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能尋到耶穌已經不容易••••(轉貼)

作者:lee changhsin

十年前,我向一個母親病重的好友傳福音,她不但接受福音而且也盡力的將福音傳給她母親,那段時間她母親聽很多講道集和讚美詩,她母親最後也表明願意受洗,甚至在她們母女一齊向主耶穌禱告時,她母親還懇求耶穌救她女兒,這種春蠶至死絲方盡的母愛讓我啞口,一個病人面臨死亡時所表現的信心與愛,不正是我們信仰的最高典範嗎?最終她無法說服家人讓母親受洗,而她母親過沒多久也走了,傷心欲絕的她問她的傳道:「我母親是否能得救?」,那位傳道很「盡責」的答道:「等最後的審判吧!」。

一年前的冬天,對我而言是生命中最寒冷的一年,因我所深信的信仰,在我第一次面臨生離死別的傷痛時沒帶給我安慰,反倒讓我陷在無助、徬徨、痛苦的深渊中,因我最愛的人瀕臨生命的終點,而我無法讓她接受大水禮。

教會長久以來,「唯有本會的洗禮才有合法的功效」的教導牢牢的困住我的思緒,我無助的詢問一位我所尊敬的台灣傳道:「我母親所受的洗禮(長老會的點水禮)是否有赦罪的功效」?他告訴我:「外教會的洗禮是沒用處的,但神的慈愛超出我們的想像」。我相信他已盡他的力量安慰我了,不過他的回答仍不能滿足我的心,母親在加護病房接受了點水禮,但我心中充滿了愁苦與矛盾,而父親呢?我要帶他去那裡?在這時候,我哪能再向一個憂傷的老人解釋惟有真耶穌教會的洗禮有功效,並勉強他到一個陌生的教會聚會並受洗?在現實條件中,我84歲的父親在長老教會已有許多朋友,並且他可自行走路到教會參與敬拜,但為了尋求「真理」、為了得救,難道我必須要求他捨棄這些,而去一個有「真理」的教會,並接受有赦罪功效的洗禮?只因為母親無法接受大水洗這件事讓我顫兢不已,我不願意讓父親也錯過這得救的機會。

母親尚未發病前我已盡力傳真耶穌教會的福音,但是我母親拒絕接受,她在生病前最後五年,幾乎每星期天都去參加長老會的主日崇拜,最後,她也在病床上受洗了,但為何我這麼傷心?甚至這傷心中帶一股怨尤,是對自己的不夠努力不滿嗎?不是!是對母親不願到真耶穌教會的怒氣嗎?不是!是對神的怨尤嗎?是的!我對神有一股怨氣,我埋怨祂為何祂得救的真理只向少數人顯明?為何讓絕大部分信耶穌的人因尋不著「真理的窄門」,而沈淪至無底的深淵?人以他有限的智慧,如何能在眾神中尋得真神?

世上諸多宗教,世人諸多論述,我們能尋到耶穌已不容易,遑論在眾教會中尋得「惟一得救」教會。尤其真耶穌教會幾乎只分佈在華人和少數幾個語言區,如何尋覓?若人以他有限的智慧,畢其一生的努力愛神愛人,難道亦難逃最終可怕的結局嗎?不!不!我無法接受,我雖知祂是慈愛亦是嚴厲的神,但我無法接受我竟將自己的生命擺在一位不通達情理、不體諒人類苦境的神面前。這位與我朝夕相處的主怎可能在我最需要祂時離我而去?

三十年的日子,祂在我最絕望時進入我內心,但我沒因自身的軟弱卑微而學會順服,反倒像逆子般頂撞背叛祂,但在這一切的混亂中,我依稀知道祂沒離開過,祂仍掌管一切。

這十年來,我已慢慢學會放下一切,學習謙卑服侍,我為父母的得救已獻上禱告,經上不也記著:「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這話豈不是對我們說的嗎?祂始終要我們大膽的來到祂面前,不管我們如何的不完全,祂仍是深愛著我們,但何以在這關鍵時刻,我卻見不著祂的面?我的信心在一瞬間粉碎了,我作錯了嗎?為何我好似被遺棄了般?內心的沮喪與不解像一道牆般越築越高,它阻隔了陽光與我對神的信任。

我求問祂,我還能作什麼?因我陷入極端的矛盾,我知祂聽得到我的隱泣聲,多少的日子,祂亦是如此靜默的任我嘶喊、掙扎,但我知祂在身旁,祂始終不發聲的讓我自己安靜下來,像一個慈愛的父親,讓一個任性的孩子哭累了,自己睡著,但,這次我哭,因這是至關緊要的事,是關乎靈魂是否得救的大事,祂怎能讓我獨自哭泣,直到力氣殆盡?雖很多人安慰我:「神會憐憫妳母親」,如果神原諒母親因健康因素無法浸水受洗,那神會憐憫父親有機會受大水洗禮,卻只願意接受點水禮嗎?

我心中甚至盤算著如何讓爸爸先到真耶穌教會受洗,再讓他回長老會聚會。整個腦子混亂到極點。我也知道目前的真耶穌教會實沒吸引力讓人來信主,回台灣時去了幾次教會,說真的,不知如何說服別人到這個一見人面就強調五大教義的教會,再加上令人不解的方言禱告,我帶父親去一次真耶穌教會後,再也沒第二次了。我也向神求徵兆,求祂讓我明白該如何作,但枉然,我沒得到明確的答案 。

我向神哭喊,為什麼我們的信仰無法像兩千年以前,奉耶穌的名就可求告一切呢?世界上有這麼多宗教,我們能相信耶穌是我們的救主已不容易,人們怎有足夠的智慧滲透屬靈的奧秘。主啊!我豈能和祢爭辯,求祢憐憫我們只是俯伏祢腳下卑微的受造物,我們的手臂何其短小,智慧何其貧乏,即使耗盡了智力,得救的路徑對我們仍是何等的隱晦不明,我們如何能乘著祢的智慧,回到永生神的國度安息?沒人能給我答案,我感受到無比的孤單,但我知,我心中那最微小的呼喚聲,祢都聽的到,我不想聽某些人的見解:「沒在真耶穌教會受洗的人乃是沒蒙撿選」,我寧可相信「尋找必尋見」,我寧可相信記憶中,祢曾對我一次又一次的細微呼喚:「信靠我」。

耶穌的救恩並不是讓我們脫離世上的痛苦, 可是在一切痛苦中卻讓我們尋得新希望,得救的希望,約翰16章:「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我一遍又一遍的念此章節,並思考神為何要救我們?祂因爱而忍受痛苦,把我們從罪惡中解救出来,使我們避免永遠的滅亡,祂既如此愛世人,豈會向大部分信祂的人隱藏得救的真理,而只向少部分的人顯現?而這少數人一百年來又在真理上爭爭吵吵,何時休?

羅馬書10章:「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一個人只要心裏相信,口裏承認耶穌,沒有人能阻止他進到神的國度,猶太人很難相信不藉律法惟獨信靠耶穌可以得救,他們更難相信到神那裏去的道路是向每一個人開啟的。保羅在11節說:「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保羅在這裡沒有提到律法,只提到信心。接著又提到「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在這裡更沒有提到得應許的限制,因這應許是給求告的人,因此猶太人和外邦人在得救的資格上沒有甚麼區別。

這兩段經文讓我好似看見曙光般,這得救的道路原是為相信祂的人開的,只是律法主義者硬要在這為眾人廣開之門上加上重重的柵欄,讓人以為只有通過他們的柵欄才能進到永生神的國度。今天我們教會所強調的「唯我」、「唯一」的論調都是阻絕人們瞭解天父的慈愛的柵欄 (比如受洗之前必須簽名外加相信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教會),教會的主導者顯然就是以「正統的猶太人」自居的「野橄欖樹」。但只要我們瞭解「有限」永遠無法框住「無限」,我們真正瞭解人的「聰明」永遠無法企及神的「智慧」,我們只管仰望神,勇敢的前進,即使我們仍不完全,神在永恆的家園仍敞臂等我們的歸來。

如果我們已在真耶穌教會受洗,我們感受很多由天父來的愛,這絕對是真實的,但為何我們要強加惟有我們具有全備的得救真理?我們是惟一得救教會?為何我們不能與眾人同享天父的慈愛,為何不願承認自己與別人在救主面前有相同的不足也有相同的得救資格?

