞書53:5-6,10也說到:「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

這種情形就好像:你欠了幾千萬的債務,但你已經一無所有、沒有任何財產與能力可以還債。此時法院對你說:若是你無法還出債務,你必須為你債務付出代價,這個代價就是一輩子要被關在監獄中。你認為這種刑罰乾脆死了還比較輕鬆。可是,就在這個時候,有一位好朋友,他向法官表示:他願意代替你還清債務;他願意把自己一生的所有,全部拿出來替你還債。  此時法官對你說:只要你表明你願意接受這個朋友的幫助,讓他替你償還債務,那麼你所欠的債務自此就一筆勾銷。當然,你立即就公開表明願意接受這位朋友的幫助。所以你的債務也就被還清了,而法院也宣判你無罪,你也就不必再為你的債務付出任何代價了。表面上,雖然你是很輕鬆就無罪赦免;但事實上,你的好朋友他並不輕鬆,因為他乃是將他一生的所有都給了你。他將他的一生給了你,挽救了你的一生。

同樣的,我們原本也必須為了我們的罪而付出死亡的代價。但是耶穌卻願意犧牲他自己的生命,來代替我們原本應該償還我們的代價。所以上帝對我們說:我們要獲得耶穌的這個幫助,就是公開的表明出願意接受耶穌的拯救,讓耶穌代替你的罪,為你的罪付出死亡的代價。當你表明你願意時,上帝就宣判我們不再是一位罪人,而且當庭釋放,立刻成為一位無罪的人。表面上,雖然我們只是很容易的就被無罪赦免了,但事實上,耶穌祂並不輕鬆,因為祂乃是付出祂的生命,來挽救了你的生命。

一位醫生他只會用一些醫療器材來救人,但是沒有一位醫生會犧牲自己的性命去救一位病人;一位將軍只會派遣其他的阿兵哥去救一名無名小卒,但是不可能會有一位高高在上的將軍,願意犧牲自己的性命去救一位無名小卒。但是這位上帝卻願意犧牲祂的愛子來拯救我們。這位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雖然與神同等,是一位至高的神,但祂為了要拯救我們的生命,確願意犧牲祂自己的生命,來拯救我們的生命。這就是上帝的愛,與耶穌基督的愛。所以羅馬書五章7-8節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七、耶穌的拯救與恩典   

那麼當我們願意信靠耶穌,願意接受耶穌的拯救,讓耶穌代替我們的罪,為我們的罪付出死亡的代價,使我們的罪被赦免,成為一位「義人」之後,我們的生命會有什麼改變呢?

  1.「耶穌」使我們罪受到上帝的赦免,使我們能脫離罪的轄制,而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  

首先,我們能脫離罪的轄制,我們能脫離罪的詛咒與綑綁,而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正如羅馬書7:20-25所說:「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 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所以羅馬書 8:1-2也說到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2.「耶穌」使我們能恢復與神的同在、蒙受神的祝福

其次,耶穌能使我們恢復與神的同在、能祈求上帝的幫助,能蒙受神的祝福。 羅馬書 4:6-8記載:「正如大 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羅馬書5:1-2也記載:「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我們又藉 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當我們的因著信靠耶穌而被上帝赦免時,我們便能在上帝面前成為一位「義人」;此時我們就能與上帝和好、能祈求上帝的幫助、能蒙受上帝的恩典與祝福,我們的生命在上帝裡面乃是一個有盼望的生命。

蒙受上帝的幫助與賜福是我們信耶穌的主要目的之一。真正的宗教信仰,不只是找一個精神寄託、使人更善良、更有道德而已;真正的信仰是為了要尋求這位真實且慈愛的上帝,來幫助我們這個不完美、愚拙、自私、罪惡、有限的人。人並不是喜歡行惡,而是無法行出善來;人不是喜歡愚拙,而是不知如何更有智慧;人不是喜歡現狀,而是能力有限無法改變現狀;人不是喜歡生命空虛,而是不知道如何使生命更豐盛;人不是喜歡活的沒有價值,而是不知道如何能使生命活的最有價值;人不是喜歡死去,而是不知道如何能使生命永恆。  就是因為人有非常多的問題及困難,是人自己無法解決的,所以人需要一位真實的上帝來幫助及祝福我們。因此,你會發現:當我們越知道我們自己的有限,我們越是會尋求上帝來幫助及祝福我們。

  3.「耶穌」使我們能獲得永生,不致滅亡

此外,「耶穌」使我們能獲得永生,不致滅亡。  約翰福音3:16,耶穌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也就是將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羅馬書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當我們的因著信靠耶穌而被上帝赦免時,我們便能在上帝面前成為一位「義人」;此時我們便能擁有耶穌所賜的永恆生命。當我們成為一位「義人」獲得上帝所賜的永生後,雖然我們現在的肉體仍會老去及腐朽,雖然有一天我們也會在主裡「睡了」、在主裡「安息」,但我們的靈魂要到主那裡去。等到耶穌再來時,我們的肉體要甦醒過來,我們的肉體要成為不朽壞的,我們要與我們所愛的主同在直到永遠,享受在永恆中的福樂。

八、一般人容易對「因信稱義」的信念產生四個誤解之處 

上面所討論的部份,就是「因信稱義」的主要內涵。 到這裡,可能有些人會覺得已經對於「因信稱義」了解的很清楚了。但是最後我們仍然要花一點時間來討論「因信稱義」這個信念中四個容易被人「誤解」的地方。

  1. 除了信耶穌,我們還想「透過一些努力」成為義人 

第一,有些人雖然知道「因信稱義」所說的就是:只要相信耶穌、並且願意接受耶穌的幫助,讓耶穌代替你的罪,為你的罪付出代價,上帝就宣判我們不再是罪人,而能夠成為一位義人,能夠求神幫助、蒙神祝福、與神同在。但是他們總是有一些想法在那裡作祟,他們總是會懷疑:「難道人只要相信耶穌,不用作任何努力,不用作善事,就能夠成為義人,蒙上帝的祝福,天底下哪有這種不勞而獲的事?一位罪人只要信耶穌,上帝就會完全赦免他的罪,不計較他過去的罪過,就會祝福他,哪有這麼簡單這麼好的事?」因此有些人就會想要做一些事來換取到「義人」的身分,或是想做一些事來證明自己已經是一位「義人」。

然而,這樣都是違反「因信稱義」的信念。「因信稱義」就是強調人只因為信靠耶穌而被上帝認定是一位義人。因此「因信稱義」是很反對「因行為稱義」的想法。所以以弗所2:8-9記載:「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提摩太後書1:9也說到:「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

並且,一位真正偉大慈愛的上帝,祂既然愛世人,祂就會透過很簡單、很容易的方法,讓人能蒙受祂的愛與祝福!所以祂不會訂許多嚴格條件,或是設立很高的門檻來阻止人接受他的祝福。事實上,假如要得到上帝的愛,還需要經過許多的努力、付出很多代價、符合許多條件、達到許多標準,然後才能得到,那麼這種上帝的愛就太小器了,就不會讓人感到偉大了。

上帝為了我們設計了一個很簡便易行可行的方式,使人能蒙上帝的愛與祝福。但我們很奇怪,總事要用很復雜的想法去想上帝!總是想做一些努力,然後來換取上帝的愛與祝福。於是我們就開始用自己的想法來想上帝,開始做一些事情想換取上帝的祝福。結果我們所信的上帝其實是我們有限的理性所編織、所創造出來的上帝,跟這位真正的上帝其實不是相同的!這就是撒旦做喜歡做的事,牠想盡辦法來誤導我們,牠使我們的信仰根基不穩固,使我們所信的跟聖經所傳講的不一樣,使我們所信的上帝跟真正的這位獨一真神不一樣。

所以我們要切記:我們能成為義人,都是因為神的恩典臨到我們,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所以我們只要信靠耶穌就可以,不需要也不應該想要靠著其他的方式。

  2. 除了耶穌,還有「一些其他因素」使我們成為義人 

有些人會認為:上帝之所以會認定他是一位義人乃是因為:他不但是一位信靠耶穌的基督徒,而且也是一位很虔誠、很愛主、很愛人、很會禁食禱告、很會服事、很懂聖經、很會說方言、很有恩賜的基督徒,所以他是一位「義人」。  這種觀念在一些教會很流行,結果許多基督徒都擔心:若是他是一位平凡、普通、常犯錯、很少讀聖經、不會禱告、沒有恩賜的信徒,他可能就還是一位罪人,而不是一位義人。

然而,保羅卻提醒我們:「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 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 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 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 神、 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 著主誇口。』(林前1:26-31)」

在羅馬書3:27他也說到:「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 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所以我們能成為義人,跟我們的行為都無關,而單單是因為上帝的恩典,以及耶穌的拯救。

  3. 因為「我信」耶穌,所以成為義人   

還有些人認為:他之所以會成為一位「義人」的關鍵因素乃是在於他決定要「相信耶穌」,而不是因為上帝的恩典及揀選。也就是說,他認為:還好我選擇相信耶穌,所以成為了一位義人;我若選擇不願相信,那就無法成為基督徒。 他這種觀念的焦點是在於「人的信」而非在於「神的恩典及揀選」。

這種觀點絕對不正確! 因為剛才說到:「我們能成為義人,都是因為神的恩典臨到我們,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的確,雖然我們是要「相信」才能接受到耶穌的拯救,成為一位義人;但是之所以會選擇「相信」、我們之所以會願意「相信」的這個恩典,都是上帝賜給我們的。不是我們自己有能力要選擇成為義人,因為若不是上帝的恩典,我們就是連福音到底是什麼都會聽不懂的,不要說我們能相信了。  至於當我們在人在神面前表示出:自己願意相信耶穌的這個決定,只是我們對上帝恩典臨到的一個回應,是彰顯出神恩典臨到我們的一個確據,而不是我們的貢獻。

 此外,假如是因為我們自己有能力要選擇相信耶穌、要成為一位義人,那麼就表示我們在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的過程中,我很有智慧的做了一個決定、我有付出、我有貢獻,我們也有功勞了。  那這樣以後講到我們之所以成為一位蒙恩的基督徒,除了要感謝上帝、要誇耶穌基督的救恩之外,也要將一些榮耀歸給我們自己;因為若是沒有我們很有智慧的做了一個決定要信耶穌,教會怎麼會多一位基督徒呢?世界上怎麼會多一位義人呢?若是沒有我們的配合,上帝的恩典怎麼有辦法給我們呢? 因此上帝的救恩以及整個「因信稱義」的過程乃是耶穌和我們的合作才能達成的。  假如真的是這樣,那就會變成,我魏連嶽在地上說:「感謝耶穌,使我能成為義人,蒙受上帝祝福」,然後耶穌還得在天上說:「感謝連嶽願意相信我!我們合作的真是愉快」各為你們看到了嗎?基督徒一個觀念不對,整個信仰都會變的很奇怪!

因此我們必須小心,在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的過程中,我們可以說是「毫無貢獻」、「沒有功勞」。所以聖經才會說我們基督徒是:白白的蒙恩、白白的稱義 (羅3:24)。

  4. 人無法成為義人應該由「上帝」負責任 

魏弟兄,既然你說:我們會信耶穌成為義人,都是因為神的恩典臨到及耶穌的救贖;決定的主權都在上帝,人都沒有任何的功勞,要誇只能誇主,一切榮耀都要歸給上帝!  那麼這下子我可要問你了: 既然我們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的主權在於上帝,那麼我們無法成為一位「義人」而仍然是一位「罪人」的決定權當然也在於上帝;既然一切的決定權都在上帝,那麼上帝應該為著我們仍然是一位「罪人」的情況負責任,而不是我們自己應該為自己罪負責人,因為我們沒有決定權。

這種邏輯聽起來的確很有道理的,有許多的基督徒及神學家(最著名的是荷蘭的神學家亞米紐(或譯為阿米念) Jacobus Arminius, 1560~1609) 都有這樣的想法。但是這樣的想法並沒有被接納為基督教的主流思想。(因此從邏輯上聽起來很有道理的,並不一定是真理!)

的確,我們能成為義人,都是因為神的恩典,上帝才是決定我們會不會信耶穌,能不能成為義人的關鍵,一切必須榮耀歸給上帝!  但我們不信上帝,不能成為一位義人,卻不能要上帝負責任,而是我們人自己必須為著我們的罪負責任。 為什麼呢? 用兩個比喻可能會讓大家比較明白!

【比喻1】台灣曾經推行過一個環保運動叫「你丟我撿」的運動。就是希望每一個人都能熱心公益的把別人丟了垃圾給撿起來,使得我們生活的環境能保持乾淨清潔。

假如有一天你感冒一直在哪裡打噴嚏。有一次,當你打完噴嚏,用衛生紙擤鼻涕,你往衛生紙裡面一看,哎啊!鼻涕又多又黃啊!哦!好噁心!所以就趕快丟在地上。 正當你把一大團帶著黃鼻涕的衛生紙丟在地上時,剛好旁邊有一個人從你剛才丟的一大團衛生紙旁邊走過去。這時你有沒有可能拉著這個人,然後對他說:「這位先生,你為什麼看到我丟的紙屑卻不撿起來呢? 難道你不知道政府在推行『你丟我撿』的環保運動嗎?」 你會這樣對他說嘛?要是你真的對他說,即使他是一位老先生,他拼了老命也要給你一巴掌來證明他的忍耐是有限的。 當然,你不會這樣說,因為你知道:「你丟我撿」的運動是在鼓勵我們去撿垃圾,而不是去丟垃圾。你應該要對你自己丟的垃圾負責任,至於別人願不願意替你把你的垃圾撿起來,你不能干涉,因為這並不是他的責任。 相同的,我們要為我們自己的罪負責任,至於上帝願不願意將恩典賜給我們,使我們能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那是上帝的主權,我們不能干涉、更不應該抱怨。

【比喻2】再舉一個例子。有兩個姐妹他們很要好,一個叫阿娥、另一個叫阿春。她們兩從小就在一起偷東西。兩人從小偷到大,小時候是一起偷東西吃,長大後是一起偷車偷錢。兩個人經常互相交換偷東西的心得,告訴對方如何才能偷的又快又準又不會被別人抓到。兩個人還常常約好時間一起去偷東西。有一天阿娥和阿春約好半夜兩點一起去偷東西。她們一起來到了一個高級住宅區之後,阿娥對阿春說:我偷左邊這一間,你偷右邊這一間,一個小時之後,回到這裡集合,看誰偷的比較多。由於兩個人都想要贏過對方,所以兩個人想盡辦法要偷多一點東西。也因為太貪心,就把睡夢中的主人給吵醒,結果兩人都被抓起來。抓到阿娥的那個人立刻就報警,要把阿娥抓到警察局。可是抓到阿春的那個人卻決定要原諒阿春,不但沒有叫警察來抓她,還拿了一些東西給阿春,叫她以後不要再都東西了。幾分鐘之後,阿娥被警察抓起來從房子裡走出來,手上帶著手銬;剛好阿春也和主人一起從房子裡走出來,手上還帶著主人送的東西。兩人在門口遇到。請問這時阿娥會對旁邊的警察說:「這位警察先生,原諒別人是最大的美德,你應該要像那一位主人一樣,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要是你不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我就永遠不會成為一位好人,你會害我一輩子。你也必須為我後半輩子都是一位壞人的情況負責任。」你會這樣子對警察說嗎?不會因為你知道,你自己必須為你所做的負責任,至於為什麼那一個主人為什麼會給阿春重新做人的機會,那是他的事,你無法干涉,你也不會去抱怨。 相同的,我們也要為我們自己的罪負責任,至於上帝願不願意將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能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那是上帝的主權,我們不能干涉、更不應該抱怨。

所以羅馬書9:14-16記載:「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 神有甚麼不公平麼.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 神。」

九、結語

相信在討論完「因信稱義」這四個容易被人誤解的觀念之後,我們對於「因信稱義」這個信念有更深的了解。

總結的來說,我們靠著我們自己是無法能使我們能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的。我們的罪使我們與上帝的愛與祝福遠離了,並且我們要為我們的罪付出死亡的代價。然而這位榮耀尊貴的上帝因為愛我們,所以祂願意主動的來幫助我們解決罪的問題,因此祂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由耶穌來代替我們的罪,使我們的罪因為耶穌再十字架上的犧牲而被上帝赦免,使我們能成為一位無罪的「義人」,使我們蒙受祂的祝福;而耶穌基督因為愛我們,祂願意在十字架上犧牲祂自己的生命,來拯救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與上帝和好。

這一切都是因為上帝愛我們、耶穌愛我們,所以上帝與耶穌願意為我們這麼做。這並不是上帝應該要做,這也不是耶穌的責任與義務!這一切都是上帝及耶穌的愛,所以我們才能「因為信靠耶穌而被上帝稱為是義人」。因此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應該好好向上帝感恩、盡心盡力的愛主耶穌!因為這個「因信稱義」的恩典都是白白的得到的!





靈恩運動不是宗教改革,而是偏差與反叛 (轉貼)

2011/10/11 16:07

本文轉貼自『基督教小小羊』,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6014807.html
作者在文章提到他反對台灣神學院林鴻信院長將靈恩運動定位成『第二次宗教改革』,林鴻信院長是我敬重的加爾文專家牧者。轉貼此文是因為我認同作者對傳統教會的反思與對靈恩運動偏差的精闢解析,無關對林鴻信院長言論的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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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台灣神學院林鴻信院長已經將靈恩運動定位成『第二次宗教改革』時,我卻要告訴弟兄姊妹,靈恩運動,不是宗教改革,而是對傳統教會的改變,而且是偏差,甚至是反叛。
傳統教會有沒有偏差?
當然有!而且很多。
靈恩運動,是對傳統教會的不滿產生出來的改變。
改變並不一定就是不好,
事實上,看見偏差,然後不滿意偏差,來改正偏差,回歸真理,這是好事一樁。
但很不幸的,靈恩運動卻不是這樣。
它對傳統教會的偏差進行改變,而且改變的結果不是回歸真理,卻是進入更嚴重的另一種偏差去。
事實上,教會歷史上,很多異端都是出於善良的動機,想要去改正原本教會的缺失。
但很不幸的,因為走錯了路,反而讓這些改革者成為異端,而不是回歸真理。
我不是說靈恩運動是異端,但真的要很小心,因為,偏差實在太多了。

傳統教會的偏差很多。
一個很大的部分是:
信仰已經成了毫無感覺、死氣沈沈的例行公事了。
信仰是甚麼?
只是一種脫節的東西。
大家星期天例行公事去做禮拜,然後星期一到星期六將上帝束之高閣。
我們可以在教會做禮拜,但平時的信仰和聖經毫無關連。
禮拜也只是沈悶的例行公事,沒有感覺、沒有激情、平淡無味。
其實,上不上教會,有沒有信仰,已經沒甚麼多大差別。
上了也不會更虔誠,不上也不會更墮落。
愛情早已消失,激情早已不在,沒有戀愛的感覺,也不再有心動。
信仰,不過是例行公事的婚姻,只剩一張證書來維持而已。
實質?早就已經消失無蹤。

但是,社會上的文化是甚麼?
是有感覺的!是可以體驗的!
電視、電影、音樂、媒體,給我們各式各樣的感官刺激,給我們很豐富的各種感覺。
在這些感覺裡,我們得到快感與滿足。
不管這些快感與滿足能維持多久,那倒沒關係,至少我們能找到。
過去的電玩遊戲,只是2D,而且不夠流暢、動作不夠精細;
現今的電玩遊戲,不僅是3D立體而已,畫面還非常細緻逼真,動作非常流暢,聲光非常刺激。
過去的遊樂園,是陽春的兒童樂園,只有一些動來動去的玩具,大家就很高興;
現今的遊樂園,是主題樂園,加入各式各樣的情境、聲光,更強的刺激感、更強的氣氛營造。
過去的旅遊,常是導遊講解與帶人去玩,大家到此一遊,照照相就滿足;
現今的旅遊,要盡量可以給遊客親身體驗,親自去擠牛奶、親自去做飾品、甚至是自己規劃行程的自由行。
過去的婚姻,即使俗不可耐、枯燥無味,大家也只能無奈的維持下去;
現今的婚姻,假使感覺消失,愛情不再,離婚另尋愛情,也不是甚麼了不得的大事。
過去上餐廳,東西不好吃、服務不滿意,大家忍耐就是,頂多下次不來;
現今上餐廳,東西不好吃、服務不滿意,多的是當場要經理來理論的客人。

1.給我體驗,是很重要的。
2.付了錢,我就有權利與權力要求相對等的體驗。
這已經變成被文化接受的「真理」了。

再加上,社會變動極大,世界運轉極快。
甚麼都要快、快、快。
快不是不好,但是,有些東西必須慢工出細活,但連這些也都變成大家難以忍受。
過去的談情說愛,是細水長流,用信件來傳遞濃情密意,細細品味。性愛是禁忌,要等到婚後才行。
現今的談情說愛,講求快速,手機電話,講個幾次就可以上床享受性愛。
假使真需要慢工出細活的產品呢?
就用錢買。
只要有錢,甚麼都可以買得到。
婚姻也可以、性愛也可以、名牌也可以、權位也可以。
過去,大家願意清貧而不願為娼;
但現今,大家寧可笑貧而不笑娼。

在這樣的文化潮流與觀念之下,憑甚麼傳統教會能置身事外?憑甚麼傳統教會能抵擋潮流?
更別提評論趨勢、告知社會真理了,連基本的護衛信仰都做不到,還講這種更偉大的改變社會幹甚麼?
靠著傳統教會要死不活的信徒,
靠著傳統教會例行公事的信仰,
我們能抵擋住甚麼?能不受社會影響些甚麼?
所以社會上各式各樣的文化,都可以堂而皇之進入傳統教會來。
長執選舉可以抹黑、買票、人身攻擊;
信徒可以幹黑心事業,只要奉獻多多就可以在教會當老大;
教會的性質只是三姑六婆的聊天場、八卦交換地而已;
做禮拜只是補眠睡覺打盹的時間;
傳福音?與我無關,那是遙不可及的東西。

當信仰不成為信仰,
當信徒不成為信徒,
當傳統教會只是這樣信徒的組成時,
我們還擁有些甚麼?