天父的產業自古乃為我們存留,當有人終於找到耶穌並稱祂為主的時候,我們理當與他一同歡呼,為何要排擠自己的兄弟與我們共稱阿爸父?

我們可曾想過我們的兄弟歷經多少流離困頓才尋到耶穌?人以他有限的智慧,能在諸多宗教中尋得真神,世上諸多哲理論述,我們能撇開層層網籮尋到耶穌已不容易,遑論在眾教會中尋得「惟一得救」教會?我相信造物者知道我們的有限,因我們不過是泥土捏造的生命,我們雖卑微,祂仍視我們為祂膀臂中的孩子,愛我們,珍惜我們,我們豈能自私的壟斷天父的愛?相信惟有我們能享有這份愛?

求神讓我們學習無私的愛,學習與眾人共享神無盡的愛,並真實的體會祂的慈愛原是長闊高深,超乎我們的想像。

阿們

2014年4月6日 星期日

線鋸機倒裝台製做(二)


接下來要在鋸台上加裝導引器手臂,在還沒有導引器前,先直接在鋸台上做出兩段手臂零件:


只要小心慢慢鋸,沒有引導器鋸出來也差強人意,線鋸機鋸曲線在此也發揮功能,將之組合


在垂直臂上加一塊角木,防止水平臂下垂


然後固定於桌面旁。手臂設計活動式,在不需要導引器時可以掀起來,另外收納時也可以將手臂拆下。


接下來將附加的這塊角木以鑿刀修整,使水平臂與垂直臂相互垂直



可以了,


最後,在裝上導引器之前先確認鋸片是否垂直


可以裝上導引器了,鋸片必須在兩個培林之間很滑順的活動,如果鋸片活動時導引器會震動表示導引器沒裝準,培林沒有將鋸片引導在它活動的路徑上,請調整好


鋸台終於完成了,隨便拿一片奇形怪狀的板子試鋸一下


順著導板往前推進,板子被鋸開後,看一下鋸的直不直:


還不錯,垂直方向也還可以


導引器可以調整高低,依據板子厚度盡量調低。不過考量鋸片最低點的位置,導引器最高也只能調到 3cm 的高度,剛好是一隻方型角木的厚度。


終於完成一個鋸台,很高興,以後木工將以此工具一步一步讓自己的作品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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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日 星期三

線鋸機倒裝台製做(一)



一直以來無論做木工或是金工,都是個 "差不多先生"。

因為是 Home made DIY 所以工具不足很正常,鋸鋸東西、鑽鑽孔差不多就好了。不過這 "差不多"的態度結果就是誤差未免也太大了,木板上鋸一條直線從來沒有直過,都是齒狀或波伏狀 ...@_@! 最常遇到的情況是:組裝機器時,PCB 上四個螺絲孔鑽在機殼上結果只能鎖 到三個洞!

會這樣,確實是因為工具不足。現在基本電動工具若要求不高對岸製的價錢也不貴,像電鑽、線鋸機等很多人手上都有,但有電動工具卻沒有使用一些技巧,做出來的東西其實和手工鋸出來鑽出來的結果是差不多的。雖然 DIY 的做工不能談上精密,但能不能將手上的工具發揮得更好,使做出來的東西更準確一點呢?

首先,第一要解決的是鋸直線的問題。其實,線鋸機本來就是用來鋸曲線的,拿來鋸直線有些先天不足。但是暫時不想再投資圓鋸機,一來這些電動工具不是那麼經常使用,買一堆東西放家裡會被唸,二來對圓鋸機有恐懼感,那麼大的鋸片感覺很危險。

因為線鋸機的鋸片很窄很薄,所以很容易隨著手勢在木板中轉彎,但反之用來鋸直線時,即使夾一個直木條在木板上,讓線鋸機靠在旁沿著直木條直線前進,鋸出來的結果還是不直,因為鋸片的彈性會使鋸片在木板中慢慢歪掉。

偶然機會在 Youtube 發現這影片:



原來鋸片需加上 Blade guide (鋸片導引器?) 鋸直線才會準,而且有個倒裝台以後也很實用,要 DIY 也不難,於是說做就做。
首先,在 SketchUp 上畫放置線鋸機架的 3D 設計圖:


然後拿起線鋸機依設計鋸角木,所有木材都是以前的剩料,用這些鋸的歪七扭八的材料,逐漸建構出一個可以鋸出準確直線的鋸台。


經過一陣鋸、鑽、吭吭匡匡後做出如上圖有一點像 SketchUp 畫出的東西。這幾樣東西是如下圖和線鋸機組合的:


接下來繼續做,整個架子差不多了。


再來製作第一層桌面:


然後反過來放在架子上就是鋸台了。桌面尺寸約 50cm x 50cm 一般 DIY 應該夠了,要鋸再大的板子應該升級圓鋸機台比較恰當。


因為我認為線鋸機手持使用的機率也很大,所以我的設計是不用任何工具就能很容易拆裝。需要鋸台時,只要將線鋸機放在架子上蓋上桌面即可。


接下來在線鋸機底盤露出來的位置鋸出一個適當的洞,也是鋸的歪七扭八。

線鋸機底盤的洞照講應該是以 Router (修邊機)撈出一個凹槽,不過目前沒有 Router 所以用兩片三分板疊成一個有凹槽的六分板。


兩片三分板塗滿白樹脂後疊在一起,把家裡所有 C型夾、木工夾、虎鉗能夾的全部翻出來緊緊將兩片密合。


乾了以後,翻過來看,兩層板形成一個有線鋸機底座凹槽的六分厚板。
在鋸片伸出的地方鑽一個孔。


這樣,鋸台的樣子出來了。夾上直木條已經可以鋸直線了,只是少了鋸片導引器。
先等不急把鋸片導引器做好,就急著先試鋸一下,測試物是一個小鋁塊,要鋸掉一個邊使鋁塊變薄一點,因為體積小如果徒手推進鋸子很危險,所以利用鋁塊上的螺絲孔來接一片鐵片。


試了一下,光一片鐵片還是很難鋸,物件會被鋸片彈開


側面加夾一片板子,上方手持一片薄板壓住然後再慢慢推...


終於可以了,但鋁塊真的不好鋸,推進速度很慢,而且每一、兩分鐘必須停一下,否則不僅鋸片發燙,鋁塊也極燙,轉太久線鋸機也很燙。

終於鋸好了,效果並不好....



看來,鋸片導引器不能沒有,用兩個培林及小塊鋁板來做,培林是從模型直升機拆下的,也全是家中的剩材。


在鋸台旁加一隻橫臂以固定這片導引器,使鋸片夾在兩個培林中間即可。
時間有些晚了,下次再繼續完成。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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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0日 星期一

認識二氧化碳設備

一直以來,都以懶人法來設置魚缸,種一些容易活耐命的水草,放養一些好養的燈魚、孔雀、極火紅蝦等,一直也都相安無事。不過水草需要二氧化碳,一來嫌設備貴,二來鋼瓶大又醜,要藏在櫃子裡還要在壁櫃上挖孔牽管,實在太麻煩,所以還是以每天滴幾滴"戊二醛"的方式來補充二氧化碳,省錢方便兼除毛藻。

不過到了去年夏天,"戊二醛"法開始破功,因為每天都要滴幾滴的"戊二醛"法基本上已違反了懶人原則。一開始想說一天沒滴不會怎樣,但一天沒滴就會變成兩天、三天.....很快的加上夏天冷卻扇助陣,水草終於爛根浮起了。


看來,二氧化碳設備不能沒有啊,還是得想辦法弄一套來。不過從來沒用過二氧化碳,到底要買哪些東西呢?逛逛拍賣網決定還是買商家已經搭配好的套裝商品,就不用傷腦筋要買哪些東西了,一次到手就知道了阿,還是懶人法獲勝。

東西到手,原來主要是一隻二氧化碳鋼瓶,不過這隻不是鋼瓶,是鋁瓶。質感比漆了紅色綠色的烤漆鋼瓶好太多了,這樣也比較不會羞於見人,非藏起來不可了。放酒櫃跟酒瓶在一起其實也還好 (也許所住的窩眼光要求不必太高吧)。

另外一個主角叫做電磁閥,它有兩個大眼睛,是壓力表,一個量氣瓶內的壓力,一個量出氣管內的壓力,不過這兩個表並不是主要的功用,電磁閥最主要功用是把電源插在和燈光同一條線上,當燈光亮起時才開始釋放二氧化碳,關燈時亦同時關閉二氧化碳,並不是24小時都在打CO2喔,因為光合作用要有光 CO2 才對水草有作用嘛。所以電磁閥是一表或二表都沒關係,甚至無表也可以用,打不出二氧化碳時拆下氣瓶去充氣就對了。一般水族館或氣體公司都可以充氣。


氣瓶上方裝上電磁閥,電磁閥出口接矽膠氣管來到右圖一個透明的東西,叫做止逆計泡器,傳統是止逆閥 + 計泡器,這東西把它二合一做一起了。

計泡器使用前先灌一點水進去,這樣打二氧化碳時會看到冒氣泡,這樣才能知道二氧化碳的流速,否則二氧化碳打太多魚會悶死,太少草長不好,我是調到一秒一顆氣泡,草就會行光合作用冒起氧氣泡出來了。

止逆閥是防止管中的水或氣體逆流回去的裝置,如圖,透明瓶身內CO2只能由下往上進去,瓶內的水則無法往下流到管子裡。


CO2 經過止逆計泡氣器後來到了這個東西叫細化器,其實這東西可厲害了,它除了細化器外,還連同止逆閥 + 計泡器都做成一體了,所以只要一個這玩意就可以了,止逆閥跟計泡器都可免了。不過因為我的擴散器位置比較隱藏,看不到計泡功能,才會額外加一個止逆計泡器。

細化器的功能是把 CO2 的氣泡極細化,否則 CO2 氣泡打入水中直接冒出水面,根本沒有融入水裏面,浪費掉了。 它主要元件是一片具有很多毛細孔的陶瓷片,當 CO2 在一邊加壓力時,CO2 就會滲入毛細孔變成細小泡泡到水中。


我把細化器置於過濾器出水口處,讓細小泡泡一出來就被水流給沖散,增加融於水的機率另一方面也使 CO2 均勻分布於水缸中。

用了二氧化碳設備後果然水草都開始復甦長的健壯了,冒泡率也大增,原來水草除了水和養分外,陽光、二氧化碳也不能少啊!現在的煩惱是水草一下就大爆缸,一兩週就要剪一次,看來懶人法是無法永遠通用的。






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

因信稱義 Justified by Faith (轉貼)

2011/10/26 21:51
本文轉貼自 " 基督教信仰與生命" 網站
 http://christ.org.tw/bible_and_theology/Theology/Justified_by_Faith.htm
轉貼此文是因為「因信稱義」是基督信仰的核心。願所有追隨主耶穌的弟兄姊妹看清楚 神所賜下的救贖方式,以及神對『義人』、『罪人』的分別絕不是以有沒有守住律法、規範來分辨;希望不要再落入自以為是的「行為稱義」迷惑當中。救贖全然是神的恩典,人無法在救贖上自居一丁點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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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魏連嶽
羅馬書 3:23-27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羅馬書 5:1-2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

一、前言       

在這兩段經文中保羅討論到「因信稱義」的信念。「因信稱義」可以說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保羅在羅馬書中花了很多篇幅來詳細說明這個信念;此外從保羅許多其他書信中也都會發現他將「因信稱義」視為是基督信仰中的基礎福音信息。這個信念後來也被奧古斯丁所強調。 到馬丁路德時,這個信念再度被重視,甚至被馬丁路德之後的改革宗(新教)當作是基督信仰中最重要的信念。
既然「因信稱義」是我們信仰的核心,那麼我們不但應該對它要了解透測,並且也應該要知道如何能用比較清楚的方式向非基督徒介紹這個信念。因此, 下面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希望幫助一些還未清楚了解「因信稱義」的基督徒能更清楚的了解它,此外對於已經清楚了解「因信稱義」的弟兄姊妹,希望這篇文章能提供你們一種向非基督徒介紹這個信念的方式。

二、什麼是「因信稱義」?

什麼是「因信稱義」呢?羅馬書3:23-26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簡單的說,「因信稱義」就是:人原本在上帝面前是罪人,與上帝的恩典與祝福遠離;但是當我們信靠耶穌時,我們的罪就能被上帝赦免,在上帝面前成為一位無罪的「義人」。由於這個原本在上帝面前是一位罪人的情況,後來之所以能轉變為被上帝認定為是一位義人的關鍵因素,乃是透過「相信(或信靠) 耶穌」而達成的。所以就把因此這種「因為信靠耶穌而被上帝稱為是義人」簡稱為「因信稱義」。以上這是簡單的將「因信稱義」做字面上的解釋;然而這其中有許多觀念必須詳細的解說。
首先,我們為什麼需要成為「義人」呢?若我們不是「義人」,那麼我們又是什麼樣的人呢?若我們不成為「義人」又會如何呢?

 三、人的分類 

剛才說到「義人」是指:被上帝認定是無罪的人;由此可知,當我們不是義人時,我們在上帝面前就是有罪的人。  從這裡我們可以知道,上帝對人的分類方式:不是用「性別」、「性格」、「種族」、「膚色」、「高矮」、「成就」、「收入」、「美醜」、「好壞」、「智愚」做分類。上帝只將人分作兩類:「義人」與「罪人」。一個人在人面前可能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國王、一位擁有大權的總理、一位熱心的警察、或是一位大慈善家,但他在上帝的面前,卻跟其他所有平民百姓一樣。他在上帝面前:他不是義人,就是罪人。

 四、「罪人」的定義

可能有人會說:我從小到大都非常守規矩,從沒有犯過什麼罪啊! 你怎麼說我是罪人呢? 你之所以認為你不是罪人,這是因為你對「罪人」的定義乃是:「觸犯法律的人」。但是,在全知且聖潔的上帝面前,只要你曾經有虛假、說謊、自私、貪心、忌妒、驕傲、自誇、淫念、玷污身體、毀謗他人、怨恨苦毒、不正直、不孝順、沒有愛心及憐憫、虧缺了上帝榮耀、或不將上帝視為唯一的真神來遵崇祂等等;只要你曾經有任何一個以上這樣的想法或行為,那麼你就是罪人了。 (《創世紀》1:26-6:12、《出埃及記》20:1-26、《以賽亞書》59:2、《羅馬書》1:21-32; 5:12-21; 6:23)。
因此,判斷我們是否是一位罪人的依據不但只是依據我們外在的行為,還依據我們的內在的良心及道德方面。 所以「做了不該做的事」、「想了不該想的事」是罪,「不做該做的事」也是罪。在這樣的標準之下,我們每一個人在無所不知及聖潔的上帝面前,都是不聖潔的「罪人」。就如《詩篇》14:2-3所説:「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 上帝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上帝的榮耀。」

五、「罪人」的光景

那麼若我們在上帝面前是一位「罪人」,我們會有什麼下場呢?