是啦,是還有一些東西。
甚麼東西?
真理被傳講,聖禮被施行。
即使要死不活,講的枯燥無味,毫不生動感人,毫不能打動人心,
但好歹還是繼續講傳統的真理和教義。
只是說真的,這種照本宣科、死氣沈沈的講道,平鋪直敘的教義教導,最大的用處,常常只是用來當催眠音而已。
至於聖禮,就如婚禮一樣,甚至比婚禮還不如。
只是個儀式,毫無特殊意義與力量的儀式而已。
只因教會這樣規定,所以,該洗禮就洗禮,該聖餐就聖餐,行禮如儀,紀念完畢,這樣就夠了。
蔣公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大家三鞠躬,還真有人會去認真思索他們的偉大、認真感謝他們的功勳?
只是個例行公事的儀式罷了,意思到了,就很夠了。
紀念?嘴巴說說而已,紀甚麼念呢?
耶穌基督?兩千年前的古人了,聖經故事早就耳熟能詳,熟到爛透了,掉到地上腐爛掉了,還有什麼感動?還有什麼力量?還有什麼好紀念的?

當信仰不成為信仰,
當信徒不成為信徒,
當傳統教會只是這樣時,
我們還擁有些甚麼?
我們還能成為甚麼樣的群體?

上帝呼召一群死人進來,繼續讓這群死人換地方死在一起而已。
過去這些人死在各個地方,現在集中進來教會一起也好埋葬。
為這群被上帝呼召的死人做追思禮拜也比較好進行,免得花時間跑太多場。
是這樣嗎?
就算沒死透,起碼也剩沒多少命了。
當傳統教會已經衰弱成這樣,只剩一息尚存時,那些不滿意的人,該怎麼辦?

綜觀兩千年教會歷史,我們可以一次又一次發現:
異端的出現,很多都是對大公教會不滿而產生的改變與反叛。
反叛,幾乎常常都是因為大公教會自己有缺失,所以才反得起來。
這些反叛者、改變者,都是不虔敬者?
不!
事實上,異端這些人,很多都是非常虔誠的人。
太虔誠了,虔誠到非得把大公教會割裂不可,用虔誠的個人的想法,把大公教會的許多偏差進行「改革」,而且革進異端去。

重點來了,
大公教會呢?
因為異端的出現,然後就徹底沈淪?
不是的!
感謝上帝保守,透過異端的刺激與反叛,使大公教會被迫從死氣沈沈裡活過來,開始勇敢修正偏差,回歸真理。
肇始的原因,其實是大公教會自己的偏差與缺失,
但結果,卻是這麼不同:
異端為了修正這些大公教會的偏差,所以走進另一種偏差去,而且更嚴重、嚴重到失去救恩、喪失真理;
大公教會為了抵擋異端的攻擊,被迫被動進行偏差修正,結果繼續回到真理,更清楚真理、更站穩真理。

靈恩運動是異端嗎?
我不敢說這種話。
但是,靈恩運動是偏差,這種話我絕對敢講。
不管是異端也好,偏差也罷,我們都必須不斷修正偏差,回歸真理。
這就是歸正的精神。
不管是福音派也好,靈恩派也罷,只要出現偏差,我們都必須修正。

問題是,靈恩運動,是像宗教改革那樣回歸真理的運動嗎?
還是比較接近那些異端偏差,為了修正傳統教會的缺失,結果擺進另一種更危險的偏差去?
有人已經認為,靈恩運動是第一種,是回歸真理的宗教改革。
但很不幸的,我覺得那是對馬丁路得與加爾文宗教改革的侮辱。
事實上,靈恩運動是第二種,是進入更危險的偏差,而不是回歸真理。

每個異端,都宣稱自己是回歸真理,
但如我們所知,事實根本不是這樣。
真正回歸真理,就必定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
我們只需檢驗對方所說的教義與主張,用全本聖經去檢驗,就知道到底是不是回歸真理。
異端難道沒有提出聖經經文支持他們的主張?
當然有!
問題是,在全本聖經檢驗之下,那種斷章取義與矛盾,就會暴露出來。

靈恩運動的主張與教義,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嗎?
那種斷章取義的情形,不嚴重嗎?
這樣的情形下,我們能說那是回歸聖經真理的宗教改革嗎?
沒錯,很多人認為是,靈恩運動的支持者更宣稱自己是。
但是,除非聖經說錯了,否則的話,靈恩運動者面對傳統教會提出聖經經文質疑時,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無法解釋反合性經文、只知一味訴諸個人經驗與感受,這樣的運動,是回歸聖經嗎?還是進入用個人體驗來認證真理的危險偏差?

宗教改革的領導者,馬丁路得與加爾文,都是從聖經出發、對聖經非常熟悉的人。
但是,靈恩運動的領導者呢?
不管是哪一波的領導者,我們有看到那種對聖經非常熟悉、從聖經出發的嗎?
宗教改革時,馬丁路得是高舉個人體驗來掀起改革,還是從聖經來掀起改革?
他使用的聖經教義,是斷章取義的,還是經得起檢驗的?
宗教改革時,加爾文是高舉個人經驗來建立教義,還是從聖經來講解教義?
他使用的聖經教義,是斷章取義的,還是經得起檢驗的?
當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是從聖經出發,高喊『唯獨聖經』這個真理時;
今日的靈恩運動,卻是從個人主觀感覺與經驗出發,高喊『個人經歷』這個錯誤道理。
對靈恩運動者而言,『唯獨聖經』並不是真理,『個人經驗』才是。
個人經驗才是解釋聖經的依據,
教義是從個人經驗所建立,
聖經經文只是拿來牽強附會個人經驗的工具而已,
聖經經文真正的意思並不是靈恩運動追求的重點。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還能說靈恩運動是宗教改革嗎?
革進哪裡去呢?
革回真理?
還是更革進偏差?
去除了聖經、越過了聖經、用個人感覺體驗來解經,這樣能回歸真理?

保羅是很有個人經歷的人,他有很神秘的大馬色路上的得救經驗,也有三層天的經歷。
但是,他以這些個人主觀經驗來建立教義嗎?他不斷鼓吹大家追求這樣的個人經驗嗎?這是他佈道會的宣傳重點嗎?
彼得也一樣。他親眼見到主耶穌登山變相,這是很特殊的個人經驗,除他與雅各、約翰以外,連其他使徒都沒有過。
但是,他以這些個人主觀經驗來建立教義嗎?他不斷鼓吹大家追求這樣的個人經驗嗎?這是他佈道會的宣傳重點嗎?
馬丁路得與加爾文的宗教改革,比較回歸聖經;
還是靈恩運動的反叛,比較回歸聖經?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高舉『唯獨榮耀上帝』。
但當一個運動高舉聖靈,但其實卻是用『自己本心』來建立聖靈觀念、用『自己慾望與感覺』來建立上帝形像時,這種不是依照上帝本相來信奉祂,而是按照『人心想像』的上帝來敬拜,
這種人心想像出來的上帝,是真正的上帝嗎?
還是這只是一種穿上上帝外衣的偶像與金牛犢而已?
我們能認為這種情形,是真正的敬拜上帝、重視聖靈嗎?
相反的,馬丁路得與加爾文,不斷強調我們要按照上帝祂所啟示在聖經裡的經文,用全本聖經(不是斷章取義)來完整認識上帝,照上帝所啟示的內容來認識祂、榮耀祂。
一樣是在認識上帝,榮耀上帝,
一個是依照自己想的觀念來認識上帝、照自己從世界學來的技術榮耀上帝;
一個是破碎自己、照上帝聖經所講的來認識祂、照聖經所講的來榮耀祂。
哪種才是真正回歸使徒時代、回歸聖經?
單靠外表仿效舊約各種獻祭儀式,就叫回歸聖經、榮耀上帝了嗎?

馬丁路得與加爾文的宗教改革是一個『回歸聖經』、『以聖經為依歸』的運動。
任何天主教裡違反聖經、越過聖經、沒有聖經依據的東西,都被掃除乾淨。
但是,近代的靈恩運動,表面上高舉聖經,可是卻大量使用各種邪術技巧、大量引進各種心理學、大量吸收現代文化喜歡的成功、感官刺激、幸福美滿。
這樣的情形,是真正高舉聖經、回歸聖經,還是用各種假道來填塞教義、創造新教義?

靈恩運動,是第二次宗教改革嗎?
不是!
靈恩運動,是一個影響深遠的運動嗎?
是!
我們絕對必須承認,這個運動,已經影響到大公教會,
不管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教會都已經深受影響。
但是,要將這樣一個『運動』,定位成『第二次宗教改革』?
我很不以為然,也深不同意。
如果這樣的運動,也可以用宗教改革這樣偉大的名稱來稱呼,
那麼,教會歷史上無數個運動,大概也都有資格這樣稱呼了。
問題是,這樣一來,十六世紀時馬丁路得與加爾文『宗教改革』這一名稱,就成為廣義用法,喪失了意義。
假使我們看重『宗教改革』的狹義用法,慎重看待這個名稱正面的意思,
那麼,對偏差嚴重的靈恩運動,冠上宗教改革的稱號,給予那麼大的榮耀,我覺得那是對馬丁路得與加爾文那麼認真回歸聖經的宗教改革的羞辱與鄙視。

我們絕不反對改革,而且極力贊成改革。
但是,我們絕對反對名為回歸聖經、其實卻是偏離聖經、斷章取義解經的改革。
那種改革,不是讓我們走向健康,而是進入偏差與假道裡去。

靈恩運動,不是正向的第二次宗教改革,而是對傳統教會的反叛,而且是進入更危險的偏差。
這個運動,不是真正歸回聖經真理,而是大量引進邪術技巧、現代的流行觀念、世俗心理學的觀念、砍斷兩千年大公教會傳承、高舉個人主觀經歷、用個人經驗來取代客觀真理。
這,是偏差,不是回歸真理。
請不要搞錯了。

小小羊




因信稱義:神所賜下不可迴避的恩典

2011/10/05 22:32

-- 評真耶穌教會的除名制度

上帝使他們跟他有合宜的關係是基於他們信耶穌基督。上帝這樣對待所有信基督的人,任何差別都沒有:
因為人人都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
然而,上帝白白地賜恩典,藉著基督耶穌救贖他們,使他們跟他有合宜的關係。
上帝不惜犧牲基督,以他為贖罪祭,藉著他的死,使人由於信他而蒙赦罪。上帝這樣做是要顯明自己的公義。    
(羅馬書 3:22 ~ 25 現代中譯本)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 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馬書 10:9 ~ 10)

我很難過,還有教導弟兄姊妹要被神稱義是靠守教規,靠行為稱義的教會,而他們也深信只要在特定的日子聚會,做過特定的儀式就能得到得救的資格,注意只是資格而已因為還要持守行為直到一生終了才能得救。因為不信”因信稱義”的福音須以行為才能稱義,因此必須訂下教規要信眾不可犯這犯那,否則教會予以除名等同被宣判不能得救。也許他們覺得定這些教規不會很難守也是聖經有提到的東西,而信徒要加入之前也知道有這些規定,沒什麼大不了的。 殊不知偏差便是走向“字句叫人死”的開始。

我想對該教會的信徒說:別以為那些規定遠在天邊與你無關,因為犯所謂的死罪都是很大條不會輪到你。 當一個人在不儆醒的情況下,生命很容易出現破口,撒旦就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時候出錯,萬一不幸真給了撒旦攻擊機會而觸碰到了所謂 "死罪" 的教規,而那人就是你,你希望接下來能怎麼辦?是希望教會能協助你從悔改中得到從神而來的赦免以及幫助,還是因為所犯的觸碰到教規所以你沒救了,教會給你的是一堆的教訓、道理然後宣布你犯了死罪,並禁止你在教會服事、奉獻,因為他們認為不要和罪人同負一軛是正確的道理,從此信徒之間有意無意的對你避而遠之?

如果真不幸遇到這種狀況,真不曉得你如何在教會待下去,但是如果因此想離開教會,那對這信徒來說恐懼感更是排山倒海而來,因為這是唯一得救的真教會﹝是嗎?﹞,離開這教會就等於離開神﹝是嗎?﹞,更是真正走向火湖與硫磺的死罪!(Oh! My God!)

神痛恨罪惡但愛罪人,這是對神的話語認識程度決定了信仰的持守或偏差。可惜有一群人在那樣的信仰教育下雖然滿有愛心想要幫助安慰犯錯的人,卻無法得到從神而來的協助。使他們不自覺的作出自以為合理甚至認為是合於上帝的旨意的事,而事實卻是讓受傷的人更受傷害,甚至把原本教會該關懷的人推向了深淵。

會有這些問題,全是源自於不相信 ”因信稱義” 的福音。 這是主耶穌道成肉身為我們的罪釘死十字架,付上極大的代價才留給我們最重要的根基,是神所賜下不可迴避的恩典。當你懷疑因信稱義刻意迴避整部新約聖經最重要內涵的同時,請想想是否也懷疑了主耶穌十字架上的救贖能力,所以才會覺得需要自己幫耶穌一把,要自己守住教規,教條才能完整得救贖?因為不相信“因信稱義”的福音,使他們不能了解什麼是“白白的稱義”,“上帝白白的恩典”,讓他們的信徒信的好可憐好辛苦。既然沒有白白的恩典,那就要靠自己努力的求,他們教信徒要求聖靈﹝捲舌音的方言禱告﹞他們認為這是得救的條件之一。先不論這些對不對好不好,事實是我們看到這些信徒好不容易求到了方言禱告,也別高興太早,因為還要守住一切行為、教條才能得救。讓他們時時恐懼自己有沒有犯了什麼?神是否還與他們同在?要時時驗證自己還會不會方言禱告、聖靈還在不在?這種時時擔憂自己能不能得救的信仰,正如『尋見』姊妹所寫的文章所說:我成為可憐的基督徒 … 為何我在「真教會」裏,卻沒有「真平安」呢?

是的,神早已知道守律法到最後只是一個死結,所以賜下獨生子耶穌基督,祂用自己的生命見證了律法只是叫人知罪,不能除罪。唯有全心全意信靠主耶穌基督使我們和上帝恢復合宜的關係,神要因著你的信赦免你一切的罪。又因著信和上帝恢復合宜的關係,聖靈就引導使我們知道如何按著聖經的精義去行出上帝的旨意,也因此才能真正成全律法。上帝賜下赦免的恩典不論是給任何人都沒有差別;所以人沒有資格審判別人犯死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在神眼中每個人都 一樣是有罪的人,審判權在上帝手中。一隻手指指著別人時四隻手指指著自己,教會無論誰也沒有權柄去論斷誰犯死罪,否則將來神也要用同樣的量器量給你們。

既因相信主耶穌而罪得赦免,基督為我們獻了一次贖罪祭就永遠的獻上了,還時時擔心自己是否得救,不是違反聖經就是沒有和上帝恢復合宜關係,應先審視自己的信仰哪裡出差錯,而不是質疑:光信沒有行為能得救嗎?這問題的癥結在於把“因信稱義”和“不良行為”做了直接連結。聖經哪裡教我們信了以後可以亂來? 行為是我們原本就該盡力持守的,但是誰能保證自己永不犯錯?“因信稱義”提供了挽回的機會,是神賜下白白的恩典也由不得你不去領受。律法教條不但無法使人挽回還讓人卡死在字句叫人死當中。

因信稱義是神所賜下不可迴避的恩典!

(附註: 此文是對 "聖約基督教護教學團契 CCAF" 網站
http://blog.yam.com/ccaf/article/34811002
一文的前言, 該板板主說: "一定要有人出來替這些被除名的弟兄姐妹講話!不可把人逼上絕路!"  的回應.)

該不該過聖誕節?

2010/12/20 18:10

美麗的錯誤

每年12月一到,街頭的商店,百貨公司,甚至一些大型建築物都會開始擺設美麗的聖誕樹,火樹銀花搭配一遍遍優美的聖誕歌聲,讓整個寒冬頓時溫暖了起來。許多人們會在12月25日購買禮物送給家人或小孩,甚至情人。因為傳說中聖誕節有位聖誕老公公會從天上送禮物,於是傳說變成了習俗,至今演變成一種商業行為。
聖誕節到底是在慶祝什麼?一般人認為是耶穌的生日,所以要慶祝要狂歡!不過很抱歉,事實上是:耶穌不是在12月25日生的!因為聖經沒有記載耶穌是哪一天誕生,而且根據路加福音,耶穌誕生時有天使報佳音給在曠野守著羊群的牧羊人,接著有一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讚美神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 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所以根據記載的景況應該不是在冬天寒冷的12月份,耶穌真正降生的日期已不可考。
那為何大家都會在12月25日慶祝聖誕呢?因為早期歐洲信奉的宗教是多神教,而12月25日是羅馬帝國的太陽神節,直到君士坦丁皇帝皈依基督後為政治目的使基督教 (天主教) 成為羅馬國教,又將12月25日改為基督誕生日,讓百姓在原本是祭拜異教神的日子改為敬拜耶穌,好統一百姓信仰。這也就是聖誕節為何是12月25日的原因。
後來,宗教改革,新教 (基督教) 從天主教分離出來,而後來基督教教派林立,但大部分基督教派並沒有因宗教改革而將天主教的一些傳統廢除,聖誕節便是一例,今天大部分的基督教派仍然在12月25日慶祝聖誕節。
可是也有另一批基督徒認為,既然12月25日不是耶穌誕生的日子就不該在這天慶祝,更甚者說12月25日是太陽神節,在這天慶祝聖誕是中了魔鬼的圈套!

那…我該怎麼辦?基督徒要不要慶祝聖誕節?

其實,我們的上帝是看人內心的神。要慶祝聖誕節的基督徒如果好好利用世人所認為是耶穌生日的這天傳揚主道成肉身福音,為主得人並使教會在屬世商業化的狂歡聖誕節中發光分別為聖,只要出發點良善,主不會因為日期不對而憤怒逞罰吧!而不慶祝聖誕節的基督徒如果心中有罣礙,那就不要免強吧,因為他們也是為主而不慶祝的。
這麼多年下來還有多少人記得12月25日是太陽神節呢?反倒是基督徒彼此爭論才讓人想起太陽神的吧! 事實證明假神已承受不住歷史洪流被時間埋沒遺忘, 而昔在,今在,永在真神之名永遠留存, 日期那麼重要嗎? 凡事用正面態度來面對才更討神喜悅!
羅馬書:
14: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 
14: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 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 神。

我們可以意見不同,但卻不可彼此爭論指責,因為這樣便失去了神的愛,如果我們做什麼都帶著神的愛,便可坦然無懼的去做,神必與我們同在。

約一:
4:18 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





人喜歡宗教那個調調!(轉貼)

2010/01/25 10:00

   本文轉貼自小天使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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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宗教都充滿了律法,而律法只過問外表、充滿了限制及告誡。太 5 : 17 中,耶穌說『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律法)』,。。怎樣成全?

      送你『上帝全部的好』!這個好的生命是可以長大的,使『屬天的好』自人的心靈發出、大到自然溢於言表,這是表裡一致、這才不虛偽,這勝過了宗教的要求!

      設定律法只為了叫人知罪,但沒法使人不犯罪,例如:媽媽告誡兒子不准偷吃糖果,否則家法伺候。。%#*&@

      兒子若今天忍住沒吃,並不保證他明天不偷,如果偷了被逮到,兒子完全明白要受罰,但是,這條家規無法使他『不想偷』!

      有人說的更絕,本來一個池塘平靜無波、人和魚相安無事,只要一天有人插上牌子,上面寫:『禁止垂釣』。你等著瞧,必有偷釣客出現。。而且越抓越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這告訴我們,當人一碰上律法,就註定活在罪的權勢裏了(林前 15 : 56 ) ,罪人勝不過罪惡,就像『哪隻貓兒不偷腥』一樣!當人一掉進宗教漩渦裡就註定失敗,基督徒也包括在內!

      宗教的表面很清高,實際上讓人更敗壞,因為魔鬼深知人性!宗教是魔鬼厲害的一招,不只迷惑不信主的人,也讓基督徒無形中走偏了!