  1.「罪」使我們順從肉體的慾望,成為罪的奴隸

羅馬書5到6章說到:罪會使我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使我們不願順從上帝的旨意。也因此我們的身體成為罪的工具、成為罪的奴隸,我們的生命被最所轄制綑綁。也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們受到在我們裡面罪的控制,使我們想去做許多不該做的事,但許多該做的事我們卻不想去做 (羅7:14-25)。

  2.「罪」使我們失去神的同在與神的祝福

創世記第三章描述:當我們人類的始祖亞當犯罪之後,他便開始無法享有與神同在的權利,;甚至因為人的罪,大地都受到了詛咒,使亞當及他的後代的生活都變得非常艱苦。以賽亞書 59:2也說到:「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 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作為一位人,我們是最需要上帝的隨時的幫助與祝福;然而我們的罪卻使我們與上帝隔絕、失去上帝的祝福。

  3.「罪」使我們生命的結局乃是死

上帝原本乃是要人享受永恆的生命 (創2:9; 3:22)。但是罪使這個永生的生命成為必死的生命。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所以耶穌說:「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 8:24)」保羅說:「叫我死的乃是罪 (羅 7:13)。
人因為有罪,與神的同在與祝福隔絕了。因為人若非聖潔,無法親近神。上帝雖愛世人,但祂恨惡罪,祂無法與有罪的人親近,祂無法視有罪的人為無罪的、這是上帝聖潔的原則 (出34:7; 民14:18; 鴻1:3)。 罪除了使我們遠離上帝,並且人要為罪付出不安、痛苦、及死亡的代價。

六、如何成為一位「義人」? 

  「罪人」既是無法蒙受上帝的祝福,他生命的結局又是死,那麼我們當然不希望是一位「罪人」,而是一位「義人」。此外,上帝雖然恨惡罪,但祂仍愛罪人,因此祂願意主動的來幫助我們脫離罪,而成為一位義人,使我們蒙受祂的祝福!那麼上帝用了什麼方法使我們能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呢?上帝所用的方法乃是:讓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由耶穌來代替我們的罪,為我們的罪付出死亡的代價,並且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的罪因為耶穌的犧牲而被上帝赦免,然後被上帝認定是一位「義人」。

羅馬書3:23-25指出: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羅馬書5:8-10說到:「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以賽亞書53:5-6,10也說到:「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

這種情形就好像:你欠了幾千萬的債務,但你已經一無所有、沒有任何財產與能力可以還債。此時法院對你說:若是你無法還出債務,你必須為你債務付出代價,這個代價就是一輩子要被關在監獄中。你認為這種刑罰乾脆死了還比較輕鬆。可是,就在這個時候,有一位好朋友,他向法官表示:他願意代替你還清債務;他願意把自己一生的所有,全部拿出來替你還債。  此時法官對你說:只要你表明你願意接受這個朋友的幫助,讓他替你償還債務,那麼你所欠的債務自此就一筆勾銷。當然,你立即就公開表明願意接受這位朋友的幫助。所以你的債務也就被還清了,而法院也宣判你無罪,你也就不必再為你的債務付出任何代價了。表面上,雖然你是很輕鬆就無罪赦免;但事實上,你的好朋友他並不輕鬆,因為他乃是將他一生的所有都給了你。他將他的一生給了你,挽救了你的一生。

同樣的,我們原本也必須為了我們的罪而付出死亡的代價。但是耶穌卻願意犧牲他自己的生命,來代替我們原本應該償還我們的代價。所以上帝對我們說:我們要獲得耶穌的這個幫助,就是公開的表明出願意接受耶穌的拯救,讓耶穌代替你的罪,為你的罪付出死亡的代價。當你表明你願意時,上帝就宣判我們不再是一位罪人,而且當庭釋放,立刻成為一位無罪的人。表面上,雖然我們只是很容易的就被無罪赦免了,但事實上,耶穌祂並不輕鬆,因為祂乃是付出祂的生命,來挽救了你的生命。

一位醫生他只會用一些醫療器材來救人,但是沒有一位醫生會犧牲自己的性命去救一位病人;一位將軍只會派遣其他的阿兵哥去救一名無名小卒,但是不可能會有一位高高在上的將軍,願意犧牲自己的性命去救一位無名小卒。但是這位上帝卻願意犧牲祂的愛子來拯救我們。這位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雖然與神同等,是一位至高的神,但祂為了要拯救我們的生命,確願意犧牲祂自己的生命,來拯救我們的生命。這就是上帝的愛,與耶穌基督的愛。所以羅馬書五章7-8節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七、耶穌的拯救與恩典   

那麼當我們願意信靠耶穌,願意接受耶穌的拯救,讓耶穌代替我們的罪,為我們的罪付出死亡的代價,使我們的罪被赦免,成為一位「義人」之後,我們的生命會有什麼改變呢?

  1.「耶穌」使我們罪受到上帝的赦免,使我們能脫離罪的轄制,而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  

首先,我們能脫離罪的轄制,我們能脫離罪的詛咒與綑綁,而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正如羅馬書7:20-25所說:「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 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所以羅馬書 8:1-2也說到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2.「耶穌」使我們能恢復與神的同在、蒙受神的祝福

其次,耶穌能使我們恢復與神的同在、能祈求上帝的幫助,能蒙受神的祝福。 羅馬書 4:6-8記載:「正如大 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羅馬書5:1-2也記載:「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我們又藉 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當我們的因著信靠耶穌而被上帝赦免時,我們便能在上帝面前成為一位「義人」;此時我們就能與上帝和好、能祈求上帝的幫助、能蒙受上帝的恩典與祝福,我們的生命在上帝裡面乃是一個有盼望的生命。

蒙受上帝的幫助與賜福是我們信耶穌的主要目的之一。真正的宗教信仰,不只是找一個精神寄託、使人更善良、更有道德而已;真正的信仰是為了要尋求這位真實且慈愛的上帝,來幫助我們這個不完美、愚拙、自私、罪惡、有限的人。人並不是喜歡行惡,而是無法行出善來;人不是喜歡愚拙,而是不知如何更有智慧;人不是喜歡現狀,而是能力有限無法改變現狀;人不是喜歡生命空虛,而是不知道如何使生命更豐盛;人不是喜歡活的沒有價值,而是不知道如何能使生命活的最有價值;人不是喜歡死去,而是不知道如何能使生命永恆。  就是因為人有非常多的問題及困難,是人自己無法解決的,所以人需要一位真實的上帝來幫助及祝福我們。因此,你會發現:當我們越知道我們自己的有限,我們越是會尋求上帝來幫助及祝福我們。

  3.「耶穌」使我們能獲得永生,不致滅亡

此外,「耶穌」使我們能獲得永生,不致滅亡。  約翰福音3:16,耶穌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也就是將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羅馬書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當我們的因著信靠耶穌而被上帝赦免時,我們便能在上帝面前成為一位「義人」;此時我們便能擁有耶穌所賜的永恆生命。當我們成為一位「義人」獲得上帝所賜的永生後,雖然我們現在的肉體仍會老去及腐朽,雖然有一天我們也會在主裡「睡了」、在主裡「安息」,但我們的靈魂要到主那裡去。等到耶穌再來時,我們的肉體要甦醒過來,我們的肉體要成為不朽壞的,我們要與我們所愛的主同在直到永遠,享受在永恆中的福樂。

八、一般人容易對「因信稱義」的信念產生四個誤解之處 

上面所討論的部份,就是「因信稱義」的主要內涵。 到這裡,可能有些人會覺得已經對於「因信稱義」了解的很清楚了。但是最後我們仍然要花一點時間來討論「因信稱義」這個信念中四個容易被人「誤解」的地方。

  1. 除了信耶穌,我們還想「透過一些努力」成為義人 

第一,有些人雖然知道「因信稱義」所說的就是:只要相信耶穌、並且願意接受耶穌的幫助,讓耶穌代替你的罪,為你的罪付出代價,上帝就宣判我們不再是罪人,而能夠成為一位義人,能夠求神幫助、蒙神祝福、與神同在。但是他們總是有一些想法在那裡作祟,他們總是會懷疑:「難道人只要相信耶穌,不用作任何努力,不用作善事,就能夠成為義人,蒙上帝的祝福,天底下哪有這種不勞而獲的事?一位罪人只要信耶穌,上帝就會完全赦免他的罪,不計較他過去的罪過,就會祝福他,哪有這麼簡單這麼好的事?」因此有些人就會想要做一些事來換取到「義人」的身分,或是想做一些事來證明自己已經是一位「義人」。