      罪,使人喜歡在人間比高低、享受內裡驕傲的滋味,宗教的最初給人這種甜頭。給訂立的人權威感、給暫時勉力遵行的人成就感。這會上癮的!

      罪,使人遇事推託找藉口、或盲目譴責自己,宗教的最後給人這種荼毒。讓訂立的人只能說不能行、讓最終做不到的人滿有罪惡感。這是綑綁!

      耶穌為我們的罪受死、第三天復活,不是為了『創立一個宗教』,神要『釋放我們、得以自由』,使人不用『靠比較』來肯定自己、不以『遮蓋錯誤』來佯裝活的OK。

      若是剛重生的基督徒擁抱律法,那就像把種子種到完全不適合的環境裡,若是小有根基的基督徒轉向律法,那就像碰到揠苗助長的心急農夫,若是蠻有光景的基督徒執意選擇律法。。 。。唉唉唉!那怕要變成帶領前面兩種基督徒的『大瞎子』了。你知道聖經中怎麼描述法利賽人的嗎?太 23 : 27 說他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

       他們可以週週查經顯得有追求,也必去教會禱告以示愛主,常練詩歌當作屬靈,投入教會事工表現委身,甚至十一奉獻半毛不少。    

 但同一時候,依然看人有高低、依然歸榮耀給自己、依然不愛神不愛人。他們有地位、有名聲,他們騎虎難下,撕不下一張老臉來公開懺悔 and 宣告自己長久以來的虧欠神、虧欠人了!

      基督信仰何其美好,但若一開始不走正確的方向,它就慢慢在人的裡面變質。人是神造的,只有神能引領!但人常忘記、然後急著要『訓練人』、幫神做神的事。

     信仰和宗教有時很像,請抓大原則來分辨吧!一. 神不給人壓力,只有宗教才給人壓力!二. 神感動你,宗教轄制你!三. 神給人時間長大,宗教說 NOW!

     人喜歡宗教那個調調!人喜歡靠自己的努力來證明自己比較好,人好為人師、人期望很快地看到明顯『好表現』,所以基督徒也容易走上那條不歸路!

   『基督信仰宗教化』讓基督徒經歷不到主的美好,讓不信主的人全部搖頭,那樣怎能讓人渴慕神呢?只讓人更加誤會上帝、更說『信什麼都一樣!一樣爛!』

     基督信仰不是宗教,盼弟兄姊妹順從聖靈的帶領,真實的靠著主的愛,願意『破碎自己』、日日更新。基督徒當榮耀上帝的名,我們要這樣來回應對阿爸父的愛!

P.S. 這篇文章收錄在『因為神。。』電子書上,歡迎你下載~




洗禮 -- 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2009/12/16 16:55

一個人若信了基督,如果他有信心將一生交予主耶穌,自然會願意接受基督的洗禮,好表明自己歸入基督成為正式的基督徒,這原本是很平常的程序。 但是洗禮在基督教中是非常重要的聖禮,主耶穌也親口交代門徒說:『你們要去,使萬國萬民都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因此發展出兩種派別,一派認為洗禮的水經過聖禮聖化後能洗掉人的罪,另一派則認為洗禮只是在上帝和眾人面前宣示: 我今生已歸入基督,一生一世與主同行,所以洗禮本身並沒有赦罪功效。

其實大部份主流基督教派,都是屬於後者。 姑且不論我個人在哪個教派聚會,以我自身對信仰的體認也是認為後者比較合理。 為什麼? 理由如下:
如果洗禮的水能聖化而具有除罪的功能,那麼接受洗禮的人因洗禮的水而被洗淨罪了,那往後的日子他都必須一直保持聖潔,不能再犯罪。 而在基督信仰中,罪的定義並不是犯法律或被判刑才叫罪,而是 『心術不正』 就已經犯了罪,因為我們的上帝是看人內心的上帝,如此一來,如何能要求信徒受洗後不犯罪? 這樣是否變相鼓勵 『臨終受洗』以免一輩子努力奔天路到頭來因途中不慎跌倒而前功盡棄 ?
在我所知的某教派,他們便把罪分為『至於死的罪』和『不至於死的罪』﹝約一﹞,什麼是『至於死的罪』? 聖經沒有明說, 該教派應是指犯十誡和耶路撒冷會議的濃縮版 -- 離棄神,拜偶像,犯姦淫及吃血等。 受洗後不能犯這些,否則 – 教會除名,並且失去救恩! 這個做法有一個極大的問題,便是教會逾越了神的權柄,得不得救在於神,教會也是人組成的怎能取代上帝的地位,宣判會友的得救與否? 另一個方法就是重新受洗,但這也不符合聖經。

如果相信洗禮能使人得救,便會發生基督徒不分青紅皂白的拉人受洗,人若不信,洗了能得救嗎? 斷乎不能! 聖經說:『信而受洗必得救』 必是先信了才踏入得救的門檻,其中 『洗』 包含水洗及聖靈的洗,並不只是水洗而已。

罪使我們和上帝隔絕了,因為罪使的我們無法得救,但是無論經過什麼樣的聖禮,水本身並不能洗掉罪,赦罪的權柄在於主耶穌,因為我們有信心相信主耶穌會使我們和神恢復關係,祂在十字架上的寶血是為我所流,因祂愛我所以赦免我的罪,這是神所賜的恩典。其他什麼樣的儀式典禮都無法取代主耶穌的權柄。

洗禮是重要的不可因此而輕忽,因為這使我們成為正式基督徒,除非特殊狀況,每個願意跟隨主耶穌的人都應該受洗。 受洗之後不可能完全不犯罪,但我們應盡基督徒本分,時時與主保持關係 ﹝讀經禱告、靈修﹞,日日更新自己。 重生不是因為受水洗,而是因為與主相會,聖靈使我們重生。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以弗所書2:8﹞

Update: 上文這句:『重生不是因為受水洗,而是因為與主相會,聖靈使我們重生。』這句話可能引起爭論, 因為在聖經 (約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 怎能說重生與洗禮無關呢? 是的, 從字面上來看, 水似乎是洗禮的意思, 但比較完整的解釋應該是: "藉聖靈獲得的新生命,並透過洗禮顯明這種重生", 水亦可代表聖靈清洗潔淨的工作(參提多書3:5)。另外一個解釋是: 肉體的誕生(水)與靈性的誕生(聖靈)兩者的對比。 以上資料取自『聖經靈修版』。



我與真耶穌教會 (轉貼)

2009/09/07 17:02

本文引用自「基督教小小羊園地」: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9726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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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尋見姊妹的投稿,是她個人從真耶穌教會歸正的見證。
我們園地很少講見證,因為多數的見證造就性很低,真理的教導嚴重不足。
但尋見姊妹這篇見證,是她認真查考聖經,認真思考教義之後的見證。
這樣的見證,具有強大造就性,所以特別予以刊登。
另外,這樣的文章一旦登出,遲早會引來眾多反對者的抨擊。
我們園地一貫的立場是不服事不認同者,特此先予以聲明。
但對於真心尋道而有疑惑無法解決者,我們願意竭心盡力來協助。

我與真耶穌教會
~我在真耶穌教會20年~

若人的稱讚叫我得意,人的責備叫我沮喪;
若我不能在誤解中安息而不為自己爭辯;
若我喜歡被愛多於付出愛,被服侍多於服侍人,
那我就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我真的知道基督在加略山上的愛嗎?我還很在意別人說的話嗎?
被人誤解時,我還無法安息依然在為自己爭辯嗎?
我還一直要別人來服侍我而無法主動去愛人、服侍人嗎?

(約一2:17)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我做神所喜悅的事嗎?

(詩119:89) 耶和華啊,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

(詩19:9)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

因天地可以改變,主的話卻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
如果你是真耶穌教會的朋友,我有段話要分享;這也是在審閱這篇文章時,一個牧長分享的:「能說的就說,說了卻聽不進去,就不是我的責任了。」我常思索祂給我這些特殊的經歷、使我重生、又讓我知道真理到底要我做什麼?然而我知道如果我明天要離開世上了,我沒寫出這篇見證,我必定會後悔,不知如何面對給我莫大恩典的神。我從保羅的身上還看到一件事:「我們都有責任對主忠心,就是捍衛真理,不是要得人的心,乃是要得神的心。」這真是我提筆做見證的緣故。
真理必存到永遠,贗品必被無法經過考驗;我願意分享我從小到大在真耶穌教會所經歷的一切,在錯誤的教義裏造成的混淆、影響,到最後如何歸回真理、如何建造;願意有同我一樣可憐的基督徒-「渴望主的愛,卻是教義完全錯誤,形同迷路」的你,可以得到幫助。願神引領你!

一、 真理的追尋 ……………我真正得救了嗎?

我從小在真耶穌教會受洗、長大,宗教教育成績優異,遵守教訓,每週並固定服事(司琴、領會、兒主老師)、聚會至少2次(3次常有),勤做筆記,熟讀聖經。
回想父母上一代給我最大的影響,莫過於對「真理」的執著與追尋。我還記得鄭伯母、鄭大哥、陳傳道、爸爸、媽媽……他們每週考查聖經專注的眼神,拿著老花眼鏡認真地看聖經,對談這段真理該如何解讀;還有只有小學畢業的媽媽,每天一有空閒就讀聖經,問我這個字怎麼唸,思想其中的道理,……從我還很小的時候,他們甚至安排額外私下的家庭聚會(別於原真耶穌教會一三五六的聚會),開始週週的考查聖經。「真理的追尋」實在對我們家太重要了!
只是為何「真理」會不斷在我家的家庭聚會中不斷被提到呢?仔細地聽他們的討論,原來他們在努力追尋是否「還有沒做到的真理」,特別是影響了「得救」與否。原來爸爸、媽媽早年曾在真耶穌教會聚會,卻聽到「新約教會」似乎真理比較對,就協同陳傳道、鄭伯母…還有一群人他們一塊去,也在那「受了洗」。事後,他們發現不對,趕緊回來真耶穌教會,卻不幸被「除名」了。這就是真正的原因,因為「在錯誤的教會受洗,被真正的教會除名」,使他們不斷查考真理,就是怕又漏了什麼,怕自己真的不能得救。他們很想知道:
「現在這兒就是真正得救的教會了嗎?」
更直接的是:
「我真正得救了嗎?」
「我在得救這事上還有什麼步驟還沒做完全的?」
「受洗是全身入水,面向上還是面向下?」
「我沒求到聖靈就表示神不要我?沒得救?怎麼辦?」

二、 我成為可憐的基督徒 …………為何我在「真教會」裏,卻沒有「真平安」呢? 誰來救我?

這真是很奇怪的事,聖經保羅不是說「因信稱義」嗎?他們像是不斷在找還沒做到的事,來補足這個得救的確據;我後來聽到他們得救的結論是(大體上完全同於真耶穌教會的教義),得救是靠「耶穌的寶血」沒錯,不過還要配上「正確的洗禮」(面向下,全身入水),還要求到「聖靈」(有方言的,才是有得救的印記);這也還不夠,要持守聖潔好行為直到主的再來,才「有可能」會得救(仍然有可能會下地獄的)。這也是我成為可憐的基督徒的第一步:因著家庭信仰因素,我雖從小信主,在教會長大,卻不知自己有沒有得救?不斷被控訴自己行為不完全、上帝不愛我,最終變相成「完美主義」,時時刻刻戰戰兢兢地「以好行為換取神的愛」,一點也不「平安」!(這點和改教前的馬丁路德有點像)…保羅一直提到的白白因信稱義的「恩典」跑哪裡去了?「恩典」竟變成「自己要努力去換取」才有的16世紀可怕、參雜人為努力的亞米念主義,依然在現在21世紀的龐大真耶穌教會裏搗蛋、混淆真理!可憐的基督徒!
從小聽很多「趕鬼」的見證,真耶穌教會常有這種:一見到鬼,只要喊「奉主耶穌聖名趕鬼」,鬼就跑了的見證;不過我聽了卻是更害怕,做見證的人似乎是強調描述魔鬼的細節太多了,加上已不正常的真理在我心裡(我雖受洗,但有沒有得救?),還有搞不清自小常發作的舊疾「癲癇」到底是不是「被鬼附」(聖經曾描述到)?我完全沒有「平安」!還有甚至我小學曾求到所謂的聖靈(有方言的),一陣子卻又沒有,是不是「主耶穌又不要我」了?不斷做、一直一直渴慕讓神滿意、達到得救目的的我,被撒但蒙騙地這般可憐!熟讀聖經有什麼用?沒有人告訴我正確的解釋是什麼?依然解釋不了這些問題!…我心裡常常吶喊著:為何我在「真教會」裏,卻沒有「真平安」呢?誰來救我?
到底真耶穌教會是怎樣的教會呢?為何得救論是這麼地不同呢?以下慢慢細述:

三、真耶穌教會的「五大教義」

取自http://baisai.myweb.hinet.net/3.htm
其實真耶穌教會是台灣相當龐大的教會,在全台的規模、人數,別訝異,只比長老會小一些而已。這是我從網路上節錄的有關真耶穌教會強調的五大基本教義,他們從聖經中歸納要信徒遵守奉行的,在創教時(1917年)就已確立:

(一)洗禮

真耶穌教會相當重視浸禮,認為洗禮除了具有一般基督教會所說的與主同死、同葬、同復活等象徵意義外,也應有赦罪、重生、成聖,與得救的實質功效。一般教會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信徒施浸,但真耶穌教會以「一神觀」否定一般教會所認同的「三位一體」神學觀,認為基督是「造物者、道、神」,因此單單奉「耶穌基督」的名為信徒施洗,而且堅持受洗時信徒須以面朝下低頭方式全身浸入。對我而言,簡單說,就是強調一定要「面向下+全身入水」,而且一定要「活水」(池子是死水,不行,要河水或海才行),而且我常聽到有見證說正在受洗的河水處「變紅」–表示這是基督寶血的見證。

(二)洗腳禮

聖職人員要奉主耶穌的名為那些凡受浸過的信徒行一次洗腳禮。他們認為洗腳不單只是猶太的風俗,而應具有聖禮的意義。洗腳禮可表明主徹底的愛與謙卑服事的性情,並且藉此能「與主有分」,領受神的恩典與祝福。對我而言,簡單說,就是受洗完一定要有「洗腳禮」,不然就「與主無份」,還是「沒得救」。

(三)聖餐禮

聖餐禮與一般教會相似。將無酵餅、葡萄汁祝謝,成為主靈化的身體和寶血,藉聖餐禮紀念主的死、領受主的生命、與主聯合。每年舉行次數不限。與一般正統教義無大差別。

(四)謹守安息日

認為安息日乃真神於萬物造成之時設立的,應為星期六。所以將崇拜定在星期六,不同於一般教會在週日舉行主日崇拜。如舊約守「安息日」星期六,但不守「主日」星期日;我常聽到不守安息日,而被神處罰的見證。

(五)切求聖靈的浸

真耶穌教會認為神所應許的聖靈分為兩期賜下:新約使徒時代的聖靈稱為「秋雨」或「早雨」;末世主再臨前所賜的聖靈則為「春雨」或「晚雨」。「秋雨聖靈」在十二使徒離世後因教會世俗化而離去,而真耶穌教會就是「晚雨聖靈」降臨所建立的「真教會」,凡到聖靈親自建立的真教會相信主而迫切祈求的,就必能得著聖靈的浸。
  他們不認為所有的信徒都有聖靈,相信唯有受聖靈浸的人才有神的生命,因此鼓勵信徒要切切渴慕受聖靈的浸。以禱告時說靈言、身體震動,第三者可看見、聽見與否,來確認是否受了聖靈的浸。
為了讓更多人知道真耶穌教會所傳的與一般純正信仰有何差異,我再補充一篇網路上所看到的文章……

四、 真耶穌教會與福音派教會信仰的六個差異 

http://bloguide.ettoday.com/leadway7/textview.php?file=9447
作者在研究真耶穌教會教義及與其信徒相處二十年多後歸納出真耶穌教會一般信徒的觀念與福音派教會信徒觀念的六個差異. 雖然有個人見解觀念的差異性, 但是整體而言是具有代表性的.

1. 神論: 

福音派教會相信聖父, 聖子, 聖靈一位真神三個位格. 真耶穌教會相信唯獨耶穌.聖父名叫耶穌,聖靈名也叫耶穌,受洗時只能奉耶穌名施洗. 聖父,聖子,聖靈在耶穌降生到受死這段期間似有分別,但耶穌昇天後又回歸於一.

2.聖靈論: 

福音派教會相信人信主是聖靈重生與內住.真耶穌教會認為人信主後還沒有聖靈 ,必需要求到靈言方才證實有聖靈. 靈言是檢驗聖靈唯一的標準.

3.聖餐禮: 

福音派教會有聖餐與洗禮兩個聖禮.聖餐記念主捨命, 洗禮象徵與主同死同活 ,在眾人前承認耶穌 ,也為內在重生屬主的外在表記. 真耶穌教會有三個聖禮(聖餐,洗禮,洗腳禮)加上守安息日, 皆與救恩有直接關係. 不受洗,不守聖餐,不洗腳,不守安息日皆與主無份.

4. 教會論: 

福音派教會相信古今中外相信接受主耶穌為救主的人皆為肢體. 真耶穌教會認為真正教會始於1917神在中國設立. 所有教會教義都要改成與真耶穌教會相同,而且要在其教會求到靈言才算得救,進入真教會. 所有基督教徒不會說靈言都是沒有聖靈而不屬真教會. 使徒約翰死後到二十世紀初為聖靈停降時期沒有真教會.

5.聖經論: 

福音派教會教會相信任何人都可相信聖經而得救. 真耶穌教會認為要有特殊啟示才能正確了解聖經而得救. 特殊啟示為1917神在中國傳給真耶穌教會的創始人.

6. 救贖論: 

福音派教會相信神會保守基督徒不失去救恩. 真耶穌教會認為人要說出靈言才可能進天國, 但人犯死罪會使其失去救恩.
此外,真耶穌教會最引以為傲的,還有多的不得了的「神蹟」,證明他們是使徒時代「神蹟隨行、聖靈同在」的真教會。不過和早期(民國初期)創辦真教會的見證數量比起來,現在已經沒這麼多了。

五、我的害怕病-「癲癇」……………從還沒上幼稚園,到大學,困擾我近20年的歲月…

再來就要提到我的害怕病了,今日如果不是它,如此重感情的我絕不會離開從小長大、待了20幾年真耶穌教會,我也永遠也不會知道真理是什麼,感謝上帝一切奇妙的安排!從人來看,我因為它,糟蹋了寶貴人生的青春期;從神來看,我因它得到重生,看見真理!這是何其地榮耀!何其寶貴!祂所賜的豐盛,超越曾經被撒但擄掠去的!
「癲癇」如題,只要只要一害怕,看到美容院不斷旋轉的捲燈或骯髒的餿水桶,就會莫名發作。還沒唸小學時就在家裡發作過,一發作就抽蓄、流口水,腦筋渾沌,失去暫時記憶;國中青春期時開始發作頻繁,好幾次在放學回家的路隊上突然發作,手上的便當盒掉了,我渾然不知,還繼續走了近百公尺,任憑路隊後面的同學怎麼叫,我都聽不到……有一回被姐姐騎摩托車載在路上,中途發作昏倒,好在姐姐發現,緊急停車,路上也正好沒什麼車,我的腳險些夾在後輪中,送醫後「輕微腦震盪」……所述這只是一般的「小發作」而已,一個月數次;大發作則是一、兩個月一次,情況是越來越嚴重了。有一次在國中的學生靈恩會「求聖靈」時,我對神大發怒,因為癲癇病怎麼也求沒得醫治,很認真聽道,卻還不知真理為何,更不知自己是不是被鬼附?就這樣突然大發作,醒來時已躺在床上,臉局部瘀青、口破、身體受撞傷……也因著這個病,我國中、高中在校園裡,完全沒有自信,覺得很丟臉,更不敢向人明說我是個基督徒;這「癲癇」病在我看來一點都不榮耀神!是個咒詛!

六、 大學聯考前「輕生」……………有癲癇,我這一生注定沒有幸福……

我還記得鄭伯母私下為我按手禱告「趕鬼」,她一邊奉主的名趕鬼,我心裡卻是害怕的要命…我真的是「被鬼附的」?
聖經裡也有個被鬼附的癲癇孩子,他的父親不斷求告耶穌憐憫:(太.十七.14-21):
耶穌和門徒到了眾人那裡,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跪下,說:主啊,憐憫我的兒子。他害癲癇的病很苦,屢次跌在火裡,屢次跌在水裡。我帶他到你門徒那裡,他們卻不能醫治他。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吧!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從此孩子就痊癒了。門徒暗暗的到耶穌跟前,說:我們為什麼不能趕出那鬼呢﹖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他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或作:不能趕他出來)。
我每次翻開這節經文,心裡就很難過,雖然我沒有「跌在火裡,又跌在水裡」,但我深深地體會「癲癇」病這種自己無法控制身體發作時的安危,發作後又只能問別人我剛剛怎麼了,傷痕從何來?這種眾人面前種種的「丟臉」,還有無法控制的「害怕」發生時,我是否就瞬間成了「魔鬼」的人?我更難過是禱告求了多次病依然不好,「神為何不醫治我?」照這經節來看就是「沒信心」啊!怎樣才會有信心?我就是會害怕啊!……嚴重的沮喪、無助,甚至在大學聯考前輕生想自盡,自覺人生沒有前景;一來因為醫生囑咐天天吃的癲癇藥會讓我嗜睡,精神差,根本無法專心念書,再來想到「有癲癇,誰要娶妳?以後誰要找妳工作、上班?這一生注定沒有幸福……」我自暴自棄!我痛恨上帝在我人生的一切安排!甚至我在房間裡拿小刀割腕……感謝神!終因按奈不住刀割的疼痛,便作罷,只是趴在書桌上大哭……

七、奇妙的經歷 -「重生」!………太寶貴、太奧妙!怎麼也想不到只是一個主日的詩歌敬拜中…

我的好友,因著我走進真耶穌教會,也信主受洗;在台北我們唸大學那幾年,我們每週每週持續不斷地到真耶穌教會禱告,只為了求我的癲癇病可以得醫治。很奇妙地是她後來帶我到了台北的某一間教會……自小如此扎根的信仰(我的宗教教育成績優異,年年參加學生靈恩會,甚至當過教會常駐司琴、領會,還當兒主老師,甚至參加短期神學班…詳看第一段)怎麼可能到外面的「外邦不得救的教會」呢?!所以電話裡我不斷反覆地問這她幾個問題:那教會是怎樣受洗?道理對不對?有沒有聖靈?…在好友不斷地說服後,我才鼓起勇氣到「外邦教會」去一窺究竟。
那個星期天的早上真是太奇妙了!我已經忘記那主日所唱是哪首詩歌了,只記得那詞寫著:「耶穌羔羊的寶血,為我而流…基督為我而死…」這平常在真教會也會唱的很平常的歌詞,竟然聖靈在此時動工,讓我不斷流淚,好像恍然大悟一般,竟驚覺「耶穌實在是為我而死的!我竟有這麼珍貴,值得祂為我離棄天上榮華寶座?這真的是為我嗎?沒錯!是為我!是為我!…」聖靈不斷告訴我……我後來才知道這是「重生」的寶貴經歷!

八、「重生」的寶貴經歷- 最偉大佈道家之一「司布真」

這種興奮的「重生」經歷在我後來讀到「司布真復興講壇」一書,深受感動,原來有人和我一樣!英國19世紀的最偉大佈道家之一:司布真,自小也是出身在牧師的家庭,但是卻同我一樣陷在錯誤的得救論裏¬-反而知道越多真理,越達不到,越罪惡感,越絕望不已…如書上的作者所述:
…「我遇見了摩西,在他手中拿著 神的律法;當他看我的時候,他似乎用他火焰的眼睛在徹底的搜查我。他吩咐我要念 神的十條誡命;當我念的時候,這十條誡命就在三一聖潔 神面前定我的罪。」
見証他(司布真)陷在這種痛苦的捆綁中,並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企圖勝過一樣罪又一樣罪。長時間想要使自己有進步,可是他說:“當我想要改變我自己的時候,我發現在我裡面有一個魔鬼,當我想要放棄的時候,我又發現我裡面有十個魔鬼。”他感到他既不能悔改,又不能相信。“我絕望了,我覺得雖得有福音,我也是一定要滅亡了;雖然基督已經爲我死了,但我卻被驅逐離開耶和華的面。”
後來,他在16歲時,因講台牧師一句話:「地極的人都應當仰望我(耶穌基督),就必得救。」而重生後,他說:
…「主耶穌向我顯現的時候,我在死亡的情況中,一切都死了,疾病、痛苦、鎖鏈,在死蔭的黑暗中,我的眼仰望祂,疾病得到醫治,痛苦得以消除,鎖鏈脫落了,監門打開了,光明驅逐了黑暗。我心靈中充滿了何等的喜樂!何等的奇妙,美妙的音樂聲響,任你翺翔於天際,快樂無比!」
正是如此!我雖然因為多年「癲癇」以致自卑、沒自信,卻僅僅因著一個主日的詩歌敬拜,聖靈的工作,讓我看突然看見基督是這麼愛我,「這血真是為我而流」!而且自小熟讀的聖經一切的話突然向直指著我說的,我感覺自己像祂手裡的珍珠一樣貴重!…真是不可思議!從小到大在真耶穌教會也領過無數次聖餐,聽到耶穌釘十字架代贖的事,卻從未像這次這般深刻體會?!太奇妙了!我第一次清清楚楚地看見我是被祂贖回「神寶貴的兒女」!頓時重擔脫落,快樂無比!

九、不再吃藥,病得醫治 …………些自小綑綁我的黑暗鎖頭像瞬間脫落一般,不再生效…

原本醫師囑咐要乖乖吃藥連續4年,都完全都沒發作,才可以考慮停藥,然而在我重生後,有一回又在看到令我害怕的記號事物時,我好像聽到神告訴我:「你已經好了!不用再吃藥!」我頓時放聲大哭!真是太奇妙了!已經10幾年了(自有印象的第一次發作-5歲,到我重生後-大二20歲),那些自小綑綁我的黑暗鎖頭像瞬間脫落一般,不再生效;照理是要發作的,卻沒有。我也憑著信心相信病已好了,立時不再吃藥(一般停藥前幾天會不斷感覺麻麻似要發作,因為這癲通藥原是抑制神經作用的;感謝主!這次停藥時,雖然也是一直感覺要發作,但終究安然渡過!) 那一陣子,我真想回去台北榮總告訴我的醫生,上帝醫治了我!使我完全像正常人一樣!(PS.提醒大家,上帝憐憫我當時擅自停藥的行為,但「擅自停藥」並不是正規的療程,有時甚至使病情惡化,請讀者切莫隨便效法!請與牧長、醫師談過後再說!)
「重生」不但使我因著基督的愛,重拾自信心,之後祂還引領我結婚,生子至今…原本黯淡絕望的人生,全然扭轉,這實在是莫大恩典!我就像那「新造的人」一樣!祂使一切都變成新的!原本害怕的,不再害怕!榮耀歸給祂!

十、真理的再思–離開真耶穌教會………「神蹟」是真教會最引以為傲的,我卻因為它離開真教會……

因著這個從小纏著我的害怕病-「癲癇」,神竟然在「外邦教會」醫治了我,我在1995年亦然決然地離開了這個強調「神蹟、醫治」、「唯一得救」的真耶穌教會…(真是很諷刺!因為神終究不讓我在真耶穌教會得醫治!)我反覆地想著,這真是不可思議!我竟然在「外邦教會」得醫治?這是怎麼一回事?我應當好好思想原來的信仰!
當我剛重生、病得醫治(大二左右)之後,台北的學生團契裡,一個當輔導的傳道娘在知道我同時兩邊聚會後(「外邦」教會-星期日-主日聚會、真耶穌教會-星期六-安息日聚會兩邊跑);在一次的聚會裡,出奇不意地把我帶到一旁,一句一句認真地詢問、責備我,讓我當場傷心地落淚(我好久沒在別人面前掉淚了),心裏滿是委屈;我心裡吶喊著:為何困擾我多年的病好了,我是何等高興、雀躍;你們卻是憂愁、一點也不喜悅?反而要責備我、硬要我知道錯了?只因為我被醫治的地方不是真耶穌教會嗎?擔心我走錯了嗎?我也不想這樣被安排人生啊!誰願意得癲癇呢?誰知道上帝會這樣安排呢?我何等願意和你們在一起呢?
回新竹工作以後,還記得有一天,真耶穌教會的一群同工負責人都到我家探望我(其實我很緊張,因為這次是「一群」教會重要的同工、幹事,也是我從小所熟悉.敬重的),只因為我已決定不再去那裡聚會; 他們或者很好奇已是真耶穌教會很穩定的信徒、甚至也已是多年同工了,怎麼還會迷糊到選擇去不得救的外邦教會呢?聽完我奇妙被醫治的經歷後,他們問我一樣的教義問題:「他們(外邦教會)的受洗是不對的,不是嗎?禱告也沒有聖靈啊?…」他們還是希望再提醒我,要知道離開真耶穌教會是不會有得救、永生的…因為從小宗教教育教導的得救論否定了其他教會,何況扎根這麼深,我應該知道「標準答案」是什麼;這又讓我想到過去在真教會裡,曾有人見證,說在異象裡看到「真耶穌教會」是那最高的柱子,甚至真教會台中總會的大廳裡也大大寫著:
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
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出自賽2:2)
這都表明「唯一得救」唯獨真耶穌教會,別無其他。頓時我的心好像被眾人警告著:你看到、聽到這麼多的神蹟奇事,怎麼還敢離開唯一得救的真教會?
我知道有很多我一時無法回答的問題,也是我正在尋找的(我那時還未聽到歸正的真理)。我心裡不斷禱告:「主啊!祢奇妙醫治了我、拯救了我,我是屬於祢的;只是我感到真耶穌教會似乎是不對的,現在我必須要和家人的信仰脫離了,很孤單、很無助,但求祢一定不要離開我,這一生無論如何一定要帶我到祢永生裡面!」禱告完,帶著平安的心,告訴他們:「至少…我認為真耶穌教會唯一得救的教義一定是不對的!」並指著家中客廳正掛的牌子「基督是我家之主」說:「現在我還有很多不清楚的,但我知道神如何奇妙地醫治了我,讓我重生!而且還有重點是「基督」為我流寶血,不是「真耶穌教會」為我流寶血!所以祂必會引領我!我想沒有人可以為我決定去留!……謝謝你們的關心!」
離開20多年自小長大的教會,是這麼多愛我、看我長大、同我一起長大的弟兄姐妹,我傷心許久(我這十幾來年不知想到他們多少次,做夢也夢到好幾回),但我實在無法再同時聽兩邊的道理,越聽越混淆;而且神的奇妙醫治給我極大的平安,令我一定要繼續跟隨,即便像我父母一樣被真教會除名……無論如何我也要看見祂的真理到底為何?因為這錯誤的真理曾經幾乎毀了我的生命!

十一、真理的重建–始於加爾文五大要義 

我實在很感謝一位弟兄在真理上的教導,他帶領看加爾文五大要義,也介紹了歸正神學的唐崇榮佈道神學家,讓我一點一點地重建真理。
「加爾文五大要義」到底是什麼?其實它並不是一個教派,而是在馬丁路德宗教革命後,加爾文主義者因面對阿民念主義(Arminian)錯誤五項教義,不得不提出加爾文主義五大要義,來捍衛真理而產生的;就好像當天主教錯誤的贖罪卷出現時(人的罪竟可用錢救贖?),馬丁路德出現了95條宗教革命信仰論條,更正教會錯誤的真理;教會也在阿民念主義錯誤地高舉人在救恩上的功勞,以「人」為本的教義出現後,開會討論後提出加爾文五大要義,捍衛真理。加爾文五大要義的每一點都引用聖經,展現了「神至高無上之恩典」,是完全以「神」為至高的真理。簡單來說,它說明「人得救從始至終都是神恩典的工作,人沒有一絲一毫均分於救恩的功勞,罪人乃是根本完全不能自救;救恩從頭到末了,從過去、現在、直到永遠,完完全全出於神,榮耀全歸於祂!」這是何等令人振奮的信息!當我研讀完,發現聖經的真理是這麼完整地被引用論述,直指神全權大能的救贖之功,我靈裏興奮溢於言表,先前的擔憂不再!讚美上帝!我的生命是完全隱藏於祂!祂已完成我的救贖!我先前的恐懼完全得到安息!
如今我慢慢釐清正確的真理,整理如下:

迷思1.獨一神論?

這是很奇怪的,就是真耶穌教會認同有父神,有愛子耶穌,有聖靈,卻是一再地強調是「獨一」神觀,絕對不能是外邦的三一神觀的「三」位神;是否意味著「父神=愛子耶穌=聖靈」?引人迷思;最令我困惑的,莫過每次讀到
創1:26 提的「我們」: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明明是複數,如何解釋「獨一」神觀呢?再來是詩110:1的經文
詩110:1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若是獨一位格,那要如何解釋「耶和華對我主說」呢?就「我對我說」就好了啊?為何聖經要這麼寫呢?
還有我又發現,聖經有多處「三個位格」同時出現的經節
路3:22 聖靈降臨在他身上,形狀彷彿鴿子;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
太28: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很明顯的是有三個位格的神同時出現,我後來發現原來早在第四世紀就有亞他那修信經(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53781.html),清清楚楚說到正確的三一神觀。
這一點的澄清讓我開始正確地知道這三位一體之神是如何,開始正確的神論,與神的關係,開始讀通了聖經,我的禱告詞裡也不會錯稱「耶穌為父神」。能清楚這個真理,讓我格外興奮,因為更能看懂為何聖經裡同時出現的聖父、聖子、聖靈的講述!感謝主!

迷思2.唯一得救的教會?

這是我最感到刺心的,因為真耶穌教會認為自己才是唯一得救的教會;這也是為何自稱「真」耶穌教會的緣故,暗指別的教會都是「假」的。這種驕傲,好像以色列自居是神的選民,其他都不是。他們認為是神1917在中國設立,而且所有教會教義都要改成與真耶穌教會相同,而且要在這裡求到的靈言才算得救;所有基督教徒不會說靈言都是沒有聖靈而不屬真教會;甚至使徒約翰死後到二十世紀初為聖靈停降時期沒有真教會。這和真耶穌教會初期草創的經歷有關。只是用神蹟詮釋聖經的真理,這怎麼會是對的呢?在我讀了使徒信經,聽了歸正的講道以後,我才恍然大悟,因為神是掌管歷史的神,祂讓我們在現在這個時代,有了有聖經-祂的話可讀,祂又捍衛祂純正的道,而有了流傳至今的使徒信經…等諸多堅守純正信仰的信經,並有了中世紀馬丁路德的因信稱義重要改教運動,到近期差派戴德生、馬偕傳道給中國、台灣…這些都是大能的神在護佑祂的道!若單依真教會這唯一得救的教義來看,馬丁路德豈不就沒得救?但沒有馬丁路德,後來怎會有改革對抗天主教而來的基督教呢?又怎麼會有後來的真耶穌教會呢?神大能的手只單單捍衛20世紀初創立的真耶穌教會嗎?基督遺棄這20世紀以來所有為祂護道甚至流血的信徒嗎?還有尊稱自己是唯一得救的教會,是不是會受上帝更嚴厲的審判呢?!
在使徒信經裏明明地說到「聖而公之教會」,這「聖而公之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神的家,是基督寶血所贖回來歷世歷代的聖民,乃是普世的,是超過所看見的範圍的,絕不是單指真耶穌教會的!這件事讓我立刻聯想到真耶穌教會引以為傲的受洗和聖靈,我慢慢提出!

迷思3. 真耶穌教會的洗禮-活水?全身入水?面向下? 

這是我離開真耶穌教會時,父親最耳提面命的:「妳千萬不能在真耶穌教會以外受洗!這樣就沒有得救了!」我知道他的好意,因為這是他好不容易找到的得救真理。只是當我讀完加爾文的五要義,並聽了無數場唐牧師的歸正學講座之後,我的得救論有了很深的歸正: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簡稱TULIP)(鬱金香)


1.全然的敗壞(Total Depravity)

因著亞當的墮落,全人類都受到影響﹔所有人都死在過犯及罪惡中。人本身沒有能力自救。

2.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因為人已死在罪中,他沒有能力主動回應神﹔因此,神從亙古已揀選了一些人得救。揀選和預定都是無條件的,這不是基于人的回應。

3.限定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

因為神決定了某些人得救(這是神無條件揀選的結果),祂就決定基督需要為被揀選的人受死。所有蒙揀選及基督為他而死的人,將要得救。

4.不能抗拒的恩典(Irresistable Grace)

那些蒙揀選及基督為他而死的人,神會透過不能抗拒的恩典,引他歸向自己。神令人願意歸向祂﹔當神呼召,人就作出回應。

5.聖徒永蒙保守(Perservant of the Saints)

神所揀選及透過聖靈引領歸向祂的人,都會持守信仰。沒有一個被神揀選的人會失落,他們都是永遠穩妥的。
簡單說,就是「不是怎樣的受洗救了我,而是基督流的寶血救了我。」首先,在我重生,病好的那一刻,我立刻感受到這「信心」是從神哪兒來的,絕不是我自己生出來的,因為我是這樣的膽小,禱告求醫治這麼多年,清楚知道自己怎樣努力也生發不出這樣的信心,就像那癲癇孩子的小信父親所說:「我信,但我信不足!」只有等候主耶穌的憐憫!從這開始,我更體悟到這「重生」經歷更不是我自己想盡辦法感動哭一哭就出來的,實在是聖靈工作要我看見基督的愛,不然為何我從小到大領這麼多聖餐,聽這麼多耶穌受難的道理,卻從來沒有如此扎心地感受到基督正是為我所流的寶血呢?「信心」、「重生」都不是我努力得來的,一切的一切就像加爾文五要義所說的,「人乃是全然敗壞,死在罪中;沒有能力主動回應神…」「信心」、「重生」都是神賜給我的!並且「…神從亙古已揀選了一些人得救,並決定基督需要為被揀選的人受死。並且這些神所揀選及透過聖靈引領歸向他的人,都會持守信仰。沒有一個被神揀選的人會失落,他們都是永遠穩妥的。」從頭到尾,得救沒有一絲ㄧ毫歸功於「人做了什麼」以至與救恩有份,完全是「神做了什麼」。真耶穌教會把如何受洗才得救的「相對性」的教義「絕對化」了,甚至成了得救的要據之ㄧ,奪了神救贖之功的榮耀,這是何等地可怕呢?
我每逢想到因癌過世的父親,生前常提到他感覺他的背沒被洗到,擔心自己與主無份,我想到就會掉淚…難道神所揀選、透過基督救贖、聖靈保守的兒女,會因傳道的疏失-人為的背沒被洗到而失跌到地獄去?祂全能的救贖豈是這麼無力、會失敗?這豈不是高舉次要的,硬把絕對的真理逼退所造成的錯誤?
父親終其一生想要追尋真裡,卻完全沒有得救的確據!以為回來真教會就對了,卻被除名;甚至曾酒醉半夜拉我到頂樓為要我陪他一起「求聖靈」?
林前12:3 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我常想父親知道是聖靈感動他,所以他才會認耶穌是主的嗎?何須再企求方言的認證?再來要講到真教會另一個教義的迷思:

迷思4. 真耶穌教會的聖靈論-要有方言,經真教會確認?

一樣是真耶穌教會得救論的要據之ㄧ,有方言的聖靈,才是有聖靈(還要經真教會確認),不然與得救無份。這是我從小感到最諷刺的一件事;就是每逢我看到聖經所描述的聖靈充滿(加.五.22-23),就會讓我禁不住懷疑真耶穌教會所謂的聖靈: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
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我很難過的是,標榜這麼真的唯一得救教會,聖靈充滿卻是這麼膚淺的表現。難道聖靈充滿只是嘴裡呼嚨呼嚨的舌音嗎?有時我還會聽到很尖刺的叫聲,很可怕;我寧願跑得遠遠的,也不要跪在他附近禱告。這令人害怕的舌音真的也是聖靈嗎?最讓我懷疑的是保羅明明在歌林多前書說到有關方言的教導,為何真耶穌教會坐視不提呢?

(林前12:28-30)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
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
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
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

若以身上的器官-嘴巴來比喻,真耶穌教會豈不都是嘴巴?

(林前14:19-23)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
(林前14:27)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

講到輪流翻方言,我在真耶穌教會這20幾年從來沒看到!每次聚會禱告的方言,我完全不知道別人的方言在說什麼,更從未受到翻方言的造就!
真耶穌教會像是一個白色巨塔,大家搞不懂或明明很矛盾的真理,不敢提問,或乾脆懶得去找解答,因為不需要知道那麼多,只要自己有「保證對的受洗」+「有方言的聖靈」,就有得救的確據了,再加上好好行道出來就幾乎保證上天堂了嘛!因為我是在唯一得救的真教會啊!而且只有真教會出來的解釋是權威,其他教會根本沒聖靈嘛!親愛的真耶穌教會弟兄姐妹,你有看到聖經有任何一處明寫:「20世紀的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嗎?你因為真教會草創時期曾有的眾多神蹟就把它當成是唯一得救的教會嗎?「神蹟」竟勝過「聖經-神的話」的權威,這樣對嗎?當思想保羅的提醒(林前.一.22-24),當用聖經-神的話要來批判一切(包括神蹟)!
(林前.一.22-24)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
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
我實在很失望寫出這些,因為或許我原來所在的真耶穌教會是一個很老很老的教會了,我很少或說沒有看到那種真正的聖靈充滿,是真實的彼此相愛,互相認錯,沒有閒言閒語,是奇妙地整個行為改變像基督……當我到這間所謂的「外邦教會」聚會了幾年時,真的很訝異所看到的,因為我真實看見所羨慕的互相悔改認錯,真實的相愛,看見了真實的聖靈充滿所結的果子……想到當時真教會的弟兄姐妹曾分享他們去外邦教會所看到的-「覺得外邦教會很有愛心,但沒聖靈!」現在覺得很諷刺,真耶穌教會真的是唯一得救的真教會嗎?你們的聖靈充滿是真的嗎?聖靈有在你心裏發動讓你整個人悔改轉向基督嗎?頓時,吵雜的呼嚨呼嚨、甚至有時尖刺的所謂聖靈充滿的舌音…令我唾棄生厭!方言請留在家裡自己對神講吧!在公眾場合,沒有翻方言的請不要講!寧願講大家都聽得懂的話互相造就、勸勉!這樣才合乎聖經所說、保羅所提醒的真理……不是嗎?