然而,這樣都是違反「因信稱義」的信念。「因信稱義」就是強調人只因為信靠耶穌而被上帝認定是一位義人。因此「因信稱義」是很反對「因行為稱義」的想法。所以以弗所2:8-9記載:「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提摩太後書1:9也說到:「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

並且,一位真正偉大慈愛的上帝,祂既然愛世人,祂就會透過很簡單、很容易的方法,讓人能蒙受祂的愛與祝福!所以祂不會訂許多嚴格條件,或是設立很高的門檻來阻止人接受他的祝福。事實上,假如要得到上帝的愛,還需要經過許多的努力、付出很多代價、符合許多條件、達到許多標準,然後才能得到,那麼這種上帝的愛就太小器了,就不會讓人感到偉大了。

上帝為了我們設計了一個很簡便易行可行的方式,使人能蒙上帝的愛與祝福。但我們很奇怪,總事要用很復雜的想法去想上帝!總是想做一些努力,然後來換取上帝的愛與祝福。於是我們就開始用自己的想法來想上帝,開始做一些事情想換取上帝的祝福。結果我們所信的上帝其實是我們有限的理性所編織、所創造出來的上帝,跟這位真正的上帝其實不是相同的!這就是撒旦做喜歡做的事,牠想盡辦法來誤導我們,牠使我們的信仰根基不穩固,使我們所信的跟聖經所傳講的不一樣,使我們所信的上帝跟真正的這位獨一真神不一樣。

所以我們要切記:我們能成為義人,都是因為神的恩典臨到我們,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所以我們只要信靠耶穌就可以,不需要也不應該想要靠著其他的方式。

  2. 除了耶穌,還有「一些其他因素」使我們成為義人 

有些人會認為:上帝之所以會認定他是一位義人乃是因為:他不但是一位信靠耶穌的基督徒,而且也是一位很虔誠、很愛主、很愛人、很會禁食禱告、很會服事、很懂聖經、很會說方言、很有恩賜的基督徒,所以他是一位「義人」。  這種觀念在一些教會很流行,結果許多基督徒都擔心:若是他是一位平凡、普通、常犯錯、很少讀聖經、不會禱告、沒有恩賜的信徒,他可能就還是一位罪人,而不是一位義人。

然而,保羅卻提醒我們:「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 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 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 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 神、 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 著主誇口。』(林前1:26-31)」

在羅馬書3:27他也說到:「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 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所以我們能成為義人,跟我們的行為都無關,而單單是因為上帝的恩典,以及耶穌的拯救。

  3. 因為「我信」耶穌,所以成為義人   

還有些人認為:他之所以會成為一位「義人」的關鍵因素乃是在於他決定要「相信耶穌」,而不是因為上帝的恩典及揀選。也就是說,他認為:還好我選擇相信耶穌,所以成為了一位義人;我若選擇不願相信,那就無法成為基督徒。 他這種觀念的焦點是在於「人的信」而非在於「神的恩典及揀選」。

這種觀點絕對不正確! 因為剛才說到:「我們能成為義人,都是因為神的恩典臨到我們,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的確,雖然我們是要「相信」才能接受到耶穌的拯救,成為一位義人;但是之所以會選擇「相信」、我們之所以會願意「相信」的這個恩典,都是上帝賜給我們的。不是我們自己有能力要選擇成為義人,因為若不是上帝的恩典,我們就是連福音到底是什麼都會聽不懂的,不要說我們能相信了。  至於當我們在人在神面前表示出:自己願意相信耶穌的這個決定,只是我們對上帝恩典臨到的一個回應,是彰顯出神恩典臨到我們的一個確據,而不是我們的貢獻。

 此外,假如是因為我們自己有能力要選擇相信耶穌、要成為一位義人,那麼就表示我們在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的過程中,我很有智慧的做了一個決定、我有付出、我有貢獻,我們也有功勞了。  那這樣以後講到我們之所以成為一位蒙恩的基督徒,除了要感謝上帝、要誇耶穌基督的救恩之外,也要將一些榮耀歸給我們自己;因為若是沒有我們很有智慧的做了一個決定要信耶穌,教會怎麼會多一位基督徒呢?世界上怎麼會多一位義人呢?若是沒有我們的配合,上帝的恩典怎麼有辦法給我們呢? 因此上帝的救恩以及整個「因信稱義」的過程乃是耶穌和我們的合作才能達成的。  假如真的是這樣,那就會變成,我魏連嶽在地上說:「感謝耶穌,使我能成為義人,蒙受上帝祝福」,然後耶穌還得在天上說:「感謝連嶽願意相信我!我們合作的真是愉快」各為你們看到了嗎?基督徒一個觀念不對,整個信仰都會變的很奇怪!

因此我們必須小心,在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的過程中,我們可以說是「毫無貢獻」、「沒有功勞」。所以聖經才會說我們基督徒是:白白的蒙恩、白白的稱義 (羅3:24)。

  4. 人無法成為義人應該由「上帝」負責任 

魏弟兄,既然你說:我們會信耶穌成為義人,都是因為神的恩典臨到及耶穌的救贖;決定的主權都在上帝,人都沒有任何的功勞,要誇只能誇主,一切榮耀都要歸給上帝!  那麼這下子我可要問你了: 既然我們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的主權在於上帝,那麼我們無法成為一位「義人」而仍然是一位「罪人」的決定權當然也在於上帝;既然一切的決定權都在上帝,那麼上帝應該為著我們仍然是一位「罪人」的情況負責任,而不是我們自己應該為自己罪負責人,因為我們沒有決定權。

這種邏輯聽起來的確很有道理的,有許多的基督徒及神學家(最著名的是荷蘭的神學家亞米紐(或譯為阿米念) Jacobus Arminius, 1560~1609) 都有這樣的想法。但是這樣的想法並沒有被接納為基督教的主流思想。(因此從邏輯上聽起來很有道理的,並不一定是真理!)

的確,我們能成為義人,都是因為神的恩典,上帝才是決定我們會不會信耶穌,能不能成為義人的關鍵,一切必須榮耀歸給上帝!  但我們不信上帝,不能成為一位義人,卻不能要上帝負責任,而是我們人自己必須為著我們的罪負責任。 為什麼呢? 用兩個比喻可能會讓大家比較明白!

【比喻1】台灣曾經推行過一個環保運動叫「你丟我撿」的運動。就是希望每一個人都能熱心公益的把別人丟了垃圾給撿起來,使得我們生活的環境能保持乾淨清潔。

假如有一天你感冒一直在哪裡打噴嚏。有一次,當你打完噴嚏,用衛生紙擤鼻涕,你往衛生紙裡面一看,哎啊!鼻涕又多又黃啊!哦!好噁心!所以就趕快丟在地上。 正當你把一大團帶著黃鼻涕的衛生紙丟在地上時,剛好旁邊有一個人從你剛才丟的一大團衛生紙旁邊走過去。這時你有沒有可能拉著這個人,然後對他說:「這位先生,你為什麼看到我丟的紙屑卻不撿起來呢? 難道你不知道政府在推行『你丟我撿』的環保運動嗎?」 你會這樣對他說嘛?要是你真的對他說,即使他是一位老先生,他拼了老命也要給你一巴掌來證明他的忍耐是有限的。 當然,你不會這樣說,因為你知道:「你丟我撿」的運動是在鼓勵我們去撿垃圾,而不是去丟垃圾。你應該要對你自己丟的垃圾負責任,至於別人願不願意替你把你的垃圾撿起來,你不能干涉,因為這並不是他的責任。 相同的,我們要為我們自己的罪負責任,至於上帝願不願意將恩典賜給我們,使我們能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那是上帝的主權,我們不能干涉、更不應該抱怨。

【比喻2】再舉一個例子。有兩個姐妹他們很要好,一個叫阿娥、另一個叫阿春。她們兩從小就在一起偷東西。兩人從小偷到大,小時候是一起偷東西吃,長大後是一起偷車偷錢。兩個人經常互相交換偷東西的心得,告訴對方如何才能偷的又快又準又不會被別人抓到。兩個人還常常約好時間一起去偷東西。有一天阿娥和阿春約好半夜兩點一起去偷東西。她們一起來到了一個高級住宅區之後,阿娥對阿春說:我偷左邊這一間,你偷右邊這一間,一個小時之後,回到這裡集合,看誰偷的比較多。由於兩個人都想要贏過對方,所以兩個人想盡辦法要偷多一點東西。也因為太貪心,就把睡夢中的主人給吵醒,結果兩人都被抓起來。抓到阿娥的那個人立刻就報警,要把阿娥抓到警察局。可是抓到阿春的那個人卻決定要原諒阿春,不但沒有叫警察來抓她,還拿了一些東西給阿春,叫她以後不要再都東西了。幾分鐘之後,阿娥被警察抓起來從房子裡走出來,手上帶著手銬;剛好阿春也和主人一起從房子裡走出來,手上還帶著主人送的東西。兩人在門口遇到。請問這時阿娥會對旁邊的警察說:「這位警察先生,原諒別人是最大的美德,你應該要像那一位主人一樣,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要是你不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我就永遠不會成為一位好人,你會害我一輩子。你也必須為我後半輩子都是一位壞人的情況負責任。」你會這樣子對警察說嗎?不會因為你知道,你自己必須為你所做的負責任,至於為什麼那一個主人為什麼會給阿春重新做人的機會,那是他的事,你無法干涉,你也不會去抱怨。 相同的,我們也要為我們自己的罪負責任,至於上帝願不願意將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能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那是上帝的主權,我們不能干涉、更不應該抱怨。

所以羅馬書9:14-16記載:「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 神有甚麼不公平麼.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 神。」

九、結語

相信在討論完「因信稱義」這四個容易被人誤解的觀念之後,我們對於「因信稱義」這個信念有更深的了解。

總結的來說,我們靠著我們自己是無法能使我們能從一位「罪人」轉變成為一位「義人」的。我們的罪使我們與上帝的愛與祝福遠離了,並且我們要為我們的罪付出死亡的代價。然而這位榮耀尊貴的上帝因為愛我們,所以祂願意主動的來幫助我們解決罪的問題,因此祂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由耶穌來代替我們的罪,使我們的罪因為耶穌再十字架上的犧牲而被上帝赦免,使我們能成為一位無罪的「義人」,使我們蒙受祂的祝福;而耶穌基督因為愛我們,祂願意在十字架上犧牲祂自己的生命,來拯救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與上帝和好。

這一切都是因為上帝愛我們、耶穌愛我們,所以上帝與耶穌願意為我們這麼做。這並不是上帝應該要做,這也不是耶穌的責任與義務!這一切都是上帝及耶穌的愛,所以我們才能「因為信靠耶穌而被上帝稱為是義人」。因此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應該好好向上帝感恩、盡心盡力的愛主耶穌!因為這個「因信稱義」的恩典都是白白的得到的!





靈恩運動不是宗教改革,而是偏差與反叛 (轉貼)

2011/10/11 16:07

本文轉貼自『基督教小小羊』,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6014807.html
作者在文章提到他反對台灣神學院林鴻信院長將靈恩運動定位成『第二次宗教改革』,林鴻信院長是我敬重的加爾文專家牧者。轉貼此文是因為我認同作者對傳統教會的反思與對靈恩運動偏差的精闢解析,無關對林鴻信院長言論的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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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台灣神學院林鴻信院長已經將靈恩運動定位成『第二次宗教改革』時,我卻要告訴弟兄姊妹,靈恩運動,不是宗教改革,而是對傳統教會的改變,而且是偏差,甚至是反叛。
傳統教會有沒有偏差?
當然有!而且很多。
靈恩運動,是對傳統教會的不滿產生出來的改變。
改變並不一定就是不好,
事實上,看見偏差,然後不滿意偏差,來改正偏差,回歸真理,這是好事一樁。
但很不幸的,靈恩運動卻不是這樣。
它對傳統教會的偏差進行改變,而且改變的結果不是回歸真理,卻是進入更嚴重的另一種偏差去。
事實上,教會歷史上,很多異端都是出於善良的動機,想要去改正原本教會的缺失。
但很不幸的,因為走錯了路,反而讓這些改革者成為異端,而不是回歸真理。
我不是說靈恩運動是異端,但真的要很小心,因為,偏差實在太多了。

傳統教會的偏差很多。
一個很大的部分是:
信仰已經成了毫無感覺、死氣沈沈的例行公事了。
信仰是甚麼?
只是一種脫節的東西。
大家星期天例行公事去做禮拜,然後星期一到星期六將上帝束之高閣。
我們可以在教會做禮拜,但平時的信仰和聖經毫無關連。
禮拜也只是沈悶的例行公事,沒有感覺、沒有激情、平淡無味。
其實,上不上教會,有沒有信仰,已經沒甚麼多大差別。
上了也不會更虔誠,不上也不會更墮落。
愛情早已消失,激情早已不在,沒有戀愛的感覺,也不再有心動。
信仰,不過是例行公事的婚姻,只剩一張證書來維持而已。
實質?早就已經消失無蹤。

但是,社會上的文化是甚麼?
是有感覺的!是可以體驗的!
電視、電影、音樂、媒體,給我們各式各樣的感官刺激,給我們很豐富的各種感覺。
在這些感覺裡,我們得到快感與滿足。
不管這些快感與滿足能維持多久,那倒沒關係,至少我們能找到。
過去的電玩遊戲,只是2D,而且不夠流暢、動作不夠精細;
現今的電玩遊戲,不僅是3D立體而已,畫面還非常細緻逼真,動作非常流暢,聲光非常刺激。
過去的遊樂園,是陽春的兒童樂園,只有一些動來動去的玩具,大家就很高興;
現今的遊樂園,是主題樂園,加入各式各樣的情境、聲光,更強的刺激感、更強的氣氛營造。
過去的旅遊,常是導遊講解與帶人去玩,大家到此一遊,照照相就滿足;
現今的旅遊,要盡量可以給遊客親身體驗,親自去擠牛奶、親自去做飾品、甚至是自己規劃行程的自由行。
過去的婚姻,即使俗不可耐、枯燥無味,大家也只能無奈的維持下去;
現今的婚姻,假使感覺消失,愛情不再,離婚另尋愛情,也不是甚麼了不得的大事。
過去上餐廳,東西不好吃、服務不滿意,大家忍耐就是,頂多下次不來;
現今上餐廳,東西不好吃、服務不滿意,多的是當場要經理來理論的客人。

1.給我體驗,是很重要的。
2.付了錢,我就有權利與權力要求相對等的體驗。
這已經變成被文化接受的「真理」了。

再加上,社會變動極大,世界運轉極快。
甚麼都要快、快、快。
快不是不好,但是,有些東西必須慢工出細活,但連這些也都變成大家難以忍受。
過去的談情說愛,是細水長流,用信件來傳遞濃情密意,細細品味。性愛是禁忌,要等到婚後才行。
現今的談情說愛,講求快速,手機電話,講個幾次就可以上床享受性愛。
假使真需要慢工出細活的產品呢?
就用錢買。
只要有錢,甚麼都可以買得到。
婚姻也可以、性愛也可以、名牌也可以、權位也可以。
過去,大家願意清貧而不願為娼;
但現今,大家寧可笑貧而不笑娼。

在這樣的文化潮流與觀念之下,憑甚麼傳統教會能置身事外?憑甚麼傳統教會能抵擋潮流?
更別提評論趨勢、告知社會真理了,連基本的護衛信仰都做不到,還講這種更偉大的改變社會幹甚麼?
靠著傳統教會要死不活的信徒,
靠著傳統教會例行公事的信仰,
我們能抵擋住甚麼?能不受社會影響些甚麼?
所以社會上各式各樣的文化,都可以堂而皇之進入傳統教會來。
長執選舉可以抹黑、買票、人身攻擊;
信徒可以幹黑心事業,只要奉獻多多就可以在教會當老大;
教會的性質只是三姑六婆的聊天場、八卦交換地而已;
做禮拜只是補眠睡覺打盹的時間;
傳福音?與我無關,那是遙不可及的東西。

當信仰不成為信仰,
當信徒不成為信徒,
當傳統教會只是這樣信徒的組成時,
我們還擁有些甚麼?