後 記 


1.對真耶穌教會栽培的感恩

真耶穌教會有一個很扎實的宗教教育,這是我最欣賞的。我若不是因為這麼扎實的宗教教育,也不會自小這麼熟讀聖經,知道經文的出處,這是我要感恩的。
親愛的老師們,你們都曾是我的好榜樣,在我走過不安、迷晃的國中、高中青春歲月,你們都是我的好老師;親愛的朋友們,你們都是陪我ㄧ起長大的好朋友,我常常想起你們。不和你們見面,是因為不想在教義上與你們起衝突……;然而我今日是蒙了何等的大福?何等的大恩?不但癫濺病得醫治、也走過8年不孕神蹟般地得到一個兒子?(96年11月已刊載在論壇報)更重要是竟然被主重生、清楚知道自己屬主、知道得救的真理、不再恐懼?我若不寫出來如何對得起造我的主?我若不寫出來如何說我是愛你們的呢?我願你們歸正真理!

2. 寫見證的目的

在這裡,也要感謝中華信義神學院的某位老師,他在幾年前的一次神學講座裡聽了我的分享,鼓勵我把它像見證般寫出來。雖然我不是神學生,也無法辯論地淋漓盡致,講述地十全十美…但徒生「無意的辯論」並不是我的目的,我只想把神在我身上的奇妙、真理的歸正講述出來;希望少一個人到極端、異端的教會,多一個人到到真理純正的教會。因為「真理」的影響對一個人實在是太大了!在此也把這篇見證獻給已信主,卻仍不清楚真理的人!
最後,願神全權榮耀的救贖之功不被罪人剝奪一絲ㄧ毫!願祂純正無誤、不添一筆一畫的真理永遠常存!願祂得著那一切至高無上的榮耀,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尋見




尋求你們的共同點 (SEEK WHAT YOU HAVE IN COMMON )

2009/04/08 11:07

這篇文章是很多年前在網路上下載的, 我很喜歡這篇, 轉貼於此分享大家. 若有侵權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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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Hanson

「這是我要求眾多新娘合一的時刻。你們之間太多人爭吵不和,思想分離你們的事多過於如何合一的事。

你們為實際上並不重要的事情爭吵,你們將教派視為徽章穿戴著,你們擁有自己喜好的教義和信仰。你們說嬰兒應像這樣而不應像那樣受洗,你們說敬拜應該充滿美好的氣氛和講道。

敬拜我應該是一個讚美並高舉我的時刻,你們被呼召用心靈和真實來敬拜我。我不在乎你們穿什麼衣服,我不在乎你們是否用讚美詩集唱歌,我不在乎你們唱歌或演奏時是否使用弦樂器,我不在乎你們使用鋼琴或管風琴演奏,我不在乎你們是否有接待員。

但我在乎你們的心是否與我同在,我在乎你們是否彼此不滿。

我不在乎你們的講壇是否木製或漂亮,我不在乎你們的窗戶像什麼,但我在乎你們靈魂的窗戶像什麼。」

「告訴我,你是浸信會或循道會?你是路德教派或五旬節教派?你是一個超教派或是一個社區教會?我告訴你,我對這些事不感興趣。你是否將我於你生命中的首位?我在尋找一個在世上可以代表我的新娘,願意全部奉獻給我的人。尋求發現我信徒的共同點,否則敵人像怒吼的獅子找尋可以分離你們的方法」

"This is the hour, this is the hour when I AM asking many of my bride to come into a state of unity. For too long many of you have quarreled and bickered among yourselves. You have chosen to think about what divides you rather than what unites you. You quarrel about things that don't really matter. You wear your denominations like a badge. You have your own pet doctrines and your own pet beliefs. You say a child should be baptized like this and not like that. You say a service should be filled with wonderful entertainment and wonderful preaching. My service should be a time of praise and uplifting to Me. You are called upon to worship Me in Spirit and in truth. I don't care what your clothes are like. I don't care if you sing songs from a hymnal. I don't care if you sing or play upon string instruments. I don't care if you play the piano or play the organ. I don't care if you have ushers or not. But I do care if your heart is with Me or not. I do care if you have a grievance against another. I don't care if your pulpit is wooden or beautiful. I don't care what your windows are like, but I do care what the windows of your soul are like. "

"Tell Me, are you a Baptist or a Methodist? Are you a Lutheran or a Pentecostal? Are you Non-Denominational or a Community Church ? I tell you that I AM not interested in these things. Do you put Me first in your life? I AM looking for a bride that will represent Me on this earth. Ones that would be sold out to Me. Seek to find what you have in common with my believers. Otherwise, the enemy roars like an angry lion seeking how he would divide. "





關於 "請問真耶穌教會是不是異端" 的回應 (二)

2009/06/05 18:19

本篇收錄了與一位真耶穌教會的路人甲網友的對話, 內容討論到在受洗之後犯 "至於死的罪" 的人教會需要做處置嗎? 什麼是 "至於死的罪"? 不小心犯這些罪的人怎麼辦? 這個部落格的文章有更深入的看法: http://tw.myblog.yahoo.com/mylife-replay/article?mid=40&prev=-1&next=38 有興趣的可以過去看看.

路人甲 回應
若是我的話,我會去瞭解為什麼真耶穌教會可以得救,並且加入真耶穌教會.
至於真耶穌教會是不是唯一得救的教會,有時間的話再去瞭解為什麼.
人生只有一次,在審判台前的時候才知道結果, 這樣完全沒有翻案的機會,已經太慢了.
所以我會去做最有把握的事情,沒有必要去冒這個險.

版主 回覆
我想你就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 你說的我都已經Survey過, 可以這麼說, 經過層層的檢視和體驗, 最後我決定不去真耶穌教會, 不要再對我說我是用人意判斷, 說"外教會"沒有聖靈同在.
說真耶穌教會得救, 是因為你們也信耶穌而不是因為五大教義十大教條使你們得救, 拿掉五大教義十大教條剩下的不就是大家都信耶穌嗎? 信耶穌使我們能站在耶穌的高度看世界, 信教條永遠關在教派的藩籬內, 你們常說:信仰靠體驗, 體驗什麼呢? 神蹟奇事, 方言禱告的感覺嗎? 信仰的體驗不只這些, 真的不只這些...
而且這些都不是得救的主因, 別忘了主耶穌才是我們信仰中心.


路人甲 回應
從你的文章看起來你應該是一位熱心又虔誠的基督徒,對聖經道理應該也有研究.想請教一下:
什麼才是得救的主因呢?

版主 回覆
非常好的問題, 回答問題以前, 請你先去看路加福音15:11~32 浪子的比喻, 這個故事是主耶穌親口說的, 當中的轉折在於17~19節, 浪子醒悟過來, 定意要回頭向他的父親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請注意, 這位父親接下來有沒有要求浪子先做幾件符合父親意思的事情才要原諒他呢? 而父親的原諒只是收納浪子讓他成為可溫飽的雇工, 還是恢復他的兒子名份呢?
所以, 得救的主因是不是在於父親的恩典? 需不需要添加別的條件? 而得救的關鍵點是不是在於兒子的悔改且對父親的認罪?
接下來的問題是, 浪子恢復他的兒子名份後如果又再犯了, 父親會再原諒他嗎? 其實將心比心, 身為人父的我, 若我的孩子犯了錯, 且不只一次, 但每次都說下次不敢了, 那我的心將會如何面對孩子? 我想, 或許我會每犯一次罰他一次, 但終究我會再度原諒他不是嗎? 那麼你認為願意為我們釘死十字架的主耶穌, 我們的 天父祂的心會不如地上為人父的心柔軟嗎? 支持經節在馬太18:15~20, 耶穌要彼得原諒弟兄七十個七次 -- 弟兄都能原諒兒子不能原諒嗎?
很多人分不清得救和犯罪帶來的後果, 兒子犯錯父親罰他, 或他在外闖禍被別人K這是犯罪帶來的後果, 但事後父親又原諒他這是得救.
以上
願主耶穌的恩與你們常在


路人甲 回應
同意你部分的說法,但是部分的說法我有不同的觀點.
1.為什麼神沒有原諒這些要從新懊悔的人七十個七次呢?
<來 6: 4>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來 6: 5>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來 6: 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
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2.耶穌為什麼沒有原諒後來後悔的猶大七十個七次呢?
<太 27: 4>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
<約 17: 12>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
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3.神為什麼沒有原諒天使七十個七次呢?
<彼後 2: 4>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
,等候審判。

版主 回覆
你的問題集中在後半悔改再犯部分, 希望是你同意了前半 ”因信稱義”, “本乎恩因著信” 的部分.
關於悔改再犯部分, 我比較傾向不用花太多時間討論, 因為犯罪帶來的後果最嚴重是有可能真的失去救恩, 一切決定在於神, 因為神知道所我們所犯的還有沒有挽回的餘地, 失去救恩是因為神已經對罪人不再抱希望了而不是因為犯了教條戒律.
所以我覺得如果斬釘截鐵的說 “受洗後再犯罪會失去得救” 這樣的說法有討論的餘地.
在神的國度裡是全然聖潔的, 因此不管犯大罪, 犯小罪或心想著歪哥事, 在神的國都是不允許的, 都是犯罪. 這樣我們如何要求信徒受洗後不犯罪呢?
當教會高層宣判xxx受洗後犯姦淫或殺人應開除會籍宣布失去救恩時, 有沒有意識到其實我們自己的內心跟他一樣呢? 偶爾想著穿少少的美女或在憤怒時心想著我恨不得把那痞子殺了! 是的, 我們和xxx差不了多少, 他只不過把我們心中所想的實踐出來罷了. 所以如果教會說他不得救, 其實大家一樣不得救, 人憑什麼論斷審判人?
所以受洗後不再犯罪是不可能的, 或是我們就定一條界線吧, 犯這麼大的罪就會觸發警鈴, 但你怎知道神什麼時候按警鈴呢? 你怎知道神救不了這種人呢? 人憑什麼去定那條界線呢?
所以受洗後的功課才開始, 我們要不斷在信仰上追求, 受洗後重生, 其實往後都要日日重生, 天天在神的面前反省求神保守我們別做出違背神旨意的事, 才是一位真基督徒.


路人甲 回應
1. "天天在神的面前反省求神保守我們別做出違背神旨意的事" 說的很棒 !
2. 我所要強調的是神不只是慈愛的,而且也是公義的.
受洗後再犯罪,要看是犯什麼樣的罪.
<約一 5: 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
;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約一 5: 17>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3. 不知你對於這節經節的看法如何?
<約 3: 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

版主 回覆
1. 謝謝
2. 神當然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 顯然我們越來越有交集^_^. 不過我不贊同教會有權柄宣判信徒的得救與否, 那是神的權柄
3. 我想這段經文深層意義的見解你我差異應該不大, 問題在於對 “聖靈” 的看法不同, “聖靈”在兩篇文章內都提過, 不在敖述了.


路人甲 回應
1.在真耶穌教會裡面,不會去宣判信徒死後是不是得救,誠如你所說的,這是神的權柄.在真耶
穌教會裡面, 有人得到聖靈,接受合法的洗禮,也不敢說他已經可以進天國了.必須誠惶誠恐的
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 直到離世的那天.有信徒做異夢,看到已離世的親人在天國,得到很大的
安慰.
2.下面三篇有關天國異象見證(還有很多,先列三篇出來),你就參考看看吧.
http://************/enews/28***
http://************/wooooa/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voice0***
http://************/holyspirit.asp?num=1***
3.你若是覺得真耶穌教會跟其他教會都是一樣的,沒什麼特別,得聖靈說方言也是沒有什麼的
話(or認為只是恩賜的一種),那就只能尊重你囉 ! 該說的話,我or其他人也都說了.

版主 回覆
1.我是指斷定“至於死的罪”而開除會籍的制度
2.謝謝
3.這些事說來說去又繞回頭, 謝謝你的尊重啦. 我也提醒, 信仰不要太過倚賴神蹟奇事, 活在信心當中才是主耶穌希望的.


路人甲 回應
1.姦淫,算不算至於死的罪呢?
<太 16: 19> 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
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3.沒錯,信仰不能太倚賴神蹟奇事,這些神蹟是要證實所傳的道.最重要的是要有遵照聖經的真
理. 真理是沒有辦法妥協的.
<約 14: 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可 16: 20>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
道。阿們!
<可 16: 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版主 回覆
心裡犯姦淫,算不算姦淫罪呢? 算不算至於死的罪呢? 這裡不在於討論那條界線應該放在哪裡適當, 那是你們自己定的法律, 但等同神的看法嗎? 就算是至於死的罪, 教會容不下一個罪人嗎? 留給神審判不好嗎? 若此罪人連神都不容, 神自然讓他無法繼續留下來. 教會當只站在勸勉的角色即可, 你舉的經節我不認為適用於那幾個執行審判的負責人.


路人甲 回應
1.教會的除名制度,用意是在勸誡其他信徒要保守聖潔.假如有人犯姦淫,但是教會卻不知道,
沒被除名,這樣他就可以得救嗎?
神的看法如下:(這不是我們自己定的法律)
<啟 21: 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
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
的死。
若有人犯死罪,然後繼續來教會,教會是不會去阻擋他的.
(希望你以前不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如果是的話,我會很難過!)
2.真理跟得救有關.因為得救是有方法的.沒有辦法妥協!
<約 14: 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太 24: 35>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版主 回覆
教會知不知道跟信徒得不得救是兩碼子事, 貴會把神的審判權抓在手上, 置當事者於何地自容?
啟 21: 8 -- 神的原則是這樣, 但神的標準卻不是你們想的那樣, 人都被審判的體無完膚了, 誰還有臉繼續來?
顯然你沒看文章就跟我抬槓喔, 開宗明義就說我是基督徒但不屬於貴會, 請放心吧
你貼的兩節經文我看不出和真耶穌教會唯一得救有啥關聯? 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把真理往臉上貼. 文章中我寫你們的信仰是在信教會時, 還怕說會不會是論斷了, 現在我很確定了.
另外向你道歉, 下一篇見證我刪除了, 因為是轉貼的, 本部落格不接受負面又充滿奇異之事的見證.


路人甲 回應
1."貴會把神的審判權抓在手上",聽不懂耶.
<太 11: 18> 約翰來了,也不喫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
<太 11: 19> 人子來了,也喫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
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有古卷:但智慧在行為上就顯為是)

2.沒關係. 這些見證是要讓信徒引以為戒,好好保守自己.
3.得救是個人跟神之間的事情,願神祝福你囉!
本來想一一就你之前寫的內容一一回覆,後來想想算了.既然你已有堅定不移的看法,就不需要了.

版主 回覆
我是站在當事者角度看事情, 人犯再大的罪自有神審判, 教會何須在神未審就先判? 置當事者於何地自容, 正如你說的得救是個人跟神之間的事情.
真的是不需要了, 我已感受到主耶穌不希望再你來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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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真耶穌教會的弟兄, 其談吐可感覺和該教會一般信徒不同, 在我看來這才是有初結聖靈果子的信徒, 而不論他是否會方言禱告, 受過什麼樣的聖禮.
阿華 回應
版主 :平安  ^0^
小弟剛好路看到  好奇的下來看了 版主的文章 打擾了
其實小弟 也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   看了你的文章 讓小弟有好多的感動  同是神的選民基督徒為何會彼此論斷彼此?動機是來自 愛嗎? 小弟是之後自己來信主的 所以不同於一般全家一起洗禮父母決定的  小弟也很感謝神 因為這樣所以在信仰上比較有体驗也比較知道自己為什麼信 
感受好多唷 手心是肉手背不也是肉嗎? 真的有誰可以說它一定進天國? 神是自己的神又何必在意人的論斷聖經的律法又有誰可以都做到 人帶肉體是軟弱的聖徒都會了更何況我們?  
只要走在神的路上盡力做是非公與義就交給神  因為人的軟弱總是看到它人的刺卻看不到自己眼中有樑木 不是嗎?  神是愛 我們所做的但願都可以出自愛也可以讓神的名造就人 也願神祝福你們 榮耀都歸神 阿門
Skywalker 回覆
親愛的真耶穌教會弟兄平安
很抱歉這些文章震撼到你, 其實當初要貼這些文時也很猶豫, 但最後還是決定貼出來, 因為這是我們家庭所付出代價才經歷到的, 為偏差教義所造成的苦我必須善意指出來.
您說手心是肉手背不也是肉嗎? 是的, 貴會也有不少人和你一樣認為同信耶穌就同為弟兄姊妹, 我更看到有貴會信徒私下直言不認為貴會是唯一得救的, 但就是沒人敢去修正這條教義. 其實我也很愛你們對你們毫無惡意, 所以我必須指出貴會教義偏差之處, 這偏差不是說說而已, 而是實質上已讓許多人受到擔不起的擔子.
彼此論斷絕對是不對的, 所以我謹守絕不說自己或所屬教會是絕對正確的, 雖然我看到你們眼中有刺, 但至少不要看不到自己的樑木, 求主赦免我的不完全!
但你們的 "唯一的救" 卻是你們論斷別人不的救的原罪, 願你們當中有除原罪的種子生長!
願主保守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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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華 回應
弟兄你好唷^0^
其實我是真耶穌教會信徒  小弟路過看了你的文章有很多感動唷  我是之後因為神的恩典來信主的 所以在信仰上比較有體驗 感謝主
你回覆中說的很不錯唷.沒有任何人可以論斷人是非 更沒有任何人可以說誰一定可以進天國
我們人帶肉體就帶有軟弱 因為連聖徒都如此更何況我們?  神是愛 我們所做只要是來自愛盡力去做其他的是與非 公與義就留給神吧  沒有人可以論斷你是否可以進不進天國唷 只有神
 神也是我們自己的神  只要你所做的所行的是按神的話(聖經)盡力做就夠了唷 其他的就靠禱告交給神 其他的擔神一定幫我們擔   最後願神給我們智慧的心讓我們做它所喜悅的事
也願神祝福你們保守我們信仰讓我們走在神的到路上   也願榮耀都歸神祝福歸大家   阿門
Skywalker 回覆
謝謝您, 從你的言談您應該也不完全認為其他教派一定不得救, 既然如此就勇敢的去向真耶穌教會當局說: "唯一的救的教會" 這條是錯的, 請修正!
說 "唯一" 實在很危險, 因為完全無後路可退, 若神讓真耶穌教會以外的基督徒得救呢? 那豈不是貴會當局在說謊?  何苦去背這條原罪呢? 我是真心善意提醒你們.
願我們同心奔向標竿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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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華 回應
感謝主唷 ! 因為我們都在主裡  得救不得救我們就留給神吧 誡命是給我們人的標準 神也知道我們有軟弱 做不完全 所以才有它的大慈愛來憐恤我們
以色列人才是真正的 選民 它們也到現在都還在遵守神的律法  難到我們也要去跟它們說  你們不是唯一得救的嗎?  我想這些問題的是非真的還是只有留給神唷   神給我們每個人的功課都不一樣唷  不管我們所在的是在那邊就會 我想信仰還是自己的  神與我們自己的關係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  看的出來 我們教會在處理你們家庭的事上一定  傷你們很深的心 但是說真的 也許其中有太多個人的主觀意思 不會是我們教會的本意唷  神要我們彼此相愛的唷
主耶穌在世時12門徒都會有意見不同了 更何況我們?  我想我們就相12門徒一樣 不管意見如何不同但還是相信跟隨主就有機會得救的  不是嗎?   守舊約律法的還在等救世主 守新約的相信主耶穌就是救世主 它的死是為人洗原罪  是是非非 只有神可以說誰對誰錯不是嗎?
我真的很祝福你的家庭唷 ^0^ 因為我也受傷過 但神用它溫暖的手把我抱的更緊了唷
讓我看到原來它的恩典更我用唷    求神祝福我們彼此的家庭 就算沒了教會 教派與律法 我們還是一樣不離開神    也願榮耀都歸神  阿門