是啦,是還有一些東西。
甚麼東西?
真理被傳講,聖禮被施行。
即使要死不活,講的枯燥無味,毫不生動感人,毫不能打動人心,
但好歹還是繼續講傳統的真理和教義。
只是說真的,這種照本宣科、死氣沈沈的講道,平鋪直敘的教義教導,最大的用處,常常只是用來當催眠音而已。
至於聖禮,就如婚禮一樣,甚至比婚禮還不如。
只是個儀式,毫無特殊意義與力量的儀式而已。
只因教會這樣規定,所以,該洗禮就洗禮,該聖餐就聖餐,行禮如儀,紀念完畢,這樣就夠了。
蔣公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大家三鞠躬,還真有人會去認真思索他們的偉大、認真感謝他們的功勳?
只是個例行公事的儀式罷了,意思到了,就很夠了。
紀念?嘴巴說說而已,紀甚麼念呢?
耶穌基督?兩千年前的古人了,聖經故事早就耳熟能詳,熟到爛透了,掉到地上腐爛掉了,還有什麼感動?還有什麼力量?還有什麼好紀念的?

當信仰不成為信仰,
當信徒不成為信徒,
當傳統教會只是這樣時,
我們還擁有些甚麼?
我們還能成為甚麼樣的群體?

上帝呼召一群死人進來,繼續讓這群死人換地方死在一起而已。
過去這些人死在各個地方,現在集中進來教會一起也好埋葬。
為這群被上帝呼召的死人做追思禮拜也比較好進行,免得花時間跑太多場。
是這樣嗎?
就算沒死透,起碼也剩沒多少命了。
當傳統教會已經衰弱成這樣,只剩一息尚存時,那些不滿意的人,該怎麼辦?

綜觀兩千年教會歷史,我們可以一次又一次發現:
異端的出現,很多都是對大公教會不滿而產生的改變與反叛。
反叛,幾乎常常都是因為大公教會自己有缺失,所以才反得起來。
這些反叛者、改變者,都是不虔敬者?
不!
事實上,異端這些人,很多都是非常虔誠的人。
太虔誠了,虔誠到非得把大公教會割裂不可,用虔誠的個人的想法,把大公教會的許多偏差進行「改革」,而且革進異端去。

重點來了,
大公教會呢?
因為異端的出現,然後就徹底沈淪?
不是的!
感謝上帝保守,透過異端的刺激與反叛,使大公教會被迫從死氣沈沈裡活過來,開始勇敢修正偏差,回歸真理。
肇始的原因,其實是大公教會自己的偏差與缺失,
但結果,卻是這麼不同:
異端為了修正這些大公教會的偏差,所以走進另一種偏差去,而且更嚴重、嚴重到失去救恩、喪失真理;
大公教會為了抵擋異端的攻擊,被迫被動進行偏差修正,結果繼續回到真理,更清楚真理、更站穩真理。

靈恩運動是異端嗎?
我不敢說這種話。
但是,靈恩運動是偏差,這種話我絕對敢講。
不管是異端也好,偏差也罷,我們都必須不斷修正偏差,回歸真理。
這就是歸正的精神。
不管是福音派也好,靈恩派也罷,只要出現偏差,我們都必須修正。

問題是,靈恩運動,是像宗教改革那樣回歸真理的運動嗎?
還是比較接近那些異端偏差,為了修正傳統教會的缺失,結果擺進另一種更危險的偏差去?
有人已經認為,靈恩運動是第一種,是回歸真理的宗教改革。
但很不幸的,我覺得那是對馬丁路得與加爾文宗教改革的侮辱。
事實上,靈恩運動是第二種,是進入更危險的偏差,而不是回歸真理。

每個異端,都宣稱自己是回歸真理,
但如我們所知,事實根本不是這樣。
真正回歸真理,就必定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
我們只需檢驗對方所說的教義與主張,用全本聖經去檢驗,就知道到底是不是回歸真理。
異端難道沒有提出聖經經文支持他們的主張?
當然有!
問題是,在全本聖經檢驗之下,那種斷章取義與矛盾,就會暴露出來。

靈恩運動的主張與教義,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嗎?
那種斷章取義的情形,不嚴重嗎?
這樣的情形下,我們能說那是回歸聖經真理的宗教改革嗎?
沒錯,很多人認為是,靈恩運動的支持者更宣稱自己是。
但是,除非聖經說錯了,否則的話,靈恩運動者面對傳統教會提出聖經經文質疑時,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無法解釋反合性經文、只知一味訴諸個人經驗與感受,這樣的運動,是回歸聖經嗎?還是進入用個人體驗來認證真理的危險偏差?

宗教改革的領導者,馬丁路得與加爾文,都是從聖經出發、對聖經非常熟悉的人。
但是,靈恩運動的領導者呢?
不管是哪一波的領導者,我們有看到那種對聖經非常熟悉、從聖經出發的嗎?
宗教改革時,馬丁路得是高舉個人體驗來掀起改革,還是從聖經來掀起改革?
他使用的聖經教義,是斷章取義的,還是經得起檢驗的?
宗教改革時,加爾文是高舉個人經驗來建立教義,還是從聖經來講解教義?
他使用的聖經教義,是斷章取義的,還是經得起檢驗的?
當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是從聖經出發,高喊『唯獨聖經』這個真理時;
今日的靈恩運動,卻是從個人主觀感覺與經驗出發,高喊『個人經歷』這個錯誤道理。
對靈恩運動者而言,『唯獨聖經』並不是真理,『個人經驗』才是。
個人經驗才是解釋聖經的依據,
教義是從個人經驗所建立,
聖經經文只是拿來牽強附會個人經驗的工具而已,
聖經經文真正的意思並不是靈恩運動追求的重點。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還能說靈恩運動是宗教改革嗎?
革進哪裡去呢?
革回真理?
還是更革進偏差?
去除了聖經、越過了聖經、用個人感覺體驗來解經,這樣能回歸真理?

保羅是很有個人經歷的人,他有很神秘的大馬色路上的得救經驗,也有三層天的經歷。
但是,他以這些個人主觀經驗來建立教義嗎?他不斷鼓吹大家追求這樣的個人經驗嗎?這是他佈道會的宣傳重點嗎?
彼得也一樣。他親眼見到主耶穌登山變相,這是很特殊的個人經驗,除他與雅各、約翰以外,連其他使徒都沒有過。
但是,他以這些個人主觀經驗來建立教義嗎?他不斷鼓吹大家追求這樣的個人經驗嗎?這是他佈道會的宣傳重點嗎?
馬丁路得與加爾文的宗教改革,比較回歸聖經;
還是靈恩運動的反叛,比較回歸聖經?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高舉『唯獨榮耀上帝』。
但當一個運動高舉聖靈,但其實卻是用『自己本心』來建立聖靈觀念、用『自己慾望與感覺』來建立上帝形像時,這種不是依照上帝本相來信奉祂,而是按照『人心想像』的上帝來敬拜,
這種人心想像出來的上帝,是真正的上帝嗎?
還是這只是一種穿上上帝外衣的偶像與金牛犢而已?
我們能認為這種情形,是真正的敬拜上帝、重視聖靈嗎?
相反的,馬丁路得與加爾文,不斷強調我們要按照上帝祂所啟示在聖經裡的經文,用全本聖經(不是斷章取義)來完整認識上帝,照上帝所啟示的內容來認識祂、榮耀祂。
一樣是在認識上帝,榮耀上帝,
一個是依照自己想的觀念來認識上帝、照自己從世界學來的技術榮耀上帝;
一個是破碎自己、照上帝聖經所講的來認識祂、照聖經所講的來榮耀祂。
哪種才是真正回歸使徒時代、回歸聖經?
單靠外表仿效舊約各種獻祭儀式,就叫回歸聖經、榮耀上帝了嗎?