Skywalker 回覆
同意您說: 得救不得救我們就留給神吧, 但請用相同的法碼衡量自己的教會, 只要 "唯一得救" 這教義沒修正, 我認為貴會沒有立場要別人說: 得救不得救我們就留給神吧!
"看的出來 我們教會在處理你們家庭的事上一定  傷你們很深的心" --> 事實上是貴會根本沒有做任何處理, 只是上上下下的信徒用憐憫的眼神看著我, 心理想著: 你這愚昧的人啊, 為什麼不加入真耶穌教會呢, 不就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 在我尚未受洗之前沒有真正認識主耶穌, 只是一味主觀認定貴會奇怪, 非正統, 走進去讓我頭皮發麻, 但在我真正觸摸到主耶穌之後, 我改變了, 這改變是因為如你說的, 神要我們彼此相愛, 所以我會站在妻子的立場想, 怕她難過所以陪她去聚會, 甚至思考過若她有牽絆那就改變我自己, 我加入你們!! 這是真的, 但是總是有一股阻力使我無法這麼做, 就是我深深感覺無法真正與你們同心, 如何與你們同工? 在最痛苦難過時, 神的作為顯出了, 當初大家都以為最後被改變的人會是我, 結果神卻改變了我太太,  她從神的話語中觸摸到在貴會未曾感受到的神旨意. 當然這不是的神蹟般180度大轉變, 而是緩慢且痛苦的, 原因就在於 "唯一得救" 這教義, 讓她不敢斷然離開而必須不斷驗證神的真正旨意是什麼.
親愛的弟兄, 從您的話語中可知您也是對神有相當感受的, 神要我們彼此相愛是沒錯的, 那就拿出真心彼此相愛, 而不只是告訴大家: 我們的教義怎樣是我家的事, 輪不到你來論斷! 我知道這是極大的工程, 關係著你們的信仰根基, 而不只是在教條上改幾個字而已, 但這一切就交給我們眾教會的頭 -- 主耶穌基督, 我們只要憑愛心彼此勉勵互相提醒過犯, 相信主會保守的
願你們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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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華 回應
感謝神唷~ 很高興可以看到你的分享神給你們的 恩典唷..^0^ 也看的出來神也是好愛你跟你的家人唷   更看到你真的把神的愛 表現的出來唷  更在你言談中看到你與神的好關係唷  "唯一得救" 這真是很沉重的話 我們的教會並沒有這樣一直強調唷.我所說的是真ㄉ唷 . 因為天國的路 不是人說怎樣就怎樣的 不是嗎. ^0^
不瞞你說唷 我在這信主的路上  也看到了不少的同教會的同靈做出不少讓人 暈倒的事唷
 尤其是自認為自己超聖潔而論斷人不是的       說真的在15年前我剛信主時 看到的時 超不習慣的  但感謝神       因為在禱告讀經中 神開了我智慧讓我知道    這就是人帶肉體的軟弱      所以神要我們看到它人的軟弱       來警惕自己看到自己在代禱上的責任      並讓我知道信仰是要建立在神身上       不是人身上 (因為人會軟弱的)你說對嗎?    我記得2年前  我要一位很久沒回教會得弟兄跟我到校園做聖工傳福音  你知道嗎?這位弟兄很有心也很想做 但是它最後得到的          不是肯定的話唷      而是傷它心的批判.(很暈倒)因為教會中        有負責人質疑它的信仰虔誠度          來論斷它可不可以做   當時我也跟這位弟兄一樣難過唷 不過我跟它在禱告中         得到神的安慰 有個聲音告訴我 (神看重的是你們的心.凡事你們只要盡力做 其他神會幫你們擔) 之後在開會中小弟把 法利賽人帶犯 淫亂的婦女問主耶穌的經節說出來 (約翰福音8章 1~8節)弟7節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它  當我說完後 大家都不說話了 感謝主唷         之後.神也給了這為弟兄公義唷  因為之後讓我們在校園工作大豐收  也讓那些負責人 學會了要靠神 不是靠人 因為人      老是喜歡以自己的意思來認定就一定是神的意思       你是對吧?    我真的很祝福你的家庭唷    ^0^    最後我用一章經節來彼此勉勵吧   (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  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倘若這人與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     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理作主    你們也為此蒙召  歸為一體   且要存感謝的心 ) 阿門       這是我很喜歡的經節唷 跟你分享   ^0^  願榮耀歸神名  祝福歸我們大家 以馬內利    阿門   ^0^

Skywalker 回覆
我知道你們平常不會強調唯一得救, 但這才麻煩, 因為他被隱藏在你們每一條信仰裡面, 幾乎貴會信徒對 "外教會" 的認知就是: 信仰上迷迷糊糊, 沒有堅持沒有原則, 所以不得救. 對吧? 但 "外教會" 真的這樣嗎? 我只能說他們被教會的教育誤導了. 我甚至聽貴會的傳道在講道中說: 現在基督教界流行講 "合一", 那是撒旦在作工!  我只能搖頭嘆息.
很高興與您對談, 和您對談很舒服, 也看出您和神的關係良好, 相信神會用你, 也希望你能做教會中的光和鹽, 因為教會是社會的光和鹽, 他需要走主耶穌的旨意, 而不是走老八股的教義.
謝謝你的經文, 我要說我和你們沒有嫌隙, 我還有親戚 (姻親) 在貴會, 我不會恨惡你們, 我只是把我看到遇到的必須憑良心說出來.
願主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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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位 ID「真耶穌教會信徒 ( 請回我 ) 」的回應, 為節省篇幅不再原文照貼, 其問題大概是強調得聖靈會說方言及聖靈是要用求的而不是信就有, 而由另一網友「阿信」代答:

聖靈從神創世時 , 就在作工 . 在舊約時代 , 神要工作 , 也以聖靈的型式工作 : 神的靈降臨到那個人 ( 如 : 摩西 , 約書亞 , 撒母耳 , 士師們 , 以利亞 , 以利沙 , 大衛 , 所羅門 , 諸先知們 ) , 那個人就得到神的大能 , 可以執行他的任務 . 請問 : 這些人有說方言嗎 ?
耶穌降世受洗時 , 聖靈降臨 , 他有說方言嗎 ?
耶穌升天後 , 真神的工作 , 也以聖靈的方式給信耶穌的人 .
所以 , 神以三個階段工作 : 天父 ( 耶和華 ) 時代 , 耶穌時代 , 聖靈時代 .
聖靈就是神 , 祂的表現方式 , 不限於使徒行傳中的記載 , 否則 , 保羅一直重申 : 聖靈的恩賜是多方面的 ,[ 豈都是說方言的嗎 ? ] .
[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 , 是教人得益處 , 有人得智慧的言語 , 有人得知識的言語 , 有人得信心 , 有人得醫病的恩賜 , 有人得能行異能 , 有人能做先知 , 有人能辨別諸靈 , 有人說方言 , 有人繙方言 , 這一切 , 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 , 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 ( 林前十二章 ) .
所以 , 問題出在真耶穌教會混淆了 " 聖靈本身 " 與 " 聖靈的恩賜 " .
真耶穌教會是二十世紀出現的 " 靈恩運動與五旬節運動 " 的產物 ( 儘管教會不承認 ) , 強調某一種靈恩 , 已不是新鮮事了 . 請去看看 , 中南美洲復興起來的各靈恩教派教會吧 !
只要不模糊 " 基督教信仰 " 真正的重點 , 求 " 說方言 " 的能力 , 也沒有什麼問題 .
最後 , 告訴你 , 聖經從未說 , 受聖靈時 " 身體會震動 " , 這一點我非常確定 : 真耶穌教會的教導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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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耶穌教會信徒 ( 請回我 ) 回應:
你們一在閃避我的問題
對於
聖靈是我們要進天國的憑據
對於這一點
你又有什麼看法 ?
版主 回覆
不是閃避你的問題, 而是不想去論聖靈的形態, 正如不能去揣摩天父上帝的形態一般. 不過既然你問了我就點到為止
聖靈當然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 不過問題是真耶穌教會把方言禱告當成是聖靈的全部, 但是聖靈是神, 祂是主耶穌離開我們後留下來繼續與我們互動的保惠師, 也就是父, 子, 聖靈上帝的第三種形式. 既是上帝就不能也不該將祂狹隘或矮化成任何單一的型態, 例如方言禱告. 所以聖經清楚的告訴我們, 聖靈顯在人身上有各種方式, 像是有人能說起智慧的言語 或知識的言語, 有人則變的有信心, 有人能醫病行異能 , 有人能做先知 , 有人能辨別諸靈 , 有人說方言 , 有人繙方言, 以上這些是聖靈上帝賜給人不同的能力 (恩賜), 並不是聖靈本身, 因為聖靈之偉大浩瀚無人能測度, 但這一切都是叫人得益處
所以你說我一味的否決你們所得的聖靈是錯的, 我並沒有. 只是我不同意把方言禱告當成判斷一個人有沒有聖靈的方法, 因為強調聖靈是被動的等人努力求來的, 是低估了聖靈的能力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 [約 15:16] ).
反思: 若一個能方言禱告的基督徒卻沒有結出聖靈的果子, 而一個用悟性禱告的基督徒卻明顯的看出他結出了聖靈的果子, 請問主耶穌如何看待祂的這兩個孩子?



關於 "請問真耶穌教會是不是異端" 的回應 (一)

2009/03/31 16:31

關於 "請問真耶穌教會是不是異端??" 一文, 自貼出之後陸續收到一些回應, 將之收集於本文, 爾後若有收到新的回應會繼續增加於本文中. 本文的目的是用來比較一般基督徒和真耶穌教會的信徒有什麼樣的不同信仰思維, 我個人簡單歸納大約是:

一般基督徒會將一切歸於至高上帝, 只要對基督的核心信仰沒偏差就不會太在意不同教派上的差異, 大家互以弟兄相稱. 也不會特別強調一些特別的能力, 例如靈言(方言)或醫病趕鬼等的能力, 因為這不是出於自己而是 神親自藉著我們所動的工, 沒什麼好誇口的, 有這些能力的人並不是特別優秀或做對了什麼事, 他和一般人沒什麼不同, 唯一差別是這種人對神有信心而被神所用.

得救在基督信仰中是最重要的, 一般基督教對得救的看法是: "因信稱義" , "信而受洗必得救". 不過光這兩條實在太簡單了 (其實兩條總結也只有一個 "信" 字), 簡單到讓人無法相信得救竟是這麼容易. 因為耶穌還曾說: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 7:21) 所以發展出有些教派 (含天主教) 認為光信是不夠的, 還必須做些什麼才能符合 "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其實聖經是不會前後矛盾的, 神的應許也不會變的, 這其中的奧秘在於 "信" 這個字. "信" 不是光說我信耶穌, 或是每週去參加禮拜拼全勤獎, 而是要不斷追求, 追求和神之間的關係, 因為和神之間的關係越來越親近, 使我們也越來越有基督的樣式, 自然散發出神的芬芳, 神的榮耀, 好的行為也就自然而然的行出來, 也就成為 "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這是因為靠主耶穌和神建立了合宜的關係, 好行為是發自內在而非為得救勉強去做.  在馬太福音中耶穌接下去說: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 7:22~23) 就表明了主耶穌不看人外在做了什麼, 即使是奉祂名行善事, 若心中沒有與神同在依然不能被神稱義.

而真耶穌教會的信徒他們的信仰是植基於"信教會", 教會的位置幾乎等同 神, 不完全把神放在至高位置, 可以說神是被包括在教會之內, 所以才會有"真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 "真耶穌教會才有神" 這樣的思維, 他們稱其他教派為"外教會", 意思是只嘴巴說信耶穌的外邦人, 其實無份於神國的, 所以他們給我的回應也都有著站在不對等和教訓的意味. 例如: 聖靈不用求嗎? 真的體察神的心意嗎? 真的了解聖經嗎? 來真教會才會了解真教會在說些什麼? 最鮮的是其中一位可能是無心發言卻著實讓我小生氣了一下: "你的太太就是因為信仰不夠堅定 才會嫁給你 最後到別的教會", 好像我根本就沒資格娶我老婆, 如果她 "信仰夠堅定的話"! 呵呵, 不過現在倒是覺得好笑. 這也某種程度代表該教會的信仰思維是打從心底認為 "外教會" 根本不屬神也不值得更不該接觸交往的.

其實當初我倆都還沒受洗, 若已受洗那還真的可能無緣無份了. 不過, 這也不正是上帝給我們的安排與旨意嗎? 額外提一下, 該教會是有 "軟性" 婚配制度的, 也就是不可嫁娶 "外教會" "外邦人", 適婚男女只能在教會內找對象, 一般會由較長者來介紹婚配, 但沒有強制性. 不過若執意嫁娶 "外教會" "外邦人" 就不能在教會結婚受祝福, 所以只能在外面結婚因為這樣是很沒面子的, 我想他們更擔心的是會像舊約時代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通婚而惹怒上帝 (對了他們不說上帝只稱神, 因為民間信仰有 "玄天上帝" 會搞混?).

他們相當強調得救, 而得救的方法是:
1. 一定要接受面朝下的活水洗禮, 活水是流動的河或海邊
2. 一定要接受洗腳禮否則與主無份
3. 一定要領同一麵團不加酵母做的無酵餅, 同一壺葡萄汁且不能加甜鹹的聖餐, 否則對得救無效
4. 一定要守安息日 (禮拜六),  守主日或亂缺席者會不得救
5. 一定要求到能開口以方言禱告, 才是"得到聖靈", 才有進天國的憑據
感覺是偏向守律法主義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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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般基督徒給我的回應:
wenlee101於2008/11/22 13:30 回應
您的歷程我都經歷過 您比我有福 如今內人過了三十年能依然不稱我為弟兄因為我不會說方言
Calvin
Skywalker於2008/11/23 18:45回覆
我想您就是聖經學堂那位藍波兄對吧!
我內人及兩個孩子都能方言禱告, 而我之前為了陪伴他們和他們去真耶穌教會也幾乎可以感受到禱告時電流流過身體舌頭微微震動的感覺, 但我因心中有懷疑終究沒能發出捲舌音來. 或許真耶穌教會會為我感到婉惜, 只差一步未竟全功, 但請看以下見證: 今天內人及兩個孩子已經打破該教會說背叛該教會是犯大罪 "聖靈"會不見的說法, 他們至今依然能自如的用悟性或方言禱告, 只是現在他們悟性禱告比方言禱告多的多為的是彼此有造就, 而我那種禱告感覺也依然自如可出現, 我這樣說不是要表現什麼只是讓大家深省, 外教會真的那麼為 神所唾棄嗎? 當然他們已經不再認為這是得救必要條件, 和 神建立更深層實質的關係更重要吧!
藍波兄, 30年不算短的歲月我不知 神在您身上有何旨意, 但我會為您禱告, 不知您的孩子現在在何處聚會? 我僅以神當初聽了我禱告經驗分享給您: 我對神說, 我不認為真耶穌教會是不屬神的, 但為了讓我對您的服事沒有牽掛求您讓我們全家一起敬拜您! 就這樣等候多時神終究帶我到應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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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聰於2008/12/01 00:30 回應
今天在醫院不小心收到真耶穌教會的聚會 當他们禱告時我不經會心一笑 想到我在主裡學習到的方言過程 其實舌音只不過像是嬰孩般的學習過程啦
但只停留在這 我覺的蠻可惜的 因為方言本來就是可以是他國語言阿 我常常方言 救好像聖靈用說不盡的嘆息為我為國家為世界禱告
我因為聽不懂我嘴中所說的 常常求神讓我明白方言的意思 我常常一開始就boooo boooo 求 後來再和韓國人一起短宣時 才知道boooo是他们國家祝福的意思 凡事都教愛神的人得益處 希望在真耶穌教會覺的有被捆綁的可以在主裡面得自由
也期盼教會有合一的一天 豈不知耶穌天天為此流淚ㄇ 每次禱告看到耶穌的眼淚 我真......
天天被赦免的罪魁
試想想在往天國的路上 有個牌子上寫著 此路通往會看到陳進興 與此路會通往不會看到陳進興
你會選那一條 結果那條通往天國(陳進興死前沒時間學什麼叫方言 也沒洗腳ㄅ 提示 和耶穌一起被丁的人 耶穌向他說了什麼 在想想保羅說了什麼 在想想最大的戒命 )答案自己問耶穌
Skywalker於2008/12/01 11:18回覆
非常高興遇到能說方言又不會覺得自己是唯一得救的弟兄姊妹!
"在主裡面得自由" 這句講的真好, 是的在主的真理當中就是要讓人得自由! 那些添加的教義只會增加信徒的綑綁, 好像又回到舊約守律法的時代, 卻又說相信主耶穌的救恩感覺有點矛盾.
把方言禱告提升到得救的層次, 我覺得就像以色列人的割禮一樣, 原本是神的恩典卻變成了自大的記號, 獨占了神的恩典.
聖經中的方言到底是不是舌頭捲動聲音還是別國的話, 有很大的爭議, 有一位真耶穌教會的傳道跟我說聖經中的"方言"和"說起別國的話來" 原文是發起捲舌音來, 我是沒那麼高深學問, 但從我看的懂的中文和英文聖經, 都沒有指向捲舌音的意思,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 (林前 13:1)
Though I speak with the tongues of men and of angels
其中Tongue (舌頭)是口語, 方言的意思吧,
"My mother tongue is Spanish. -- 我的母語是西班牙語。" --> 英文字典例句.
這裡沒有要爭辯什麼, 只是教意太鑽牛角尖會出孤立結黨問題, 還是回歸到您所說的大戒命吧!
謝謝您
願主祝福您
PS.  給初信者看的, 主耶穌給我們的大戒命就是: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 ─ 你的 神" 及要 "愛人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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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eh於2009/03/24 21:06 回應
一位在台灣30年的芬蘭宣教士年老歸國.
我問他-----真神的靈住在哪裡?
他回答-----聖經的話就是神的靈,神的靈就是聖經的話.
Skywalker於2009/03/25 10:40回覆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把聖經 -- 神的話放在心裡從聖靈同在中認識神, 不再拘泥於聖經中部分字句, 神就與我們同在, 聖靈就住在我們的心裏.
形於外的聖靈現象, 當然也是聖靈所做的工, 是美好的. 但不要以此抬高自己, 用更謙卑和睦的態度面對不同教派相信更得神喜悅.
謝謝您,
願神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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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y於2009/02/10 21:40 回應
您好,今天因為和 一個真耶穌教會的基督徒同事相認(我目前在長老教會聚會),聊了些信仰及教派的問題, 因不了解真耶穌教會, 想上網查一下資料就逛到這,我覺得您的分析很好,我覺得很受用,願我們都能按真義解釋神的道,也願基督徒能在靈裏合一 ,歸於一個牧人,願主祝福你和你的家人。
ps:我覺得要辯證信仰的真偽要憑愛心說誠實話,不然真的會讓人跌倒。不過為什麼主讓許多愛祂的人活在這種可議的教導中?真是不懂!!
Skywalker於2009/02/11 10:17回覆
謝謝您的勉勵, 願主祝福您!
我想, 若站在上帝的角度去思想應可以讓問題清楚一點, 世上各國, 種族, 信仰千千萬萬種, 但, 誰不是 神所造的呢? 誰不是 神的子民呢? 上帝讓世人呈多元化發展, 但祂不斷以祂的話語透過各樣管道提醒人類, 要依循真理而行. 問題是有人聽的懂有人聽不懂, 更多人是自以為懂卻其實是不懂的 (包括我們自己也當時時反省), 但上帝卻依然愛我們, 祂容許我們之間的不同, 有些錯上帝會立刻制止, 有些上帝卻會容忍, 一切依祂的計畫運行, 我們只當順服與求主保守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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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位是從真耶穌教會轉出的基督徒
阿信於2009/04/02 11:43 回應
我信真耶穌教會三十多年,有關它的一切謬論,我都能回答解釋.
手段是:當它曲解聖經後,然後宣稱這才是唯一真理,它就可以自稱是"唯一得救的真教會"
我為此信仰崩潰,自甘墮落,終至妻離子散,害己害人,流浪異鄉,
您說這一切能再說什麼?只希望它不要再欺人害人了
Skywalker於2009/04/02 12:02回覆
很訝異您的經歷, 您還信耶穌嗎? 願主耶穌親自擦拭你的眼淚. 如果可以, 請告訴我們你的現況.
我們是在信耶穌不是在信教會, 我太太告訴我, 當她脫離了信教會的蕃籬時才了解到什麼是真信主耶穌, 也才發現, 真理真的叫人得自由.
很難過看到你這樣的回應, 希望那些是過去, 請告訴我現在你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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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弟  留言 2009/04/04 22:45:28
Hey guys!
We all are the children of GOD right?
Well then...
What do these arguments good for Jesus?
Skywalker於2009/04/05 19:48回覆
從來就沒有要爭辯什麼, 我只是把我們家十幾年來的信仰狀況說出來而已, 如果你說的這句話 "We are all the children of GOD right?" 是出自真耶穌教會, 我想一切問題就都解決了; 同時我也可以從你這句話判斷你不是該教會信徒
內人從脫離信某個教會轉變到信耶穌, 是我們夫妻親身經歷到上帝的偉大作為, 不過您可以看到他們的回覆, 他們卻是認為一切起因於我太太對教會信仰不堅定, 還說希望我能跟他們一樣一起進天國, 都在在證明他們認為我太太是從天國掉到地獄, 而我是拉她下來的兇手, 親愛的朋友如果你不是該教會信徒, 在他們眼中你也將和我一樣最後是火湖與硫磺伺候, 請問你接受嗎? 當然, 若你和該教會一點關係也沒有那管他們說什麼對不對? 我也多麼希望和你一樣但是我太太家族都還在裡面, 我無法脫離這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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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真耶穌教會信徒回應
Jammy於2008/11/07 16:06 回應
我也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 我是從小就信的 但是我也是漸漸體會才知道這間教會的意義 道理信仰聖靈聖經都有記載要追求 絕對不是一信就有 如果如此全世界都ㄧ樣,做完壞事在悔改較好了
希望你能來體會真理 來參加你才知道真耶穌教會是做什麼
Skywalker於2008/11/07 17:51回覆
親愛的弟兄 (應該是吧?), 觀念的問題我知道很難用三言兩語就讓一個人改變, 正如聖靈到底要不要求才有, 對於真耶穌教會的同靈和一般基督教的信徒恐怕短時間內很難取得共識.
我認為對於聖靈描述可分廣義和狹義解釋, 廣義是指聖靈就是 神本身, 祂住在每一個人心中無論基督徒否祂都在你我的心中, 因為祂不只是基督教的上帝或真耶穌教會的神. 聖經記載, 神以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創 2:7) 這靈是什麼靈呢? 祂來自於神當然就是聖靈了, 因此每一個人都有 神的樣式, 神的靈. 但因為人的罪性, 活在神所不喜歡的方式中, 神自然漸漸離我們而去, 聖靈自然不在我們身上彰顯了. 當我們悔改信主耶穌時, 在那一煞那間倒空自己成了神可用的器皿, 聖靈自然回到我們心中, 這時我們會感受到這股力量, 有人會喜樂, 有人感動流淚, 甚至有人說起預言或方言來, 而這種聖靈現象和信徒是否迫切禱告有絕對的關係, 我想這應該就是真耶穌教會所謂的”求聖靈”. 也就是我所說狹義的聖靈描述. 以上的述說我想你不會同意, 雖然你我認知有差異, 但, 重點是我們都相信聖靈不是嗎?
親愛的弟兄, 謝謝您的邀約, 其實我認識貴會已不下10年了, 我對貴會教義除了自稱唯一得救不能接受外, 其它我也沒太大意見, 我稱您為弟兄就是真心認您為主內肢體, 但您也會認我為弟兄嗎? 反之若我邀約你來我們教會你願意嗎? 貴會會放人嗎? 唯一得救在您來說也許是理所當然, 但在我們家夫妻當中卻是10年來深切感受主的肢體被撕裂的那種劇痛. 親愛的弟兄, 自稱唯一得救的結果就是貴會不斷花費福音精力在已是基督徒的人身上, 不斷浪費時間在解釋上, 並且阻礙了主耶穌要我們合一的命令. 我無意指責任何人, 我只將這一切交托於主耶穌, 時候到了主的旨意自然彰顯.
願主耶穌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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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 於 March 1, 2009 07:41 AM 回應
不好意思, 在找本會同靈時, 恰巧經過貴網站 本想以私下回覆, 卻找不到此功能
對你的文章有一些想法, 僅提出做一點分享, 勿怪
1. 聖靈不需要去求嗎? 那耶穌在路加11:13怎麼說聖靈是給"求"他的人呢
2. 信主自動就有聖靈了嗎? 是聖經的記載嗎?
那使徒行傳19:2保羅為何要問門徒"你們信的時候, 受了聖靈沒有?"
自然而有的聖靈, 應該不需要問吧. 使徒八章, 又行了神蹟, 又得了 醫治, 大有歡喜,
也接受了洗禮, 也接受了道理 但8:15說, 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
3. 聖靈的恩賜中的說方言: 照本會的解釋此乃方言講道, 因此有提出必須有翻方言的 如同歌林多前書14:26所提到的, 乃是聚會時若有特殊的方言講道,需要搭配特殊恩賜 的方言翻譯..不然就不要說, 因為對信徒沒有造就
4. 因為大家都能稀鬆平常的換教會,換道理救代表你是對的, 尊夫人過去 這麼多年的堅持是錯的?
恕不茍同. 這只突顯現今基督教界中沒有多少的堅持和原則
版主 於 March 6, 2009 04:26 PM 回覆
1. 路加11:13的意思是像您所說這樣嗎? 在我看來主耶穌是說天父極願意賜予一切給人, 但人卻連接近神的意願都沒有, 並不是叫你非開口說方言不可
2. 我認為對於聖靈描述可分廣義和狹義解釋, 廣義是指聖靈就是 神本身, 祂住在每一個人心中無論基督徒否祂都在你我的心中, 因為祂不只是基督教的上帝或真耶穌教會的神. 聖經記載, 神以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創 2:7) 這靈是什麼靈呢? 祂來自於神當然就是聖靈了, 因此每一個人都有 神的樣式, 神的靈. 但因為人的罪性, 活在神所不喜歡的方式中, 神自然漸漸離我們而去, 聖靈自然不在我們身上彰顯了. 當我們悔改信主耶穌時, 在那一煞那間倒空自己成了神可用的器皿, 聖靈自然回到我們心中, 這時我們會感受到這股力量, 有人會喜樂, 有人感動流淚, 甚至有人說起預言或方言來, 而這種聖靈現象和信徒是否迫切禱告有絕對的關係, 我想這應該就是真耶穌教會所謂的”求聖靈”. 也就是我所說狹義的聖靈描述. 以上的述說我想你不會同意, 雖然你我認知有差異, 但, 重點是我們都相信聖靈不是嗎?
3. 內人在貴會期間我很少對她說貴會如何如何 (說實在亦正如您現在一般, 說, 有用嗎?), 若非她自己明白與體驗, 怎麼可能? 但這並不是說她過去是錯的, 只是貴會的唯一得救想法導致如您所言: 換教會=換道理, 所以道理變的狹隘, 讓她在這當中猶豫那麼久. 現在她不再這樣不是我強迫她或給她洗腦, 而是神的帶領. 但我強調這不代表你的教會或我的教會誰比較強, 不是的, 這是神的憐憫與旨意而已
對貴會十幾年來的了解, 我深知難以三言兩語就讓您'茍同', 我只將這一切交托於主耶穌, 時候到了主的旨意自然彰顯.
願主耶穌祝福你們
PS. 換教會不等於換道理, 因為普世教會道理是一致的, 都以聖經為依歸, 教會一般不希望信徒不固定聚會, 那是出於教會對信徒的牧養與關懷, 免的某些信徒A教會以為B教會在牧養, 而B教會以為A教會在牧養而漏失了羊群, 而不是因為A教會認為該信徒跑B教會會"失去得救", 那是狹隘與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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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 於 March 1, 2009 07:42 AM 回應
其實, 你所提的, 真耶穌教會都有答案. 不過, 你強調得救, 沒那麼麻煩, 這是你個人的想法呢, 還是聖經裡所說的呢? 只要有心就可以了嗎? 約翰壹書不斷的提到愛神的, 就守神的誡命, 那這是要做什麼呢? 洗腳禮 耶穌說不洗就沒有份, 是主耶穌說的, 不是真耶穌教會編的, 那你所謂是的"偏執的字面解釋錯誤引用"是由誰來決定? 是你嗎, 還是你的牧師呢? 使徒說要求聖靈, 甚至天主教早期史料也談到得聖靈, 談到施行洗腳禮, 那你說信主自然就有? 這得救的方法, 是由誰來決定呢? 是誰說了算呢? 約4:24主耶穌說要用"真理"在"聖靈"中拜神, 這以"真理"拜神是神的規定 聖經的指示吧. 更不是我們用一句"神是愛"或"有心就好"可以打發的.
你說的不錯, 救恩是白白給我們的, 主耶穌的犧牲不是因為我們配, 而是因為祂愛我們. 但人要拿出與所信的相應的行為來吧.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高喊救恩卻不照神的要求也是無益的. 祂白白的開了一條赦罪的道 路, 但不代表不走這條路也可以隨意的得救. 如果離開道理的開端包括拋去洗禮, 那"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可16:16)以及使徒大聲急呼的"起來! 奉耶穌的名受洗, 洗去你的罪"或"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 叫你們的罪得赦"(徒2:38)難道, 使徒們也搞錯了, 一直強調這道理的開端, 無用的小學? 有很多的道理, 我們都是聽前人所說所傳, 但不論是名牧師或是大博士..
最終, 救恩的道理, 要在聖經中找到相應的經節與根據...畢竟, 這攸關 我們的永生靈命. 文中若有不中聽之處, 請見諒. 僅僅希望給你及尊夫人, 再一次思考的空間
平安
版主 於 March 12, 2009 01:32 PM 回覆

我所謂'得救, 沒那麼麻煩'是指不需透過靈言禱告和各樣特定形式的聖禮典, 並不是說信仰不必追求. 請繼續看我另一篇拙文 '我的基督信仰'.
關於洗腳禮, 與主有沒有份既不是我也不是牧師或真耶穌教會的決定, 主耶穌為門徒洗腳是在示範謙卑的樣式, 重點是施行洗腳的主耶穌而不是被洗腳的人有沒有被洗到腳, 主耶穌要檢選誰就是誰. 我再強調, 我不是反對貴會行洗腳禮, 而是反對以此論斷他人與主有沒有份或得不得救.
『約4:24主耶穌說要用"真理"在"聖靈"中拜神』....聖經原文: 4:24  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白話解釋: 神就是聖靈, 所以敬拜祂的要打從內心發出誠實來敬拜, 引申解釋: 不要在神面前作表面功夫. 你說"用"真理"在"聖靈"中拜神" 就算你沒差太遠, 但若一個非貴會的基督徒用 心靈和誠實敬拜神卻被你說成: 用一句"神是愛"或"有心就好"打發, 而你們卻認為只要一直做到: 用方言禱告, 守安息日, 守聖餐, 洗腳禮和面朝下的洗禮就能得救, 是否本末倒置? 這些反而比較像是不斷向神獻祭的表面功夫. 抱歉論斷了, 我再強調, 守這些沒什麼不好, 要守, 就用心靈和誠實好好向神守著.
很多所謂'外教會'道理, 並不都只是前人,名牧師或是大博士所做的學問而已, 而完全沒有聖靈同在, 同意您說這攸關我們的永生靈命. 您要我和內人再一次思考非常感謝, 容我也向您說: 我也僅希望給你再一次思考的空間
願主祝福您及貴教會
PS. 洗禮在聖經明明記載, 主耶穌親口說: 『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所以很少聽到哪個教會主張不用施洗禮的吧? 我反對的是唯一論, 只有貴會的面朝下的洗法才得主歡喜? 別種洗法在主耶穌眼中都是做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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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610565 於 March 2, 2009 09:26 PM 回應
您好...
我是真耶穌教會信徒
看完了您上一篇的評論
有一些感觸 與您分享
竭力追求認識神 親近神
真的是不容易的 畢竟 我們常常在到達某一點時
就滿足 自以為足夠得救
在真耶穌教會中長大的我 深知教會的得救要義 然而長大後的我
才清楚明白 持續追求認識神 體察神心意的重要性
神希望我們怎麼做?
怎麼做能蒙神喜悅? 怎麼做才能避免落入人意?
同是敬拜耶穌的基督教教義為何分歧? 許多的問題 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 必然會面對 但我也相信
神一定會讓我們明白 如果我們願意 竭力追求認識祂
神一定不願意看見夫妻因為不同教派而起爭執
在信仰上一起追求長進
以基督的心為心 一同奔跑天國路
才是基督教最重要的核心 夫妻本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 不是嗎?
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 這句話或許聽起來很難受 尤其是對於其他教會的人來說 然而...我個人的想法是
真耶穌教會的教義 如果遵行的真是得救真理 在這其中的 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得救
畢竟 在這其中的我們 時常軟弱 無助 渴求神的憐憫而痛悔
我相信其他教會的弟兄姐妹
也是如此
不論是否是真耶穌教會信徒
同為基督徒 應能明白
得救的 唯有願意放下自己 順服真理
竭力奔跑天國路的人
路未盡 工未成 信仰路 本當一起加油....
ps目前我接觸了許多其他教會的弟兄姐妹 甚至是長老會的牧師、天主教的修女神父 我知道 信仰的路真的不好走 大家一起在信仰路上努力, 竭力追求 更深的認識祂
版主 於 March 4, 2009 10:57 AM 回覆
平安!
您是貴會我所遇到言論比較中肯的, 我同意您大部分的說法, 信仰的路真的不好走不同教派大家合一互相勉勵不是很好嗎?
您說: 真耶穌教會的教義 如果遵行的真是得救真理...很好阿! 只要不把當中的差異作為提升自己或扁低別人的工具, 那麼就好好依您們對主的愛去遵守吧, 相信神會大大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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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raham 留言
我也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 不同的 我是到過無數教會 也曾聽說這是ㄧ個異端的教會 最後來洗禮的 我洗禮後也曾去過很多教會 並不會懷疑 只是惋惜這麼多熱心追求信仰的人 並沒有真正了解聖經 你的太太就是因為信仰不夠堅定 才會嫁給你 最後到別的教會 所以要認識我們教會不能從他身上
論斷人並不是基督徒該做的 但是希望你自己已開放的心多去了解 最重要的還是禱告 --神會給你答案
Skywalker於2009/03/28 14:48回覆
很抱歉, 讓您覺得論斷了, 但是您說的這兩句話:
"只是惋惜這麼多熱心追求信仰的人 並沒有真正了解聖經"
"你的太太就是因為信仰不夠堅定 才會嫁給你 最後到別的教會 所以要認識我們教會不能從他身上 "
我才覺得是嚴重的論斷了呢? 我太太嫁給我是怎樣? 這句話也許你覺得理所當然, 在我卻是感受到你對我嚴重的歧視呢!? 不過我一點也不意外, 你的發言正是真耶穌教會對信仰偏執自大的寫照.
內人在貴會10幾年期間她對貴會信仰堅定程度相信不下於你, 那時我很少對她說貴會如何如何 (說實在亦正如您現在一般, 說, 有用嗎?), 若非 神使她自己明白與體驗, 怎麼可能? 還有 "外教會" (說實在這 "外教會" 一辭我也認為有嚴重歧視性) 的解經與道理並不都只是在做的學問而已, 而完全沒有聖靈同在. 謝謝您要我開放的心多去了解, 我也一樣請你開放的心多去了解主耶穌, 我們都需要不住的禱告,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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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raham 留言 2009/04/01 19:07:14
首先 我先說上一次的留言  論斷是指自己對您太太嫁給您與到貴會聚會ㄧ事  其實當時心裡是覺得不妥 但是當時有在趕時間   急切下就把自己的立場毫無隱瞞的表達     首先澄清不是針對您   其實若再深入說明可能又回到問題的根本  ---本會認為只有我們教會才是唯一的教會 ---從這個角度看來...衝突是無法避免的  吵吵鬧鬧的婚姻--起源於沒有信心遵守教會的教導        再來 看了您的回覆  我想您夫妻倆對信仰也是非常認真  若是我上ㄧ篇的留言會引起您的反感  是意料中的事  本來立場就是對立的  我相信十年來您接觸我們教會的經驗也不少  我上ㄧ篇的內容不夠深入  ...只有徒增對立         好了 我現在有足夠的時間把話講清楚  1.您同意基督徒嫁娶非基督徒嗎 2.如果只有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 信仰軟弱的.新婚佈道 如同以色列人嫁娶外邦  很辛苦
          我的信仰是以生命捍衛  曾經被養父抓著衣領  拿著刀子 問我要不要相信耶穌  曾經過年期間被媽媽趕著去戶政事務所把戶籍遷出去(當時人家沒上班) 下雨天騎機車去聚會被要求斷絕母子關係  沒給養父捧斗 多少年來ㄧ個大家族流淚紛爭不止  --只因我相信--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  --只因我相信--再難過也比不上下地獄的苦.要救她們的靈魂-把福音傳給他們   漫長的等待終於等到今天有一個全家信主 可以家庭聚會  可以熱心做工 可以以信仰為中心的家庭  ..上ㄧ輩與兄弟姐妹這ㄧ輩終於可以接受  不再衝突   企盼已久的生活
       只是覺得經歷很像  我的爸爸過去曾經一邊看教會的書ㄧ邊罵  曾經說要寫信給神學院院長  曾經覺得我信耶穌很笨  曾經很反對我們教會   漫長的衝突...我沒有放棄  現在他來慕道 渴慕洗禮          曾經以為 從此不用再看小說  因為最悲慘的自己都已經經歷過 再怎樣漫長的等待 唯有靈言禱告能支援我  唯有聖靈賜我當說的話  --不必思慮說什麼  魔鬼本來就希望我們放棄信仰     只能說主耶穌在我軟弱時為我開一條路  回首從前 如此驚心動魄        
       唯有聖經的道理是不打折的  沒有很多討價還價的餘地  所以是有力量的  不然就像爸爸以前說的 信什麼都一樣  不都是教愛人的道理而已 何必弄得全家不高興   我走過很多教會  其實大家堅持的就不ㄧ樣  堅持浸禮的叫浸信會  裡面小部分的不同又分出浸禮會 堅持安息日的叫安息日會  大家都認為自己較會掌握真理  聚會所也認為他們才是真正得救的  有人信的的某些有名的牧師  ---本會堅持自己才是唯一得救的教會其實並不特別.   難道要像其他的基督徒接受拜天主教拜祖先  接受吃血  接受離婚  .....我曾經和一位很有愛心的牧師談過   以人的角度廢去聖經裡耶穌的話  認為苦不堪言就可以離婚    ...變來變去的信仰 ...隨意加入人的酵  那乾脆去信一貫道好了  因為他們也拜耶穌    
      其實您夫妻兩位多年上信仰的衝突其實也是證明了心中有愛 有包容  有信仰的立場  就像我初信時對得救的堅持 造成了家裡的不愉快    舉很多自己的例子不是要說我有信心 就論斷別人  今天神所賜我的平安  不能成為自己誇口  也許只是因為心急  從唯一得救的教會這個角度來看  難免有衝突  如同基督徒說 " 你們承認耶穌也是神  但是我們不承認佛祖.祖先牌位"  他們眼裡我們也是太狂妄  宗教不都勸人為善嗎    本會的道理是聖靈親自啟示  神所親自設立的教會   傳萬國更正真耶穌教會   本來就是傳全備的福音
         不知您是否經歷從民間信仰歸入基督教的經過  是否曾經把基督教當作一個洋教  若是您曾經認真考慮而決志  可以再一次向神禱告  求神指示您
            在我信仰抉擇時  很簡單  耶穌是全能 仁愛的唯一真神  不管前面的路如何  如果這是真的  不考慮家人的責難 ...同樣  如果真教會是唯一的教會  如果這是真的  那就不要考慮以前的信仰  以前的人情與朋友 進天國最重要            人言並非能闡明道理  並非能辯論清楚 也許只是徒增對立與火氣 這麼多的關心  還是回歸原點--希望您也能和我們一起進天國----
Skywalker於2009/04/02 15:22回覆
我不在乎您上次留言是不是針對我, 我也不會再對這句話生氣, 我在意的是貴會對信徒這樣的教育才會有這種思維和發言.
首先您心底認為我們這場婚姻根本就是錯誤的, 源於我太太沒有信心遵守教會的教導…. 這就是真耶穌教會信仰的第一步謬誤: 你們是在信教會不是在信主耶穌才會把我當外邦人看待!
再來你問我同不同意基督徒嫁娶非基督徒, 我先問你”基督徒” 的定義是什麼? 若是指 “真耶穌教會信徒” 那你的問題一點義意也沒有, 你應該問: 同意“真耶穌教會信徒”嫁娶非“真耶穌教會信徒”嗎? 我會回答: 為避免家庭紛爭盡量避免.
你們自比為以色列神的選民,我是同意的,但若是指神的“唯一”選民, 我會勸你們重新思考, 因為這是真耶穌教會信仰的第二步謬誤: 你們代替了神審判了其他神的羊群.
你的信仰歷程確實驚心動魄, 但怎麼像是在對非信徒講見證呢? 在華人世界中經歷從民間信仰歸入基督教的經過每個教會都會有, 何獨真耶穌教會何獨你呢? 這是真耶穌教會唯一得救理論的困境 -- 不斷浪費福音精力在已是基督徒的人身上, 不過仍然感佩你對信仰的堅持.
聖經只有一本, 人卻是千千萬萬種, 個人解經差異若不偏離基督核心信仰, 這些 “人加入的酵” 如果連主耶穌都能容忍, 人憑什麼論斷別人呢? 反思 – 真耶穌教會有沒有“人加入的酵” 呢, 真的那麼確定完全沒有, 一點反省的餘地都沒有?
“若是您曾經認真考慮而決志  可以再一次向神禱告  求神指示您” – 我早已經藉著某一教會向主耶穌決志, 但不會向 “真耶穌教會” 或任何教會決志, 同樣把 “可以再一次向神禱告  求神指示您” 這句話送你.
再強調, 我們是在信 神, 信 耶穌, 不是在信教會, 有不少教會也自稱唯一得救, 所以貴會自稱唯一得救沒什麼特別 – 但這不代表這是對的!
最後舉兩個版本的例子, 沒有惡意也求主耶穌原諒我擅改祂的話, 只是讓大家靜下心去思考:
(馬太福音 7:21 ~ 23)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真耶穌教會版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因為你們沒有行正確的浸禮, 洗腳禮, 聖餐禮, 守星期六的安息日和得著靈言禱告的聖靈, 離開我去吧!』」
一般版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行正確的浸禮,奉你的名行洗腳禮,奉你的名行聖餐禮,奉你的名守星期六的安息日,奉你的名得著靈言禱告的聖靈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因為你們沒有以我的心為心, 你們用五大教義向我獻祭嗎? 我啟是喜歡獻祭? 離開我去吧!』」
Update: 思想: 哪一隻羊在 主眼中是純白無暇的羊呢? 沒有! 但每一隻羊都有他的優點也有缺點, 所有的羊主耶穌祂都愛, 祂更希望祂的羊能合一彼此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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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chu於2009/04/02 13:46 回應
如果完全照聖經而行的真耶穌教會是異端,那麼聖經不就是邪書了?
聖經明明記載著“當守安息聖日”為十戒之一。偏偏天主教在主後364年老底嘉會議要廢止安息日。