馬丁路得與加爾文的宗教改革是一個『回歸聖經』、『以聖經為依歸』的運動。
任何天主教裡違反聖經、越過聖經、沒有聖經依據的東西,都被掃除乾淨。
但是,近代的靈恩運動,表面上高舉聖經,可是卻大量使用各種邪術技巧、大量引進各種心理學、大量吸收現代文化喜歡的成功、感官刺激、幸福美滿。
這樣的情形,是真正高舉聖經、回歸聖經,還是用各種假道來填塞教義、創造新教義?

靈恩運動,是第二次宗教改革嗎?
不是!
靈恩運動,是一個影響深遠的運動嗎?
是!
我們絕對必須承認,這個運動,已經影響到大公教會,
不管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教會都已經深受影響。
但是,要將這樣一個『運動』,定位成『第二次宗教改革』?
我很不以為然,也深不同意。
如果這樣的運動,也可以用宗教改革這樣偉大的名稱來稱呼,
那麼,教會歷史上無數個運動,大概也都有資格這樣稱呼了。
問題是,這樣一來,十六世紀時馬丁路得與加爾文『宗教改革』這一名稱,就成為廣義用法,喪失了意義。
假使我們看重『宗教改革』的狹義用法,慎重看待這個名稱正面的意思,
那麼,對偏差嚴重的靈恩運動,冠上宗教改革的稱號,給予那麼大的榮耀,我覺得那是對馬丁路得與加爾文那麼認真回歸聖經的宗教改革的羞辱與鄙視。

我們絕不反對改革,而且極力贊成改革。
但是,我們絕對反對名為回歸聖經、其實卻是偏離聖經、斷章取義解經的改革。
那種改革,不是讓我們走向健康,而是進入偏差與假道裡去。

靈恩運動,不是正向的第二次宗教改革,而是對傳統教會的反叛,而且是進入更危險的偏差。
這個運動,不是真正歸回聖經真理,而是大量引進邪術技巧、現代的流行觀念、世俗心理學的觀念、砍斷兩千年大公教會傳承、高舉個人主觀經歷、用個人經驗來取代客觀真理。
這,是偏差,不是回歸真理。
請不要搞錯了。

小小羊




因信稱義:神所賜下不可迴避的恩典

2011/10/05 22:32

-- 評真耶穌教會的除名制度

上帝使他們跟他有合宜的關係是基於他們信耶穌基督。上帝這樣對待所有信基督的人,任何差別都沒有:
因為人人都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
然而,上帝白白地賜恩典,藉著基督耶穌救贖他們,使他們跟他有合宜的關係。
上帝不惜犧牲基督,以他為贖罪祭,藉著他的死,使人由於信他而蒙赦罪。上帝這樣做是要顯明自己的公義。    
(羅馬書 3:22 ~ 25 現代中譯本)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 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馬書 10:9 ~ 10)

我很難過,還有教導弟兄姊妹要被神稱義是靠守教規,靠行為稱義的教會,而他們也深信只要在特定的日子聚會,做過特定的儀式就能得到得救的資格,注意只是資格而已因為還要持守行為直到一生終了才能得救。因為不信”因信稱義”的福音須以行為才能稱義,因此必須訂下教規要信眾不可犯這犯那,否則教會予以除名等同被宣判不能得救。也許他們覺得定這些教規不會很難守也是聖經有提到的東西,而信徒要加入之前也知道有這些規定,沒什麼大不了的。 殊不知偏差便是走向“字句叫人死”的開始。

我想對該教會的信徒說:別以為那些規定遠在天邊與你無關,因為犯所謂的死罪都是很大條不會輪到你。 當一個人在不儆醒的情況下,生命很容易出現破口,撒旦就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時候出錯,萬一不幸真給了撒旦攻擊機會而觸碰到了所謂 "死罪" 的教規,而那人就是你,你希望接下來能怎麼辦?是希望教會能協助你從悔改中得到從神而來的赦免以及幫助,還是因為所犯的觸碰到教規所以你沒救了,教會給你的是一堆的教訓、道理然後宣布你犯了死罪,並禁止你在教會服事、奉獻,因為他們認為不要和罪人同負一軛是正確的道理,從此信徒之間有意無意的對你避而遠之?

如果真不幸遇到這種狀況,真不曉得你如何在教會待下去,但是如果因此想離開教會,那對這信徒來說恐懼感更是排山倒海而來,因為這是唯一得救的真教會﹝是嗎?﹞,離開這教會就等於離開神﹝是嗎?﹞,更是真正走向火湖與硫磺的死罪!(Oh! My God!)

神痛恨罪惡但愛罪人,這是對神的話語認識程度決定了信仰的持守或偏差。可惜有一群人在那樣的信仰教育下雖然滿有愛心想要幫助安慰犯錯的人,卻無法得到從神而來的協助。使他們不自覺的作出自以為合理甚至認為是合於上帝的旨意的事,而事實卻是讓受傷的人更受傷害,甚至把原本教會該關懷的人推向了深淵。

會有這些問題,全是源自於不相信 ”因信稱義” 的福音。 這是主耶穌道成肉身為我們的罪釘死十字架,付上極大的代價才留給我們最重要的根基,是神所賜下不可迴避的恩典。當你懷疑因信稱義刻意迴避整部新約聖經最重要內涵的同時,請想想是否也懷疑了主耶穌十字架上的救贖能力,所以才會覺得需要自己幫耶穌一把,要自己守住教規,教條才能完整得救贖?因為不相信“因信稱義”的福音,使他們不能了解什麼是“白白的稱義”,“上帝白白的恩典”,讓他們的信徒信的好可憐好辛苦。既然沒有白白的恩典,那就要靠自己努力的求,他們教信徒要求聖靈﹝捲舌音的方言禱告﹞他們認為這是得救的條件之一。先不論這些對不對好不好,事實是我們看到這些信徒好不容易求到了方言禱告,也別高興太早,因為還要守住一切行為、教條才能得救。讓他們時時恐懼自己有沒有犯了什麼?神是否還與他們同在?要時時驗證自己還會不會方言禱告、聖靈還在不在?這種時時擔憂自己能不能得救的信仰,正如『尋見』姊妹所寫的文章所說:我成為可憐的基督徒 … 為何我在「真教會」裏,卻沒有「真平安」呢?

是的,神早已知道守律法到最後只是一個死結,所以賜下獨生子耶穌基督,祂用自己的生命見證了律法只是叫人知罪,不能除罪。唯有全心全意信靠主耶穌基督使我們和上帝恢復合宜的關係,神要因著你的信赦免你一切的罪。又因著信和上帝恢復合宜的關係,聖靈就引導使我們知道如何按著聖經的精義去行出上帝的旨意,也因此才能真正成全律法。上帝賜下赦免的恩典不論是給任何人都沒有差別;所以人沒有資格審判別人犯死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在神眼中每個人都 一樣是有罪的人,審判權在上帝手中。一隻手指指著別人時四隻手指指著自己,教會無論誰也沒有權柄去論斷誰犯死罪,否則將來神也要用同樣的量器量給你們。

既因相信主耶穌而罪得赦免,基督為我們獻了一次贖罪祭就永遠的獻上了,還時時擔心自己是否得救,不是違反聖經就是沒有和上帝恢復合宜關係,應先審視自己的信仰哪裡出差錯,而不是質疑:光信沒有行為能得救嗎?這問題的癥結在於把“因信稱義”和“不良行為”做了直接連結。聖經哪裡教我們信了以後可以亂來? 行為是我們原本就該盡力持守的,但是誰能保證自己永不犯錯?“因信稱義”提供了挽回的機會,是神賜下白白的恩典也由不得你不去領受。律法教條不但無法使人挽回還讓人卡死在字句叫人死當中。

因信稱義是神所賜下不可迴避的恩典!

(附註: 此文是對 "聖約基督教護教學團契 CCAF" 網站
http://blog.yam.com/ccaf/article/34811002
一文的前言, 該板板主說: "一定要有人出來替這些被除名的弟兄姐妹講話!不可把人逼上絕路!"  的回應.)