你如果自認是基督徒,就好好研讀聖經,回歸聖經吧!
Skywalker於2009/04/02 14:14回覆
你可知道舊約的安息日是不可以工作的?
凡在安息日做工的,必要把他治死。(出 31:15)
你們在安息日作事嗎? 政府禮拜六補班怎麼辦? 治死嗎? 若你說因為現在已是新約時代了呀, 不必像舊約那麼嚴. 那你們又為何只挑禮拜六這件事來守呢? "因為聖經沒說改禮拜天呀!" 可是聖經也說若要守律法就要守全, 犯了一條就是犯了全部, 親愛的朋友, 這就叫字句叫人死精義叫人活, 既已活在主耶穌的恩典當中為什麼還要拿日子節期來論斷弟兄呢?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 神已經收納他了。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 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 神。 (羅馬書 14:3~6)
阿信於2009/04/02 23:45 回應
守安息日?守哪門子的安息日?守舊約的安息日條例?請照摩西的規定遵守.星期六上午十點聚會一次,下午二點再聚會一次,就是守安息日?別鬧了.
新約有安息日?希伯來書四章強調舊約安息日只是預表,經文"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如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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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基督信仰

2008/09/25 15:54

寫了上一篇針對某教派的文章後心理怪怪的, 因為我本意並不想去攻擊任何教派, 雖然我已經盡力用事實來陳述, 但信仰這種東西是信念很難去論斷是非, 所以說別人不如先闡述自己的信仰.
會成為一個基督徒的第一件事當然是: 相信有 上帝, 我相信宇宙中有一位擁有至高力量的掌權者, 就是 上帝. 這宇宙一切運作來自於祂, 世界萬物及人類均由祂所創造, 祂掌理一切, 擁有至高能力和權炳, 絕對的聖潔, 忌邪惡卻又充滿慈愛與恩典. 祂不受時間限制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 是永恆的上帝宇宙間唯一的 神, 全人類的天父, 並不是所謂"西方人的神"或是"基督教的神".
記得以前有一部電影叫”AI”, 描述在科技進步的時代裡, 人類已有技術造出外觀和真人難以分辨的機器人, 這些機器人被造的目的是為了服事人類, 所以各有功用, 有當佣人的或有各樣專長的, 甚至有可愛小孩模樣的機器人被當做寵物般給需要付出母愛的主人用. 這些機器人雖擁有人工智慧但終究是物品, 當主人不再需要時便被隨意丟棄, 成了流浪機器人. 當廢棄數量過多時造成了社會問題, 因此政府便將這些流浪機器人如同流浪狗一般處理予以逮捕銷毀. 不幸的是, 機器人再怎樣像人終究是沒有生命的機器, 他們被銷毀的方式極其殘忍甚至比流浪狗還不如. 於是劇情發展頗令人深省, 創造者與被造者之間的關係到底如何呢? 被造者的價值是否永遠隨創造者的意願而定義呢? 很不幸, 我個人覺得 — “是!”
所幸創造我們的上帝卻從不會丟下我們不管, 祂有權定義人類的價值地位, 卻不會隨便更改我們人類的價值, 聖經上說: 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或譯: 神)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詩篇 8) 這就是上帝眼中的人類價值:榮耀尊貴只比天使小一點, 祂將萬物交給我們掌理使一切都服在人類的腳下.
但是, 當人類在世上擁有了管理權, 卻不知謙卑被慾望挾制而不斷犯罪, 從偷吃一顆小果子開始罪就不斷的擴張, 人類開始有了殺人搶奪等的犯罪行為, 讓上帝傷透了心. 罪是很可怕的, 當一個人犯了罪受害的是一堆無辜人, 受害者及其親友也必定起了憤恨之心而欲報仇, 不管有沒有真的報仇其憤恨之心也起了罪。 心中有仇在法律上雖不算罪, 但在神的國裏都被視為犯了罪, 因上帝是忌邪的. 若真報了仇, 所謂冤冤相報何時了, 從民與民爭演變到國與國爭, 罪就像病毒一樣從小處擴散到全人類.
有許多未信者評擊 基督教的上帝很殘忍, 因為整部舊約聖經打打殺殺的內容佔了許多篇幅, 有些戰爭甚至是上帝命令的. 其實, 這一切都是因為人類犯罪的結果, 上帝也就隨著人邪惡的心志來彰顯祂的拯救和罪帶來的結果.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馬書 1:28)

罪的結果就是死亡, 雖然每個人到最後都得死, 但可怕的並不是今生肉體的死亡, 而是屬世生命之後永恆生命的死, 那是永遠的死真正的毀滅! 這事情將發生在末後大審判當中, 全能的 神要來審判所有的人, 無論是什麼樣的信仰, 種族或國家的人, 甚至活人和死人均要起來站在 神的面前接受審判, 凡有罪的均要承受罪的代價.
很不幸的在 神的眼中世界上竟然沒有一個人無罪, 所以別想說 “我又沒有犯過任何罪!” 那只是你沒碰到地上法律的界線, 其實每個人無論心中或行為都曾經犯過罪, 也別想說曾經有過犯沒人知道, 但是 上帝全知道, 甚至你已經忘了的 上帝都還記的, 你頭上幾根毛, 上帝都數算過!
這麼說來誰能從罪中的死亡得救呢? 無論基督徒否誰不想得救呢? 在華人世界中流行 “積功德” 這樣的思惟, 這也是一種想利用行善事來得救的想法, 只是事實上是: 行善並不能彌補所犯的罪, 亦不足以使人得救, 原因很簡單: 當初上帝創造人類時人並不帶有罪, 無罪的人所做的每一樣事都是善的, 若所作為惡就不是無罪的人了, 因此行善是我們原本就該做的, 罪是後來人去犯的, 所以做了原本該做的事並不能為生命加分頂多不過減少扣分罷了, 仍然是不及格. 這樣說法可能引起評擊: 基督徒就是有這種心態才不積極行善! 沒錯! 這樣的誤解連同屬基督的天主教或不完全相信因信稱義的教派都會有, 所以聖經告訴我們光有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因此基督徒並不是光信基督就好然後生活中完全沒有見證. 只是說行善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凡有良知的人都會去做, 並非基督徒才會做吧! 那麼, 在神的面前就不必再拿這些基本的東西來跟 神炫燿了.  神看重的是你和祂的關係而不是要你交出多漂亮的表面成績單.
因此, 上帝深知我們陷入罪中想自救卻仍無法得救, 於是祂自己以聖靈光照童貞女馬利亞使她懷孕, 也就是從聖靈投胎道成肉身來到世上, 就是 主耶穌. 一般人來到世間是從情慾來的乃帶罪之身, 唯 主耶穌是從聖靈來的, 祂是 神也是人。 祂來, 是為了將人類從罪中拯救出來. 耶穌三十歲時開始出來講道, 期間收了十二個門徒, 並預言自己的死. 傳道期間因 耶穌的道理衝擊到以色列人的律法和傳統思惟, 其言論又極具權威而難以反駁, 引起當時的祭司, 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的怒火與忌妒而鼓動群眾以當時羅馬政府極為殘酷之嚴刑 -- 釘十字架將 耶穌釘死.
這十字架的意義, 如同古時候以色列人若犯了罪必須牽一隻羔羊到會幕, 由祭司將羔羊在祭壇上宰了, 這羊的血將可贖這人的罪. 主耶穌就是這代罪羔羊, 祂在十字架上流的血承擔了全人類的罪, 而且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不必再獻上。 祂也是這贖罪祭中永遠的大祭司, 也就是作為神與人之間的橋樑就是『中保』。我們有任何事想對 上帝說就直接告訴 耶穌, 我們的禱告都是奉 主耶穌的名禱告. 世界上再也沒有任何別的名得以讓我們會見 神.
我們要如何得到這樣的贖罪恩典? 很簡單只有一個字 “信”! 我相信主耶穌能贖我罪孽就夠了, 當然這前提是先得承認自己有罪, 若實在不知自己有什麼罪, 沒關係這是你對罪還不敏感, 先來就近主耶穌, 祂會漸漸讓你明白。說的深入一點, 就是聖經中所謂的"因信稱義". 前面說過, 世人在神的眼中沒有一個沒有罪, 也就是說沒有一個是義人, 但是透過了相信, 倚靠, 體驗, 愛主耶穌, 最後在主耶穌面前悔改認罪, 就這樣, 上帝就赦免你的罪並稱你為義人了! 所以被神稱義是因為對神有信心而不是因為行善或是對神獻祭(基督教沒有獻祭, 可以引申為透過各樣的聖禮典), 因為我們的得救是出自 神的恩典, 是天父上帝白白賜給你的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令神高興的事. 神啟是喜歡獻祭呢?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彌迦書 6:8)
主耶穌釘死十字架後, 第三天復活, 並不只是靈魂升天而已, 而是真真實實肉體復活, 又與門徒在一起一段時間後升天, 現在坐在天父上帝的右邊 (右邊代表大位, 尊位的意思). 這代表 主耶穌已經贏了死亡的權勢, 也預表凡相信祂信靠祂的人, 末後也將和耶穌一樣復活, 在大審判中因 主耶穌的寶血而被宣告無罪, 從此脫離罪惡和死亡的綑綁而永永遠遠和主在一起了!
最後, 整理一下我的基督信仰, 也就是歷代信徒所歸納到最精簡而能明白陳述的『使徒信經』: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
因著聖靈成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
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
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我信罪得赦免,
我信身體復活;
我信永生。阿們!

Update: 補充說明上帝的位格, 從以上使徒信經我們發現 上帝有創造世界的天父, 來到世間成為人的 主耶穌, 還有主耶穌離開我們後留下的" 保惠師" -- 聖靈. 因此, 上帝有 "父, 子, 聖靈" 三個位格. 我們稱之為 "三位一體" 的神或 "三一神"
上帝是只有一位, 但 神的偉大浩瀚卻不能用人的觀點去看 神 "一位" 的樣子. "三位一體" 並不是三位而是一位, 我們得承認人的語言難以明確表述我們的 上帝. "三位一體" 這詞我個人認為並不完美.  "父, 子, 聖靈" 有人說或許可以想成水的三態, 但祂能三者同時存在亦能不同時出現, 三者都是同一位 神卻是各有不同職份.
使徒信經前面一大半在敘述 "父, 子, 聖靈" 的上帝, 尤其是聖子部分更加強說明, 接下來敘述我們的信仰態度: 我們相信凡奉"父, 子, 聖靈" 的名在敬拜聚集的教會都是屬神的且分別為聖的, 更相信所有信徒都是姊妹弟兄, 沒有哪個教派或某人能獨占神的恩典, 更不能排擠任何人, 因為神愛世人, 我們也應當如此彼此相愛.
最後述說我們相信這樣的信仰與倚靠, 得到的是: 罪得赦免, 並且將有復活和永生, 多麼美好的結局呀!  願這樣的美好能分享更多的人獲得, 阿門!





請問真耶穌教會是不是異端?

2008/09/04 18:00

這個部落格本想作為純音響部落格, 不過最近沒什麼新話題而身為基督徒的我, 偶爾會逛逛信仰方面的網站, 在網路上看到了這個話題觸動我的神經, 於是忍不住貼~~~文
我是基督徒但並不屬於真耶穌教會, 不過該教會一直是我最關心的教會, 因為我內人曾經在那裡面十幾年, 使我不得不好好的去了解這個教會
一般人對於真耶穌教會大都會想到他們的方言禱告, 並加以討論, 沒錯這是他們招牌, 第一次參加他們的禮拜者莫不被他們的禱告 -- 全體身體震動, 並一起發出嚕嚕嚕 ...大音量的捲舌音震撼到 (嚇到)!
但是我觀察真耶穌教會十幾年歸納到最後, 覺得該教會問題並不在他們的禱告方式而在於他們對方言禱告的認知態度, 他們高舉方言禱告的功能, 認為能夠得到說方言的能力是為得著聖靈, 並引用耶穌的話:『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再度擴張解釋成為其他教會不會說方言所以沒有聖靈, 因此”外教會” 施的洗是約翰的水洗, 唯真耶穌教會是受聖靈的洗, 才有得救功能! 事實上若是對主有感受的基督徒都知道, 在我們願意接受耶穌基督成為生命中的主時, 聖靈早已內住在我們心中, 不需要特別去求的. 而方言的能力是聖靈內住後給人的恩賜, 並不是會說方言了才有聖靈; 且聖靈給人的恩賜並不祇說方言一樣而已:

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 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歌林多前書12:4~11)

若照他們的邏輯, 得聖靈會說方言, 那麼也應該要會說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又有信心又能醫病行異能,作先知,辨別諸靈,又能翻方言才對,而聖經明白告訴我們這些是聖靈依自己的意思分賜給不同人的, 為何獨獨說方言要每個有聖靈的人都要有?
此外, 他們也比一般教會多了『洗腳禮』, 在信徒受洗禮後由長執為信徒洗腳, 學習主耶穌謙卑的模式, 這立意原本是好的, 卻以偏執的字面解釋錯誤引用主耶穌的話; 當耶穌為門徒洗腳時,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13:8) 因此凡不施行洗腳禮的教會便全都『與主無分了』!
他們還強調要守禮拜六的安息日, 面朝下的洗禮, 批判滴水禮或面朝上的洗禮不具得救功效, 以上衍生而來的問題便是真耶穌教會自設層層關卡到最後只有他們自己才是『唯一得救』的教會, 這是我最無法接受也認為是真耶穌教會問題最大的地方. 也因為『唯一得救』的說法讓他們信徒不敢離開教會, 免的從天國掉到地獄, 教育信徒不要到”外教會”聚會, 不可領”外教會”聖餐, 甚至一些屬靈書籍也要他們長執傳道認可才能看! 如此偏差導致他們一般信徒相當封閉, 通常不願意和”外教會”談信仰, 深怕因此所謂純正信仰被外教會”污染”了, 他們告訴信徒不要和”外教會”爭辯免的給魔鬼留地步!
這也是我和內人十幾年來相處模式, 我可以陪她去聚會她卻不敢來我的教會陪陪我, 在家可以三姑六婆卻不可談信仰, 免的討論變吵架『給魔鬼留地步』!
感謝主, 經過十幾年來的禱告對主懇求, 計較, 終於在 主後2007年底, 主讓內人重新認識 神 而毅然勇敢離開了真耶穌教會, 帶著孩子和我一起在同一間教會聚會敬拜神了! 這在一般基督徒來說因家庭生活交通或其他因素而換個教會聚會是多麼稀鬆平常的事, 但在我們夫妻當中卻是十幾年的煎熬換來的, 真耶穌教會 – 是不是異端? 因他們承認主耶穌是道成肉身來的, 基本上免強不算是異端, 但….很危險, 走在異端邊緣, 他們內部還有多少信徒求一輩子求不到方言禱告而一直認為自己不得救的呢?
得救, 沒那麼麻煩, 不須透過怎樣的聖禮典或方言的能力或做什麼讓神高興的事, 而是深切體會相信神和對神有認錯悔改的心就夠了! 因為主耶穌來到世上就是要將得救的恩典白白賜給你, 不是靠自己做什麼努力, 若是有條件才能得救, 就不叫做恩典了!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以弗所書2:8)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馬書4:4~5)

Update: 2008/9/19
搜尋一下部落格該教會的文章, 幾乎都在為何唯一得救, 如何洗禮, 各種聖禮, 日子, 節期上打轉. 甚至有見證是作夢得來證明他們教會才有 神, 才是唯一得救的. 在這裡用微小的聲音呼籲: 認識上帝不是用這樣的態度去認識的, 好像長不大的孩子一樣, 一直離不開信仰的開端.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 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希伯來書6:1~3)

那麼,我們應該把關於基督的初步信息拋在背後,朝著更成熟的信仰前進。我們不要老是在信仰的初步階段下功夫,如懊悔腐朽的習俗、信上帝、不同的洗禮、按手禮、死人復活、永遠的審判等道理。讓我們朝著成熟的信仰前進!上帝若准許,這就是我們所要做的。(希伯來書6:1~3 現代中文版)

Update: 2009/2/18
在知識+裡有該教會的人說, 聖餐的葡萄汁要一壺且不能發酵, 加甜鹹等. 他們這樣守律法主義, 若是出於敬畏神的心其實也是好的, 但若以這些條規來反推別人不得救實在是不可取.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歌羅西書 2:20)


好吃好玩的製麵包機

2011/10/29 23:32

最近跟人家趕流行, 也買了一台製麵包機. 因為我們家的麵包消耗量滿大, 每次買個兩三百元麵包大概不到三天就沒了, 老早就想自製麵包, 除了上網找麵包製作方法還買了食譜, 但是越研究越沒信心, 麵團要揉還要在某種溫度下發酵好幾小時, 然後再依不同麵包種類加工後, 最後才能放進烤箱烤, 真是太麻煩了, 自知無此功力, 所以自製麵包一直都只是 "待實現" 的計畫.
最近製麵包機突然夯起來, 原本對此產品半信半疑, 不過看網路上好像評價普遍不錯, 所以也心動買了一台 SD-BM103T 回家試試. 研究了說明書, 感覺研發此產品的人真的很用心的讓製作麵包變得非常簡單, 基本上它已經將各種製程程式化在機器內, 使用者只要按著食譜的材料份量通通丟入內部麵包容器內, 再按一些按鍵即可, 失敗率極低, 真的是科技始於人性!





所有材料中大概只有酵母粉要另外放置於上方黑色圓孔內, 若要放葡萄乾或堅果等東西, 則另外放於左邊的方盒內. 然後就按幾個按鍵再等著驗收成果就好了. 這裡不再介紹操作方法, 每種廠牌機種多少不同吧,





直接看看製作成果:






機器買來第一個試做的應該是吐司, 很不錯吧? 發現吐司用一般刀子還不容易切的好, 看來還要買一把切吐司的刀子了.














除了麵包還能做蛋糕呢! 說明書中還有麻糬, 烏龍麵條等製作, 以後慢慢試了.






把所有材料通通丟進去的基本做法, 出來的東西就是方方的一大塊, 如果要做像培果等東西, 它還能只幫你揉麵團, 然後拿出麵團用手捏成培果樣子, 放入烤箱即可. 哈哈, 製麵包機真是好物, 以後可省很多買麵包的錢了!









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自製一個沉水過濾器

2011/09/19 21:16

原本使用自己改造的上部過濾器, 發現有一個很大的缺點, 就是會檔到上方燈管的光線. 於是缸中左後方大約有 1/6 的面積光線不足, 所以想把上部過濾器換掉, 免的浪費能源, 沒有有效的讓光源投射到水底.
找了現成的過濾器我都不滿意, 外掛或外置過濾器因為現在魚缸已經佔滿整格壁櫥沒有多餘空間放置了, 不然就要在壁櫥上挖洞穿管放在別格壁櫥內, 太麻煩又佔一格空間所以不予考慮. 而大部分內置過濾器的過濾方式又太陽春, 只有一層黑棉, 實在不喜歡, 最後還是 DIY 最好, 又便宜!
首先去 39 元店買以下東西: 塑膠盒一個, 一片記事板及瞬間膠


記事板其實是要它的塑膠板, 裁開


塑膠盒挖個圓孔,


上蓋也挖個洞,


預先準備的沉水馬達


將以上材料組合, 馬達出水口就從剛挖的圓孔伸出來, 抱歉沒照到出水口的角度


後來發現瞬間膠是多買的, 因為這盒子的塑膠好平滑, 黏住後一剥又開了, 最後改用矽利康才勉強黏住. 這過濾器構造如下圖, 很簡單就是分成三格讓水彎彎曲曲的經過各種濾材, 圖中三種濾材是我在水族館看到就買的, 沒有一定要這幾種.


最後蓋上蓋子再用束線帶綁起來加強密合性, 放水中就可以了.  馬達有點強, 怕出水流會沖壞水草和底土, 所以前面放些石頭擋住以打散出水流.


嗯, 還不錯用! 光線也終於普照魚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